(記者 王超)3月2日,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新聞出版局聯合發布《關于2026年春季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新學期相關收費作出嚴格規定。需注意的是,今年幼兒園收費政策有新變化。
《通知》明確,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含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課后服務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收取的費用外,還可在堅持學生自愿原則的前提下,向接受相關服務的學生收取住宿費、校服費、補辦證卡工本費、研學實踐費、校外活動費。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普通高中學校,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伙食費、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住宿費、校服費、補辦證卡工本費、研學實踐費、校外活動費外,還可收取學費、教材費和學生健康體檢費,不得另收其他費用。其中,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分別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
此外,《通知》還對中等職業學校、民辦中小學校收費作出了明確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相關規定,幼兒園收費項目包括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開設托班的還可收取保育費。其中,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限價標準為:一級園(原省級示范園)700元/生·月,二級園(原市級示范園)600元/生·月,三級園(原縣級示范園)500元/生·月,四級園(原標準園)450元/生·月。市屬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最高限價標準為:省級示范園260元/生·月,市級示范園230元/生·月,縣級示范園200元/生·月,標準園180元/生·月。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一級園(原市優園)保教費標準為1000元/生·月,二級園(原縣一級園)保教費標準為800元/生·月,三級園(原縣二級園)保教費標準為600元/生·月,四級園(原縣三級園)保教費標準為450元/生·月。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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