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記者從寧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寧德市“試管嬰兒”輔助生育補助實施方案(試行)》正式印發,符合條件家庭最高可獲7萬元一次性補助,政策自2月26日起實施。
據了解,該方案是落實《進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若干措施》的具體舉措,聚焦不孕不育家庭急難愁盼問題,以真金白銀降低生育成本,進一步健全生育友好支持體系。
補助標準明確 最高7萬元
方案明確,對因醫學需要采用試管嬰兒輔助生育且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寶寶出生后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屬于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在此基礎上再增加補助5萬元,合計最高可領7萬元。
申請人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均為寧德市戶籍;
2.符合《福建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生育的;
3.2025年12月26日之后通過“試管嬰兒”輔助生育出生的。
申報材料清單 一次備齊
1.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申報時夫妻已離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機構出具的不能自然生育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進行“試管嬰兒”輔助生育的相關就醫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屬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獨生子女的《殘疾人證》(等級為三級及以上)或公安機關、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申報流程清晰 半年集中發放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提出申請。夫妻戶籍不在同一縣市的,向新生兒戶籍地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經鄉鎮(街道)初審、縣級衛健部門審核確認后,由財政撥付資金。補助一次性發放,原則上每年5月、11月各集中發放一次。
方案同時強調,對偽造材料、騙取補助的行為,將依法追繳資金并追究責任;補助資金由縣級財政預算保障,確保惠民政策落地見效。
關鍵詞解讀:
輔助生殖技術:指包括體外受精-胚胎移植(俗稱“試管嬰兒”)、人工授精等在內的醫學助孕手段,適用于因不孕不育等原因無法自然懷孕的夫婦。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指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及以上傷殘),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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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閩東日報
編輯:吳倩雯
審核:汪晶晶
監制:黃益升
總監制:王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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