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謝謝王法官了!這面錦旗,是我們的心意,多虧了您幫我們討回公道!”近日,某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手持印著“專業精湛定紛爭,三觀端正暖民心”的錦旗,緊緊握著南關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王吉魯的手。王吉魯笑著回應:“這是我的職責,辦案公正、護好大家的合法權益,本來就是應該的。”這面錦旗背后,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圓滿審結,更是群眾對司法公正的認可。
原告個體工商戶常年向被告某公司供貨,起初合作順暢,可后來被告拖欠部分貨款,雙方就剩余款項產生分歧,鬧上法庭。庭審中,被告代理人激動地說:“我們明明約定好,只要按期付一部分款項,原告就減免剩余貨款,我們按約做了,他們怎能反悔?”原告當即反駁:“我從沒說過無條件減免!約定的是他們按期付清全部余款,我才減免,可他們再次違約,減免自然不算數!”
雙方各執一詞,核心爭議就是“債務減免是否附條件”。王吉魯法官見狀,沒有急于定論,而是安撫道:“大家冷靜點,咱們擺證據、講道理,一切以事實和法律為準。”面對看似簡單卻暗含法律爭議的“還款承諾”,法官沒有簡單采信單方陳述,而是嚴謹審查了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還款計劃等全部證據,逐一對關鍵細節核對推敲。
庭審中,王吉魯引導雙方圍繞款項核對、減免緣由、還款期限等關鍵事實進行充分陳述與辯論,待雙方平靜后,他當庭釋法:“涉及債權人重大利益的債務減免,必須有明確真實的意思表示。結合證據,案涉減免附有被告按期付清余款的條件,如今因被告再次違約,條件未成就,原告有權不給予減免,被告需支付剩余貨款及利息。”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關于支付剩余貨款及相應利息的訴訟請求。
“王法官,您的說理我們心服口服,確實是我們違約,我們愿意付款。”經過法官耐心專業的釋法明理,被告代理人坦然服判。原告也激動地說:“謝謝您!您把事實查清楚、法理講明白,讓我們贏得踏實,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下一步,南關法院將繼續秉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不斷提升審判質效,深化訴源治理,以更專業的審判、更溫情的服務,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貢獻司法力量。
來源:南關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