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敗國,日本在戰后以憲法第九條為核心,確立了以“專守防衛”為基本原則的所謂“和平國家”定位。該憲法也因此被稱為“和平憲法”。
“無核三原則”、嚴格限制武器出口以及不擁有對敵基地攻擊能力等制度安排,一度被視為日本對侵略歷史的反思成果,也是其向國際社會作出的重要政治承諾,更是日本可以在戰后維持和平的安身立命之法。
近年來日本防衛政策持續發生結構性轉變,相關政策邊界不斷被突破。自高市早苗出任首相以來,日本加快重塑戰后防衛政策框架的步伐,不僅在理念層面淡化“和平憲法”的約束意義,更在制度與預算層面系統推進軍事能力擴張。
圍繞日本政府2026財年軍費預算案、核政策討論變化、“反擊能力”建設以及防衛裝備出口制度調整四個方面的最新進展,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一趨勢的遞進路徑。
日本政府在去年12月底敲定的2026財年預算案,總規模達122.3092萬億日元,創下歷史新高,其中防衛費達到9.0353萬億日元,同樣為史上最高水平。
而防衛費預算突出強調了遠程打擊與跨區域作戰能力建設,具體措施包括加快引進具備“防區外打擊能力”的新型制導導彈和高超音速武器體系,推進陸、海、空多領域通用的無人作戰平臺研發,持續加強對下一代戰斗機項目的財政投入等等。
還強調通過提升陸上自衛隊編制等級、新設專門機構用以系統研究太平洋防衛體系等措施,同步強化日本本土“西南方向”及太平洋方向的防衛部署,其針對中國的戰略意圖已相當明顯。
在社會保障支出不斷增長與國債利息負擔顯著上升的背景下,日本仍將防衛費置于優先位置,財政資源在軍事領域的持續傾斜,反映出日本戰略重心的根本性轉變。
與防衛預算同步變化的,是日本國內圍繞擁核政策的討論。
據悉,在2月舉行的眾議院選舉中,由于執政黨自民黨議席數大幅增加,當選的465名議員中已有170人表示“雖然不應擁有核武器,但應考慮核共享”,占比約37%,較2024年上升12個百分點;而明確反對核共享的議員人數比例則由64%下降至50%。
所謂“核共享”,是指美日共同運用美國核武器的機制,其實質是在美國盟國的本國領土部署美國核武器,并在特定條件下參與運用。
盡管日本長期堅持“不擁有、不制造、不引進核武器”的“無核三原則”,但近年來圍繞延伸威懾的討論不斷擴大。部分執政聯盟成員公開主張應啟動有關核共享的討論,相關立場已進入國會主流政治議程。
總體輿論結構的轉向,表明“無核三原則”的政治共識正在松動,戰后日本在核問題上的克制姿態與核政策邊界正承受前所未有的制度性沖擊與現實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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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本政府加快推進的所謂“反擊能力”的建設,指的是在日本遭受武力攻擊時具備對敵方基地實施打擊的能力。
長期以來,日本在憲法第九條框架下堅持“專守防衛”原則,強調自衛隊僅在遭受直接武力攻擊時行使最低限度的必要防衛力量,不以擁有對敵基地先發打擊能力為政策目標。
然而在最近舉行的美日“利劍”聯合軍演中,雙方首次就行使“反擊能力”的具體程序進行確認。演習以日本西南諸島為假定事態發生情景,被外界普遍認為是以臺海局勢為背景。
在裝備層面,日本正推進遠程導彈的多平臺部署,不僅將在九州島部署射程能夠延伸至1000公里以上的“12式地對艦導彈”,還計劃在航空自衛隊戰斗機上搭載遠程導彈,以及在海上自衛隊“宙斯盾”驅逐艦上裝備射程約1600公里的“戰斧”巡航導彈。
上述部署區域緊鄰中國東海方向,相關導彈射程覆蓋范圍已直接觸及中國沿海及周邊重要戰略空間。
“反擊能力”的制度化推進已不只是能力層面的補充,而是對日本戰后安全理念的根本性改寫。
“專守防衛”以“最低限度防衛”為核心自我約束,然而如今,日本不僅在硬件層面加速部署遠程導彈體系,更在聯合演習中與美軍確認具體打擊程序,并在情報偵察與作戰協同體系上實現深度嵌合。
防衛政策的“邊界”正在被重新界定,和平憲法的解釋空間被進一步拉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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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日本還在制度層面放寬武器出口限制。2月25日,日本執政黨自民黨安全保障調查會召開會議,正式通過擬向政府提交關于放寬防衛裝備出口規定的建議案。
該建議案提出,原則上允許出口包括戰斗機在內的殺傷性武器,并在“基于安全保障需要以及存在特殊情況”時可突破對戰爭國家出口的限制。
長期以來,日本依據憲法第九條確立的和平主義原則,實行著事實上的武器出口禁令。
2014年安倍晉三內閣時期,日本制定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開始在救援、運輸、警戒等領域有限度地放寬防衛裝備出口限制。如今則出現向更大范圍開放的趨勢。在自民黨內部,甚至有觀點認為在緊急事態下,臺灣地區也可能成為武器出口對象。
武器出口政策的調整,絕非單純的經濟層面的產業振興或經濟利益考量,防衛產業被納入國家戰略體系,軍工生產與對外政策深度綁定,日本正在以制度化方式為更大范圍的軍事介入鋪路,和平主義原則在現實操作中被不斷弱化。
中國已就相關動向表達嚴重關切,指出其暴露出日本部分右翼勢力企圖突破戰后國際秩序約束、重塑軍事國家定位的危險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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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上述動向,日本防衛政策的變化已不再是單點式的政策修補,而呈現出系統性、結構性的轉向。從財政資源向軍費持續傾斜,到對敵基地打擊能力的制度化確認,
從“核共享”議題進入主流政治討論,到武器出口限制的實質性松動,日本正在通過多維路徑逐步突破戰后和平主義框架設立的政策紅線。
憲法第九條雖未被正式修改,但其所承載的“專守防衛”理念與自我約束精神,正被不斷擴張的安全解釋和政策實踐所消解。
更為值得警惕的是,這種轉變并非突發式躍進,而是以漸進的方式不斷推進,完成結構重塑。通過“威懾強化”“能力建設”“安全環境惡化”等敘事鋪陳,日本為防衛政策的外延擴張提供了持續的合法性論證,使軍事能力升級逐漸常態化、制度化、結構化。
歷史經驗表明,日本軍事政策的走向,往往會在東北亞安全格局中產生超出自身范圍的連鎖效應。日本若繼續以突破自我約束為路徑推進軍備擴張,勢必加劇區域安全困境,推高對抗風險,并對戰后國際秩序的規范基礎造成持續沖擊。
地區國家對日本軍事動向的高度敏感有著深刻的現實與歷史根源,和平主義不應淪為政治修辭,更不應成為對外姿態與對內動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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