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3月5日消息,經錫林郭勒盟委批準,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對二連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孟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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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嘯 資料圖
經查,孟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以官養商,將手中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斂財的工具,退休后仍憑借過往權力攫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實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孟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錫林郭勒盟紀委委員會會議研究并報錫林郭勒盟委批準,決定給予孟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個人簡歷
孟嘯,男,漢族,1963年9月28日出生,內蒙古多倫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1984.09-1986.06 在內蒙古警校學習;
1986.06-1989.09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刑警隊 民警;
1989.09-1993.07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刑警隊 科員;
1993.07-1996.05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戶籍派出所代所長;
1996.05-1998.04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戶籍派出所副所長(副科級);
1998.04-2000.06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戶籍派出所所長(正科級);
2000.06-2004.09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正科級);
2004.09- 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副處級);
后任二連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2026.03 被開除黨籍、取消待遇并移送審查起訴。
昔日榮譽:
1996年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1997年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1998年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
1996年度全盟嚴打斗爭先進個人;
1999年度全區政法系統先進個人;
2020年度二連浩特市“清風干部”。
來源: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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