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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文回溯|社會學視域下的五種數字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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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雨婷

      華東師范大學 社會發展學院

      法國里昂高等師范學院 三角實驗室

      博士研究生

      社會學視域下的五種數字觀

      來源 | 《社會學研究》2023年第4期

      作者 | 劉雨婷

      責任編輯 | 向靜林

      “數字”概念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關鍵詞,但其所指是模糊和混亂的,其意義維度局限于技術條件和工具。本文區分了五種數字觀:技術數字、價值數字、行動數字、文化數字和規范數字,對“數字”的內涵進行了社會學解讀。“數字”可以作為數字社會的物質基礎、符號性的價值表征、協調行動的社會裝置、流動的文化情境和規范性的社會要求。區分五種數字觀有助于避免技術邏輯的本質主義立場,支持在數字社會中捕捉開放的社會邏輯。本文為深化數字研究提供了必要基礎,同時強調了構建數字觀念體系的重要意義及其可能路徑。

      “數字”概念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關鍵詞。在中國,建設數字中國是“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未來的重點工作之一。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加快建設數字中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指出,建設數字中國是數字時代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構筑國家競爭新優勢的有力支撐。在這個過程中,中國社會學必然要在全球視野中立足中國經驗,創新基于數字的社會學理論。

      概念建構是理論創設的首要工作,而且概念本身就包含理論的內蘊。然而,數字概念的理論開發還十分薄弱。在當前相關文獻中,“數字”的所指模糊且混亂,其意義維度局限于技術條件和工具。這不僅影響學術對話,也不利于數字研究的深化。因此,在社會學視域下對“數字”的內涵進行系統性的分析十分重要和緊迫。

      一、問題的提出:“數字”與社會想象的聯結及其概念困境

      “數字”術語與一種新的社會想象相聯結,生成了“數字社會”的概念。我們生活在數字社會中,這一觀點業已成為日常生活和學術研究中不言而喻的背景或語境。數字社會由一個整體性的想象力護航,在這個想象力中,承諾和焦慮、向往和恐懼的話語風格重疊在一起。在烏托邦的一面,“數字”與“社會”的聯結是一個關于更加美好未來的憧憬:一個基于連接、開放、自由和所有人都能獲得信息與知識的社會。其中,新的社會性網絡將形成,民主將朝著更多的參與和互動模式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和新模式將成為社會經濟的活力來源。數字社會的想象還伴隨著對數字轉型項目的一個基本理解,即普遍傾向于賦予“數字”以解決諸多社會問題的能力。例如,全球市場營銷代理商電通安吉斯集團最新發布的2020年《數字社會指數》調研報告顯示,78%的中國受訪者認為數字技術能夠解決當今世界最急迫的挑戰。同意這一觀點的比例比全球平均水平高出24%。在反烏托邦的一面,數字社會受到的批評包括造成了人際關系的疏離、削弱了個體自由,以及敲響了私人生活的喪鐘。此外,數字監控、數據濫用、數據盜竊、隱私侵犯、數字不平等、數字歧視等社會、政治和倫理問題的范圍有增無減。無論從斷裂、革命、突變還是進化的角度考慮,社會確實已經進入了一個數字足跡日益深刻的時期。作為一種未盡的社會想象,數字社會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社會成功模式。數字社會敘事中的核心概念——“數字”也是充滿爭議的。概念的理解與使用呈現混雜、模糊、不一致和偏頗的景象。在認識論和本體論方面存在以下兩個困境。

      第一個概念困境:“數字”的所指具有很大的差異性,但這些差異被“數字”這個術語的籠統使用掩蓋了。筆者將已有文獻中“數字”的所指歸納為三種:一是數目字(number),二是廣義上以二進制代碼為基礎的數字(digital)技術,三是數據(data)。例如,在數字下鄉的相關文獻中,“數字”的語義就涉及前兩種。有學者將數字下鄉定義為量化管理技術的下鄉,其中數字技術是指黃仁宇所提出的數目字管理(王雨磊,2016)。也有學者把數字下鄉解釋為通過數字技術促進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劉少杰、羅胤斌,2022),包括互聯網技術和電商技術的下鄉(張樹沁、邱澤奇,2022)。此外,有學者將基于二進制代碼的“數字”視為與“數值”(numeric)或“數目字”一樣的符號,理由是基于二進制代碼的數字同樣可以被計算和推算(Kaufmann & Jeandesboz,2017)。第三種“數字”的所指是數據。例如,在“數字自我”(digital selves)概念中,數字被理解為描述和解釋身份的數據(Cheney-Lippold,2017:33)。有學者將“數字控制”定義為平臺系統利用數據對騎手進行管理的過程(陳龍,2020),此處的“數字”除了表示數據,似乎也可理解為基于數據、算法、模型的平臺系統。

      第二個概念困境:對“數字”的討論囿于技術本體論,而忽視了其社會本質。大多數關于數字社會的定義是基于“數字”的技術本體論展開的。例如,有學者認為數字社會是一個數字技術對日常生活、社會關系、政府、商業、經濟以及知識的生產和傳播都產生了深刻影響的新的社會,簡言之,就是生活的數字化(Lupton, 2014:1-2);也有人認為數字社會的基礎設施通過數字技術(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算法系統、云計算等)發揮作用,其組織和社會互動的基本形式是網絡結構和平臺(Dobrinskaya, 2021);或者說數字社會是技術社會的一種形態,是由于數字化技術的推動,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基礎上所形成的社會系統(陳剛、謝佩宏,2020)。少數定義從關系的角度出發,認為數字社會是數字時代的社會樣態,展現了人、技術以及數據的相互作用(王天夫,2021)。如此看來,對數字社會的理解主要是以數字技術為核心展開的,可以將已有的界定歸納為:數字社會是數字技術在社會中廣泛應用和深度滲透的新社會樣態,其特征是數字技術與社會、組織、個體和群體的各個層面與方面相互作用和融合,其后果是數字成為社會系統中無法剔除的一個有機成分。術語和概念帶有規范性的假設,它們突出了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設定了理解新事物的特有方式。在將“數字”僅僅視為一種技術條件和工具的過程中,“數字”更加復雜的社會性意涵被忽視了。

      “數字”這個核心概念究竟是指什么?回顧相關文獻可以發現,這個問題沒有得到回答,反而顯露出了概念的困境。其一,人們對“數字”概念的理解和使用存在差異,其所指也是相互交疊、容易混淆不清。其二,“數字”被突出和強調的技術決定論風格掩蓋了其復雜的社會性質。概念問題對相關研究的發展有影響,概念歧義會阻礙學術對話,缺乏對“數字”社會性維度的理解不利于開展準確、細致和全面的數字研究。因此,社會學研究不能只把“數字”作為一個熱詞不假思索地使用,而要進行有效的概念建構,使其有助于觀察、對話和研究。

      盡管數字通常被視為一種技術,但仍然存在其他維度的理解。通過回顧中國和全球語境中與數字相關的社會科學研究,依據文獻和現實發展狀況,本文區分了五種最主要的且具有社會學特征的數字觀:技術數字、價值數字、行動數字、文化數字與規范數字。在當前,這五種數字觀念相互交織和影響,但它們的形成是歷時性的,呈現出人們對數字理解的不斷深化。也可以說,這是數字的社會性意涵不斷多元化的過程。從時間線上來看,技術數字形成得最早,數字技術和設備首先被視為人類創造和使用的客體工具。由于人們對數字的價值判斷一直存在,價值數字是伴隨著技術數字同時產生且不斷更新的。在數字技術發展的早期,人們對數字技術設備的使用方式較為單一且使用程度較淺,行動數字、文化數字和規范數字可能都還沒有大范圍地形成。數字技術的日常化和普遍化使得數字與人類主體之間的交互形式和內容變得更加豐富,推動了行動數字的生成。文化數字在文化數字化和文化經濟化的實現過程中發育。隨著數字對社會全域的滲透越發深入,規范數字初具雛形,它不僅規范個體的自我形塑,而且影響社會的價值和規范秩序。

      沿著數字社會性意涵發展的歷時性順序,即技術數字—價值數字—行動數字—文化數字—規范數字,本文在辨析數字概念語義的基礎上,對社會學視域下的五種數字觀進行詳細分析,并討論了它們的意義關系、形態和問題域。

      二、技術數字:作為數字社會的物質基礎

      技術數字是數字社會的物質基礎,由“可執行的”數字化技術與“可使用的”技術設備構成,強調數字的技術性,具有物質性、抽象性和二元論特征。

      (一)數字的語義分析:從手指計數到二進制代碼

      用數字概念來表征一種與二進制結構有關的計算機系統是從手指計數的表達方式發展而來的。一般來說,數字社會的英語是digital society,但是在法語中存在la société numérique和la société digitale兩種表述。那么,法語中的numérique和digital這兩個數字有什么區別呢?numérique作為形容詞有三種意思。第一,與以0和1的二進制代碼表示數據的計算機系統有關(在這個意義上,其同義詞是digital,例如“數字電視頻道”)。第二,與數字有關(如“數字化運營”)。第三,從數字的角度來考慮(比如“他們在數量上有優勢”)。numérique作為名詞的意思是:適用于文本、聲音和圖像,以基于0和1的二進制代碼表達數據的計算機系統。相比之下,digital的詞性僅為形容詞,且語義較為狹窄。它有兩個義項:第一,與手指有關;第二,與專門針對一般二進制數字信息編碼模式的計算機科學有關(從英文轉譯而來的新增含義)。鑒于numérique和digital都可以指涉以二進制代碼為基礎的計算機技術,能指之間就存在商榷。在“數字社會”這個概念中使用digitale表示“數字”的做法被法蘭西學院(l’Académie francaise)所批評。理由在于,形容詞digital原本不是二進制系統的意思,它在法語中對照的是“屬于手指的,與手指有關的”,來自拉丁語digitalis(與手指有關的),它本身源于digitus(手指)。英語中的digit和digital也是由此演化而來。單詞digital最初用于表示數數(counting)和數字系統(numerical systems),就是源于人們用手指計數的廣泛實踐。在17世紀晚期,digital一詞開始用于指涉以離散、獨立單位記錄或傳輸的數字數據(numerical data)。例如,表盤上有數字(numbers)的時鐘是數字時鐘(a digital clock),而不是有連續移動指針的模擬時鐘(an analog clock)。20世紀中期電子計算(electronic computing)的興起帶來了對新術語的需求,以便描述數據處理和傳輸的新方式。Digital是用來方便地表示在計算系統中采用二進制的單詞,并自那時起成為技術界廣泛使用的術語。隨后,模擬通信向數字通信邁進的技術變革,尤其是后者在日常生活中的日益普及,又造成了“數字化”一詞的濫觴。

      法語中numérique和digital之間的差別還可以通過辨析法語中數字化(la numérisation)和數字化(la digitalisation)這兩個詞的含義進一步明晰。La numérisation是指將模擬信息轉化為數字形式的過程。La digitalisation是指通過更多地利用信息技術,對企業的服務(如金融、商業)進行轉型的過程。這樣來看,數字(numérique)的語言想象與技術和編碼有關,而數字(digital)的語言想象與體驗和使用維度有關。英語的數字化也有兩個能指:digitization和digitalization。在牛津英語詞典中(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digitization是指“數字化的行動或過程;將模擬數據轉換為數字形式”,digitalization指的是“一個組織、行業、國家等采用或增加使用數字或計算機技術”。與法語中兩個數字化能指的差別相似,前者是將單個模擬信息流轉換為數字比特的數字化過程,后者是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圍繞數字通信和媒體基礎設施進行重組的方式。根據法語中的用法,我們可以將應用程序描述為可執行的數字(numérique)和可使用的數字(digital)的集合。辨析這些差別有助于在語義層面揭開技術維度中數字的復雜面紗。

      (二)兩種技術本質:“可執行的”數字化技術與“可使用的”技術設備

      技術維度上的數字有兩種本質:一是“可執行的”數字化技術合集,包括網絡化、平臺化、算法化、信息化等基于二進制結構的新技術手段在內的數字化技術。二是“可使用的”技術設備,由具有某種便利性的工具或呈現設備環境的工具組合組成。這兩個本體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可執行的”數字化技術是建立“可使用的”技術設備的系統知識和基礎,“可使用的”技術工具是具體化的、物質形式的數字化技術。“可使用的”技術設備的功能不是由其物理特性決定的,而是由“可執行”的數字化技術決定的,它們是一系列可以被機器或系統設備讀取、理解和執行的代碼。“可執行的”數字化技術與“可使用的”的數字技術工具結合在一起,構成了數字社會的物質基礎。

      1.數字化技術的內涵

      從數字化技術原理的最初發現到20世紀末數字技術的爆發,相隔不到50年。漸漸地,語音、聲音和圖像被征服了,從模擬世界來到了數字世界。進入21世紀初,數字融合的推動加速了數字技術向全面數字化的轉變。從反饋經濟到身體運動傳感器,社會生活日益被結構化為數字技術的環境。在當前語境下,數字技術泛指數字化技術。經合組織(OECD)將信息從模擬轉換為數字的過程定義為“數字化”(OECD,2019)。芬蘭學者達夫瓦(T. Dufva)等人認為數字化是將各種物理或模擬操作轉換為數字數據系統的操作(Dufva & Dufva,2019)。美國經濟學家邁克菲(A. McAfee)和布萊恩杰爾夫森(E. Brynjolfsson)認為數字化的三個主要來源是機器學習、平臺思維和基于人群的行動(McAfee & Brynjolfsson, 2017)。英國政治學家迪倫(M. Dillon)認為數字化是正在形成的信息,通過這些信息,“數字化個體”的活動和行動可以被追蹤(Dillon,2000)。俄羅斯社會學家多布林斯卡婭(D. E. Dobrinskaya)延續澳大利亞社會學家塞爾溫(N. Selwyn)提到的四種具有深遠社會影響的技術,將數字化定義為數字技術對社會生活中所有可能被數字化的領域的滲透和整合,它是網絡化、數據化、平臺化和算法化過程的集合(Dobrinskaya,2021)。簡而言之,數字化技術是基于二進制結構的技術手段合集,其中包括網絡化、平臺化、算法化、信息化、人工智能等。

      2.技術數字是數字社會的物質基礎

      數字化技術和技術設備是建設數字社會的物質基礎,這些技術和設備正在重塑空間、時間以及社會知識的生產和分配等社會構成要素。在空間方面,數字化擴大了個人生活世界的邊界,數字媒介已經成為人際交往和溝通的主要方式之一。有學者將其稱為從“以人為媒”向“以數為媒”的轉型(邱澤奇,2022)。前者以地方性社會系統為特征,后者以世界性社會系統為特征。在時間方面,技術數字定義了社會世界中一種新的時間性,這種時間性不受社會互動主體的控制,而且越來越由數字基礎設施所主導。在社會知識方面,知識內容的整體性和確定性在被轉譯為數字形式的過程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非物質的配置。這種非物質化導致知識的傳播速度加快,脫離任何時空的固定點,并增加了它們的儲存能力和產量。基于數字化技術和技術設備的數字基礎設施一旦得以建立,其邊際成本幾乎為零,而且可以配置許多不同的目的,包括社會治理、營銷、社會調查等。

      3.對技術數字的認識存在爭議

      技術數字既有物質的特征,體現為技術設備和基礎設施,也具有非物質的特征。它塑造了基于二進制數字邏輯的數字空間。在數字空間中,人類難以看到技術系統的特征、目的或內置的假設,也不知道這些系統如何塑造他們的行為。正是基于這種抽象特質,數字空間經常被描述為“虛擬的”,包括作為真實(物理)世界對立面的虛擬意涵和“處于一個不同的現實層面”的虛擬意涵(鄭中玉、何明升,2004)。自“網絡空間”概念提出以來,社會學一直關注由數字技術割裂的虛實空間之間的差異和邊界。在數字時代,“脫虛向實”的趨勢已經發生在認知與實踐的許多領域中。數字空間中流動的情感、關系和資本都被認為是確鑿真實的(劉雨婷、文軍,2022)。盡管如此,數字二元論(即數字空間與現實空間、在線與離線、真實與虛擬之間的二元對立)依舊存在,而且頗有張力。比如,在人們對自我和環境的看法中,數字空間究竟是作為一個平行的實體,還是作為“真實世界”的一個完整部分,抑或是物理世界的一種延伸,仍然存在爭議。

      三、價值數字:作為符號性的價值表征

      價值數字是符號性的價值表征,是數字被抽象化和符號化為各種價值診斷。價值數字強調數字的價值性,包括風險的、效用的和不確定等特征。風險數字、效用數字和不確定性數字是價值數字的三個主要表征。

      風險數字表征的是數字的風險集合,對數字采取批評的立場。風險數字在學術語言中有許多隱喻,通常與水流、浪等自然現象有關,比如“數字洪水”“數字洪流”和“數字海洋”。一方面,這些詞語是對數字的生動描寫,即它是一個巨大的、流動的、不可控制的實體,強調了數字對象運動的快速以及它們的不可預測性、控制和遏制的困難性。另一方面,風險數字也借鑒了社會學理論中將社會現象概念化為液體和流體的趨勢,比如流動的現代性(Bauman,2012)。

      風險數字突出了技術與社會或者技術與人之間的對立,這種切割導致了對數字的不信任和懷疑,并將數字置于批判建構主義的中心。風險數字的批判圍繞著數字在不同層面引發的問題展開。在宏觀層面,風險數字關注不平等系統。由于年齡、殘疾、貧困等致弱因素而不能適應數字技術迅速發展的群體,或者那些根本無法獲取數字技術的群體在數字社會中越發具有脆弱性。數字資源無法抵達或者較少進入的地區在發展上的弱勢會進一步凸顯,從而加劇全球和地域間的數字鴻溝。在中觀層面,風險數字強調了數字社會中數字監控、算法制約和勞動控制的風險。鑒于數字足跡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數字監控引發的問題不僅是隱私問題,更重要的是主體被剝奪了對自己信息的掌控權。在數字勞動領域,合同雇傭關系的弱化和靈活的工作組織形式催生了“不穩定數字工人”的形象(Roulleau-Berger,2022)。平臺和算法機制的全方位監控與控制可能使數字工作者處于虛擬自由和永不間斷的勞動狀態中(劉雨婷、文軍,2022)。在微觀層面,風險數字揭示了數字技術對個體意識產生的有害影響。它使自我飽和,使個體在一系列片面和局限的關系中支離破碎(Gergen,1991:48-186)。這與20世紀中期以來對傳統社區和公民參與的衰落、自利個體主義興起的道德恐慌相呼應。

      效用數字表征的是數字的效用價值,對數字采取積極的立場。正是在效用數字的觀念中,數字被視為社會的動力機制(鎖利銘等,2021),或是推動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力量(張茂元,2021)。數字在經濟領域的效用體現在以數字化知識和信息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為經濟結構化推動力的數字經濟活動之中。例如,農村電商為中國農村經濟發展提供了新動能(張樹沁、邱澤奇,2022)。數字在工作領域的效用主要體現為提供大量豐富多元的線上和線下工作崗位,有助于緩解文化、階層、性別、殘疾等就業障礙和歧視(文軍、劉雨婷,2021)。數字在社會治理領域的效用不僅是賦能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還體現為一種“萬物互聯互通”的數字化思維方式。這種方式旨在通過數據融通讓政府、公眾、私營部門和社會組織共享數據管理應用,實現對公共事務的協同治理(丁蕖,2020)。數字在個體生活領域的效用主要體現在人們通過使用數字應用程序更多地了解自己和更好地照料自己。

      不確定性數字表征的是數字的狀態、作用和回應的不確定性,對數字采取關懷和需要的立場。隨著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數字本身就處于不確定的狀態中,這是不可消除的客觀不確定性。同時,基于人類自身經驗和認知能力的有限性(文軍、劉雨航,2021),人們對數字及其作用的判斷也是不確定的,這是主觀的不確定性。不確定性數字既不是風險隱喻,也不是效用說,而是混合動機的價值表征。數字的不確定性會影響與其發生聯系的其他因素的不確定性。例如,平臺數字勞動的涌現拓展了不確定性工作的范圍和意義(文軍、劉雨婷,2021)。應對數字在狀態和作用方面的不確定也是一種回應的不確定性,因為行動方案的后果也是不確定的。對此,相應的方法是從“關切地思考”(thinking with care)(de la Bellacasa,2017:16)和“需要為本”(吳越菲、文軍,2022)的角度出發回應數字的不確定性。前者是為了捕捉數字的潛在不確定性,后者的目標在于規劃應對不確定性的行動指南。

      四、行動數字:作為協調行動的社會裝置

      行動數字是一種協調行動的社會裝置,通過基于特殊規則的復雜計算機程序來約束、調節、動員、具體化和強化行動。行動數字強調數字的行動性,具有關系性、互動性和實踐性特征。

      第一,行動主體的能動性與數字的協調力交織在一起。一方面,行動主體以特定的方式對數字進行利用。在集體層面,數字被應用于社會機構的運作、經濟交易以及社會文化活動的實施。行動組織可以通過數字手段來干預社會事件,比如控制網絡輿情避免引起集體恐慌。在經濟和政治不確定性日漸凸顯的環境下,有效使用數字技術已被視為從公共服務交付到商業創新成功的關鍵。此外,行動者不僅利用數字,而且“參與”到了算法系統的構建之中。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現在所有的數字平臺都具備了對用戶體驗的專屬定制。用戶往往只能看到和聽到他們認同和喜愛的內容,而每個用戶能夠看到的內容又是根據他們以前的搜索、瀏覽、收藏等行動“存檔”而定制的。另一方面,行動者是在數字的干預和協調下行動的,他們的行為屈從于預先建立的技術程序。如果說裝置(dispositif)指的是一種“使人做事”的機制(Agamben,2007),那么數字就是一種協調行動的社會裝置。數字裝置提供了“行動語法”“行動格式”或“信息—行動”格式,這些格式旨在使數字環境中的某些行動“更可操作”,比如“關注”和“收藏”的圖標按鈕。同時,這些格式使行動可用于分析和干預。此外,在大數據的驅動下,數字算法業已成為社會中的新權力代理人,擁有對數據采取行動和做出重要決定的權力(如判處罰款和批準貸款)。從這個角度來看,協調行動的數字也可以被描述為一種軟性權力。

      第二,行動數字協調著主體間的互動性實踐。以信息流形式展開的信息行動能夠打破地理空間限制,有助于促進主體間的相互表達(陳氚,2021),使我們更容易體驗他人的存在,同時也能重新表達我們自己的存在(Kim,2001)。這些行動在維護既有關系的基礎上,也為建立新關系提供了機會。數字社交互動沒有構成一個與日常生活相分離的領域,而是既嵌入其中,又依靠無處不在的數字媒介來實現主體間性。從符號互動主義的角度出發,行動者在數字空間中通過互動來建立關系的實踐似乎促成了一種“共同體/社區”(community)的隱喻。在互聯網社區的語境下,卡斯特爾(Castells,2001:127)寫道:“復雜社會中的社會性發生了重大轉變,網絡取代實體空間社區成為社會性的主要形式”。盡管使用“社區”概念來描述在線社會互動的做法仍然存在,但在新的數字語境中則采取了一種不同的方式。數字社區更像是個人用戶的流動、節奏和可操縱的集合,其中互動是用戶行動、內容流、選擇性披露之間的持續部署和不斷反饋。

      第三,數字互動的實踐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自我和身份的定義。一方面,數字技術系統與在線環境為自我呈現奠定了基礎。在數字空間中的自我呈現是一種自我書寫的主體性實踐,其目的是為了塑造自我。具體來說,自我呈現有一種“非常明確地以關注自我為導向的目標,這些目標被定義為:回歸自我、與自我接觸、與自我共處、依靠自我、受益于自我和享受自我”(Foucault,1997:211)。因此,與其說數字技術將已經存在的自我投射到數字空間中,不如說數字化自我呈現的實踐創造了自我,就像它在先驗時存在一樣。另一方面,數字互動的實踐促使主體發展出應對“場景碎片化”的流動性和碎片化身份。用米德(G. H. Mead)的話來說,“有各種不同的自我來回應各種不同的社會反應”(Mead,1972:142)。這意味著行動主體還需要具備在多個在線和離線環境中、在與他者互動的多元網絡中協商碎片化身份的能力。

      第四,行動數字塑造了具有社會情境性質的實踐場域。在其中,行動不僅得到協調,而且得到驗證。場域是某種被賦予了特定引力的關系構型,這種引力被強加在所有進入該場域的客體和行動者身上(Bourdieu & Wacquant,1992:17)。以社交媒體平臺為例,性別關系、工作關系、種族關系、階級關系和權力關系都在其中編織和流動。數字實踐場域里的行動者充當著琳瑯滿目的角色,進行不同性質的豐富的實踐活動,具有社交和娛樂屬性、學習屬性、工作屬性、組織屬性、政治屬性、經濟屬性和文化屬性。正是基于數字平臺作為一種社會情境的合法性,數字實踐場域也是一個研究場域。在該田野中,終點不再訴諸線下的驗證,數字實踐場域本身就可以作為實地。研究者在其中通過參與和觀察,獲取和分析原生數字數據來研究個體和社會(文軍、劉雨婷,2023)。例如,有研究者發展了“在線場域”(online fields)的概念,用以解釋不同類型的內容生產者和消費者如何在數字空間中共同生產獨特的權力關系(Zillien & Marr, 2013:55)。

      五、文化數字:作為流動的文化情境

      文化數字是一種流動的文化情境,由不同的文化形式和情感形式組成。其核心是文化數字化和文化經濟化,圍繞文化的生產、接收、流動與轉換展開。文化數字強調數字的文化性,包括流動性、情感性和市場性特征。

      第一,文化數字化加速了文化情境中不同形式的文化流動。日常領域中敘事、審美、詩意、游戲和道德倫理維度的文化形式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復制和傳播機會,從而形成了一個過渡生產和快速流動的組合拓撲。在這個過程中,物體、地點、時間、主體和集體不再僅僅是從屬于一個目的的手段。或者更準確地說,它們不再僅僅被視為這樣,而是被賦予了文化價值,成為文化中具有深遠意義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審美或倫理層面。除此之外,數字格式的文化領域還呈現出一種特殊的形式:它不再是一個被限定的文化子系統,而是被轉化為一種全球性的超文化。在這種文化中,從“學庸論語”到工業凳子,從傳統教育機構到平臺視頻,一切都有可能成為文化。也就是說,數字的文化情境整合了流動性極強的文化市場。

      第二,情感是文化數字的重要組成部分。情感本身是一種心理實體,同時也是一種文化和社會實體。情感在具體、直接但始終是文化和社會定義的關系中得到表達(Illouz,2007:3)。以數字格式流通的圖像、文本、聲音不僅僅是可復制、可重復、具有持久性的數字信息,更加是被賦予情感強度的文化和審美對象。事實上,在爭取注意力和價值的市場上,文化相較信息的優勢就在于它能調動豐富的情感。公眾號、微博、抖音等不同運營類型的新媒體平臺不僅發布資訊,而且不斷生產新的“當下爭議”。文化數字在賦予參與者整體性敘事價值的同時,還提供了情感和道德層面的潛在刺激。它既彌補了人們的情感缺失,又讓接受者在沉浸于情感的過程中被情感所規訓。這涉及非親密關系的情感聯結和親密關系的情感塑造。

      在非親密關系的情感聯結方面,社交媒體及其內置的激勵機制為非親密關系的情感聯結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人們通過發布獨特的自我敘述作品,包括vlog(video log,視頻網絡日志)、OOTD(outfit of the day,今日穿搭)等,有機會獲得豐富的情感激勵,比如來自陌生人的“點贊”和積極的評價。這種獲得廣泛認同和肯定的方式成為快樂、滿足、幸福等積極情感的來源,從而使得在線花費的時間變得更有意義。在親密關系的情感塑造方面,依魯茲(E. Illouz)對在線約會網站的研究指出,數字法則已經大大改變了浪漫生活的展開方式(Illouz,2007:84)。由于互動數量巨大,用戶可以向所有他們感興趣的人發送相同的標準化信息,從而使整個過程類似于電話營銷和候選人管理。情感的控制與管理、親密關系的數字化與算法化都意味著情感在文化情境中的大規模生產與快速流動。

      第三,文化情境本身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在文化社會學中,文化是個體經驗的問題,它在個體與文化發展的關系中獲得意義和價值。數字時代之前的主體通常在特定環境中接受文化(比如在教室里上課,在電影院觀看一部電影),而數字時代的主體則通過智能手機和其他便攜設備,隨時隨地獲取數字化的知識與信息。盡管并非所有的文化實踐都是數字的,但是所有非數字的文化實踐都直接或間接地與數字宇宙相聯系。文化的自我生產已經完成自我改造,并鼓勵那些無法獲得傳統文化技術的人參與進來(Flichy,2017:388)。市場的直接激勵和知識產權的間接市場補貼不再是個體生產文化與知識產品的必要條件。相反,個體僅僅通過他們對創造的熱愛、他們的激情或分享的意愿就可以創作和傳播數字格式的文化產品。為了提高在線文化實踐的體驗感和參與度,寫作、攝影和剪輯已經成為個體自我構建項目的必要組成部分。YouTube、嗶哩嗶哩和小紅書等數字文化社區已成為流動的學校,參與者在其中學習專業課程和興趣知識等多樣化的文化內容。還有一種形式是傳統教育機構通過加入數字平臺而變得具有流動性,這主要得益于學校遠程教學方案的廣泛應用。

      第四,流動的文化情境還構成了一個文化、情感和資本流通與轉換的領域,引導了文化經濟化的進程。依魯茲將“情感資本主義”稱為一種文化,在這種文化中,情感的和經濟的話語與實踐相互塑造,從而使得情感成為經濟行為的重要方面(Illouz,2007:5)。文化經濟化的主要優勢在于情感上的市場,即公眾的能見度和認可度。公眾可以選擇是否受到商品的影響,并決定為這些商品賦予價值與否。數字文化情境中的信息與知識、情感與互動、注意力和價值共同創造了一個新興的資本市場。在這個市場中,知識、情感、參與、互動等文化形式與活動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經濟新常態的一部分。曾經以社交網絡、知識和信息傳播為主要目的的數字平臺現在正處于“新資本主義”和平臺資本主義的前沿(可參見Fisher,2010;Srnicek,2017),旨在將社會生活打造為一個商業化的空間。在其中,情感不是指商品在被購買后積累的私人情感意義和附件,而是已經成為被評估、討價還價、量化和商品化的實體(Illouz,2007)。公眾不再是預先建構的純粹消費者,而是正在塑造、分享和重構數字媒體內容的文化生產者。文化商品不僅僅是可以“被使用”的東西,還構成了文化性的活動與事件。消費者尋找文化商品不是為了使用它們,而是為了享受它們,即滿足一種情感性的訴求。

      有一則在中國十分轟動的“電競事件”可以作為文化、情感和資本之間流通與轉換的典型案例。電子游戲不只是審美和敘事的沉浸空間,還是高度情感化的集體活動或事件。在2021年11月7日凌晨結束的《英雄聯盟》S11全球總決賽中,中國EDG戰隊對戰韓國DK戰隊,以3:2的比分贏得世界賽冠軍。這一原本在電競圈內部備受關注的比賽卻在中國隊奪冠后引發群體性的慶祝活動,并迅速成為一個流量巨大的社會熱點事件。這場文化活動不僅是一次游戲比賽的勝利,更是國家自豪感的情感表達,同時也意味著電子競技游戲市場新一輪的資本發展。總的來說,得益于文化數字化,由專業和業余的文化生產者制造的文化與情感產品及其本身都正在進入這一前所未有的貨幣化與經濟化進程中。

      六、規范數字:作為規范性的社會要求

      規范數字是一種規范性的社會要求,定義了社會價值和個體意義的標準。在更加普遍的意義上,通過命名社會,數字本身已經是一種新的“規范性判斷”,即數字社會比之前的社會狀態更先進。規范數字強調數字的規范性,包括量化性、分層性和命名性特征。

      第一,規范數字強化了社會全域和主體的全面量化。量化是數字具備規范性本質的前提。一方面,個人主體和集體主體的線上線下活動軌跡被以數字的形式記錄、存儲和管理。另一方面,人們主動地向數字設備提供個人數據,參與到量化自我和自我管理的項目中。不僅僅主體的行為可以被量化,主體的內在特質也可以用量化的方式來陳述。比如在線戀愛匹配系統基于性格、愛好、偏好等個人特征對個體進行打分,并計算出他們與其他用戶之間的匹配度。這是規范數字“相稱性”(commensuration)的體現,即根據一些共同的尺度,可以將質量上的區別轉化為數量上的大小(Espeland,2001:64)。

      第二,規范數字正在建立新的價值秩序和規范秩序。“數字通信第一”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公認的習慣,任何來自數字世界的一條微信、短信和推送通知都會引起用戶的即時反應。如果不能進入數字網絡,個體甚至會覺得自己被隔絕在社會之外,與社會的聯系斷絕了。對于“數字原住民”一代來說,他們的社會化過程已經進入了一種由規范數字引導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人們擅長使用數字工具進行自我表達和交流互動,習慣通過手機拍照和錄像來記錄與體驗生活,樂于在形式多樣的數字平臺上購物。其后果是生活中的本體性安全越發依賴于個體對數字環境的適應和數字慣習的獲得。對于確定哪些行為、活動或結果是適當和正常的,而哪些是偏離常規的,規范數字正在發揮重要的作用。比如,數字已經開始塑造和定義“不健康”“睡眠質量低”和“每日運動量不足”等風險與安全概念。除了界定標準,規范數字還提供方法,因為改善不足的解決方案往往還是數字技術和設備。例如,缺乏醫療設施的病人被建議使用數字自我監測和自我護理設備。值得警惕的是,人們逐漸接納數字規范成為其思想或行動的形成條件。例如,“監控現實主義”(surveillance realism)描述了公眾將數字監控正常化的現實,即使認識到不公正性,公眾的抵抗或思考能力也受到了限制(Dencik & Cable,2017)。

      第三,規范數字正在形成一種新的社會分層標準。這至少有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數字活動的參與者之間正在出現社會分層化的趨勢。數字工作領域中一項不同以往又至關重要的特征是,從事同一崗位的數字工作者之間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內部分化和階層差異(文軍、劉雨婷,2021),體現在年齡、教育程度、收入、社會資本等多種人口學和社會學因子上。另一方面,數字是國家(或地區)內部和外部分層的一種社會標準。數字資源和數字技能與傳統的社會分層標準(如財富、權力、聲望等)共同作用于健康、教育、社會福利和公民參與等領域的不平等。這些不平等不僅存在于城鄉之間、地方之間和公民之間,也存在于國家與地區之間,還有可能會擴大全球的數字不平等。

      第四,規范數字對個體的自我形塑提出了要求。如果說,數字社會的本質特征之一是個體社會的發展(邱澤奇,2022),那么其趨勢將是個體越來越符合數字規范。擁有計算機和其他數字技術知識的社會成員可能會獲得實際的技能,但更重要的是,他們正在構成和代表自己,成為符合數字社會規范的合格成員。在關注自我追蹤實踐和自我量化運動的研究中,使用應用程序與設備進行數字化自我監測被視為支持和鼓勵人們符合數字公民身份的理想。為了加快社會成員符合數字規范的標準,數字能力的培養已經成為了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2021年11月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的《提升全民數字素養與技能行動綱要》指出,要提升學校數字教育水平,構建終身數字學習體系。挪威教育信息化中心的研究者們開發了“數字能力測驗”來測量中學生的數字能力差異(Hatlevik et al.,2015)。社會學家們在實證研究中通過使用數字資本的概念強調了數字是個體發展的規范性資源和能力。例如希爾(J. Seale)等人開發了一個“數字資本框架”,以探索高等教育中的殘疾學生與他們獲取和使用數字技術之間的關系(Seale et al.,2015)。另一種更偏向于布迪厄(P. Bourdieu)的方法是將數字資本定義為一種次要的資本形式,即一個人的數字資本存量與他或她在線行為的范圍、規模和復雜程度相一致(Ignatow & Robinson,2017)。

      七、總結、討論與展望

      數字作為一個研究概念正在得到發展。部分原因是數字已然是不可忽視的社會事實,部分原因是社會科學希望自身符合數字時代的研究需求,以便充分地描繪數字社會的整體輪廓。社會學家一方面同意數字的理論配置是難以繞開技術化(數字化、網絡化、平臺化、算法化等)這一要素的,但另一方面,也試圖對數字、社會和技術之間的聯系進行探測、破壞和去自然化。因此,數字不僅僅是技術工具,它代表了一種新型的、主動的、流動的、基于機器的社會性組合,是社會環境的一部分,影響著所有與社會系統密不可分的互動。正如人類學家霍斯特(H. A. Horst)和米勒(D. Miller)所言,數字技術與所有物質文化一樣,“正在成為使我們成為人類的構成部分”(Horst & Miller,2020:4)。

      本文系統地分析了社會學視域下的五種數字觀:技術數字、價值數字、行動數字、文化數字、規范數字(見表1)。它們既是對數字的社會學解讀,也是研究所需的概念工具。這種工具不僅能輔助研究者通過社會思考數字,而且鼓勵研究者通過數字思考社會。對不同數字觀念的梳理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數字在社會中的作用和意義,從而提高數字研究的準確性和深度。區分五種數字觀有助于避免技術邏輯的本質主義立場,支持在數字社會中捕捉開放的社會邏輯。我們可以從意義關系、知識形態和問題域三個方面進一步理清五種數字觀之間的認識論區別和特征。

      第一,五種數字觀的意義關系是相互補充和相互促進的,構成了理解數字的有機整體。具體來說,技術數字是其他數字觀生成的前提條件,對數字的價值、行動、文化和規范維度有直接影響。價值數字是其他數字觀共同作用下的價值后果。對數字的價值評判不是單純由數字技術的發展決定的,即并非數字技術越先進,人們對數字的價值診斷就越積極。事實上,是技術數字、文化數字、行動數字和規范數字交織在一起對價值數字的影響才凸顯了數字的復雜性。行動數字是其他數字觀發展的實踐基礎。沒有個體、群體和組織的廣泛數字行動,文化數字就無法發育,規范數字就沒有對象和載體,技術數字就失去了進步的現實反饋。文化數字是促進其他數字觀發展的動力支持。文化數字有助于推動技術數字的創新,豐富行動數字的內容,為規范數字提供有活力的流動情境,為數字的價值診斷提供參考資料。規范數字是其他數字觀發展的規范要求,它約束技術數字,影響價值數字,指導行動數字,同時建立文化情境中的數字規范。


      第二,五種數字觀呈現出網絡的關系形態。從技術數字到規范數字,是人們對數字理解不斷深化的過程。但是這不意味著這些觀念之間是一種層級關系,因為假定層級關系的存在會不可避免地陷入“技術中心論”或“技術崇高”的思維定式中,比如將技術數字放在圈層的最中心,或者把技術數字放在金字塔形的基層位置。相反,本文認為,五種數字觀構成的是一個網絡形態,該網絡的核心特征是開放性、關系性、交織性和動態性。開放性鼓勵跨學科視野下多元的數字觀念相互接觸和碰撞,以推動知識的跨學科整合和創新。關系性是指不同數字觀念之間存在著復雜的相互影響關系。這些關系不是單向的,而是雙向的;不是雙邊的,而是多邊的。交織性是指數字觀念之間相互連接和交叉,這有助于知識的豐富化和體系化。通過對交叉點進行研究,研究者可以發現問題域和提出創新點。比如,在行動數字與規范數字的交叉點上,我們可以研究數字工作者在數字工作場域中的行動,同時可以與規范數字在是否催生了“數字工人階級”這一問題上相交。動態性是指數字觀念網是一個不斷發生變化的動態圖景。這意味著未來會有理解數字的新維度加入觀念網絡,成為關鍵節點之一。

      第三,五種數字觀指向了不同的實質性問題域,提供了未來研究的方向。

      從技術數字出發,問題域的核心是對人類與技術交互的主客體分析。涉及的議題包括:洞察人類使用數字技術的不同方式和內容;分析數字技術滲透和影響日常生活的路徑和機制;刻畫數字算法背后的權力運作方式;闡明數字技術對人類社會各個方面造成的變化及程度;對數字技術與人類之間的倫理關系進行深入的理論思考和經驗挖掘;呈現數字空間與非數字空間之間的重疊域,以及其中的張力和震蕩。

      從價值數字出發,問題域的核心是對數字價值的系統研究。提問的立場是多元價值取向的:批判性地揭示和反思數字及其使用的風險和消極后果;全面闡釋數字的效用何在;探索數字在社會建設不同領域發揮效用的模式;關切地思考數字潛在的不確定性,尋求應對數字不確定性的行動指南。

      從行動數字出發,問題域的核心是理解和闡釋各類行動主體的不同數字實踐以及其中的復雜關系。行動主體包括但不限于休閑娛樂者、勞動者、創造者、經營者、組織機構、治理機關。涉及的議題包括:捕捉不同類型的數字實踐,挖掘其中的實踐邏輯、行動模式和組織模式;分析不同類型的數字實踐中主體—主體、主體—客體之間的互動和關系;把握個體的自我與身份在數字實踐中的呈現、定位和變化;分析數字技術系統協調數字實踐的機制。行動數字主張在數字空間內部和外部之間建立起邏輯性與連續性,構成解釋的完整閉環。

      從文化數字出發,問題域的核心是探究文化數字化和文化經濟化。研究的重點是:洞悉數字文化情境的運作方式,挖掘參與文化情境的潛在要素及其作用,探究數字經濟市場中文化、情感、資本等要素之間的流通和轉換模式,分析情感資本主義、數字資本主義、平臺資本主義等新的資本主義形式的特征,思考數字時代下文化與經濟、情感與經濟之間結合的新合法性問題,以及探索文化數字化和文化經濟化的發展路徑。

      從規范數字出發,問題域的核心是研究數字的規范能力及其社會構建意義。有待研究的問題鏈在于,數字如何實現了對個體、組織等不同層級主體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其合法性條件是什么?數字在哪些方面與何種程度上改變了社會的定義和個體的意義?當下社會是否已經,或者是否會形成以數字為分化標準的職業階層、工人階級和社會階層?我們應該如何理解一個由數字命名的社會?它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治理可能是(或者應該是)什么樣子的?

      本研究的工作也不是盡善盡美的,在以下方面值得繼續深耕。首先,本文分析的是當前社會學視域下最主要的五種數字觀,但是無法窮盡所有的數字觀念。從其他視域和思路出發,還有別的數字內涵值得討論,比如治理數字、方法數字,等等。其次,本文呈現了數字的社會和政治性角色,嘗試了勾勒數字觀念圖譜的想法。但是構建一個成熟的數字觀念體系仍然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這包括進一步挖掘數字的意涵/角色,厘清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探究它們影響整個社會的路徑和機制。最后,還未被充分解釋的一個難題是數字的“多語境性”。在數字社會中,社會生活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合成情境中,這些情境主要通過數字技術設備建立通往其他情境的渠道。其后果是價值、行動、文化等要素在同一時間內都可以有不同的意義。這對質性研究的一個長期假設提出了質疑,即面對面的情境在某種程度上是最基礎的,并在邏輯上先于中介的或分布的情境。同樣地,在概念化和理論化數字的過程中如何處理這種“多語境性”,亦是一個理論難點。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社會學一直在為理論化信息和通信技術對社會造成的影響與后果方面作出貢獻。從20世紀70和80年代的“信息社會”到90年代的“網絡社會”,再到今天的“數字社會”,社會學家肩負起了新的任務和責任,將數字定位到對社會現狀和社會秩序的具體理解中,描繪數字革命時期的社會變遷過程,以及總結和提煉中國數字社會建設的發展軌跡。為此,對數字進行理論化是社會學的一個巨大挑戰,它不僅需要明晰數字的復雜意涵,充分考慮和理解社會和人類個體面臨的變化,尤其是社會中的數字轉向,還需要找到應對這一挑戰的方法。本文僅以對數字概念的理論思辨拋磚引玉,以期有更多的學者加入到數字研究的隊伍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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