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品讀》2026年第3期內容
上周六,我和父母大吵一架,誰也不服誰,一直冷戰到現在。起因是兩個月前我得知有個知名的交響樂團要來成都演出,想到父母都喜歡古典音樂,就咬咬牙為他們購買了兩張前排座位的票。
演出當日,為了能讓父母安心看演出,不必操心我們小輩的各種事兒,我和老公早早就帶著兒子出了門。沒成想晚上回家,本該在音樂廳看演出的父母,竟待在家中為我們做好了晚餐。原來,他們一早就到了場館附近,正準備檢票進音樂廳時,遇到了一個“黃牛”,愿以多出票面600塊錢的價格買下他們手里的票。父母一合計,就把票給賣了。然后拿著“掙到”的錢去了超市,給我們買了許多好吃的。
父母對自己“掙到”的600塊錢洋洋得意,我卻急了眼,不由生氣地質問他們:“這樂團難得來一次成都,一票難求。這兩張票是我好不容易搶到的,你們怎么說賣就給賣了呢?更何況,你們那么喜歡古典音樂,怎么能為了600塊錢,就放棄這次機會呢?”父母聽到這段話也來了氣。我媽說:“這兩張票既然給了我們,我們就有權利決定怎么使用!這音樂在家里也一樣能聽,沒必要非得去現場聽。賣出去多掙了600塊錢,還給你們買了好吃的,你有什么不滿意的?”最終,大家不歡而散。
那天晚上,我之所以像個炸藥包“一點就炸”,是因為從小到大,類似的事情發生過許多次。每當我想為父母做點什么,讓他們去享受 “當下的快樂”時,總會被“潑冷水”——在父母眼中,無關溫飽的花銷都是不必要的。
于是,我也暗暗發誓,決不做一個掃興的人。以后有了小孩,也一定要當一個不掃興的媽媽。然而,曾經這樣下定決心的我,在與侄女的一次相處中,下意識地重復了父母的老路。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帶侄女去公園玩耍。夏日炎炎,許多小朋友都帶著水槍在水塘邊打水仗,歡笑聲幾乎傳遍了公園的每一個角落。侄女也想加入他們,但因為沒有水槍,所以央求我也給她買一把。正好公園里有家小店,可我們走近一看:店里寥寥的幾把水槍,外觀不太好看,價格也比其他地方賣得貴。我有些猶豫:“姑姑在網上給你買好不好?網上的水槍更漂亮,價格還便宜。花同樣的錢,我可以給你買兩把。”侄女有些不高興:“網上買的要等好幾天才能收到,我現在就想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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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女的話頓時讓我想起那句網絡流行語“屠龍少年終成惡龍”——我一邊痛苦于父母的“掃興”,一邊卻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侄女。意識到這一點后,我當即在那家店里買下一把水槍。侄女拿著水槍,跑到了水塘邊,很快就加入了小朋友們的游戲中。直到晚上回家,她的臉上都掛著大大的笑容。
想起這段經歷后,我失眠了,輾轉反側思考了很多。其實,我給侄女買水槍和給父母買演出票一樣,都是在表達自己對他們的愛。侄女開開心心地玩耍,用積極的情緒讓我感受到了愛的回報。反觀我的父母,他們賣掉演出票“掙錢”這個行為雖然掃興,但用“掙”來的錢買了很多好吃的,還為我們做了一桌豐盛的晚餐,不過是換了一種方式回報我對他們的愛。歸根究底,上周六那場爭吵并沒有對錯之分,只是我們表達愛的方式不同,而且也都沒能及時理解和感悟到對方的愛。
隔天清晨,天氣極好,陽光透過窗外的香樟樹灑滿了臥室。我早早起了床,推開房門,看到爸爸已做好早餐,媽媽在客廳一邊聽歌一邊跟著哼唱,籠罩在家里好幾天的烏云仿佛已經散去。我想,應該向父母道個歉,做一個真正不掃興的人,立即。
作者:周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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