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時報記者 邱越 王艾冰)2026年全國兩會開幕前,“建議禁止16歲以下使用社媒”的詞條登上熱搜。這并非一場突如其來的討論。
幾個月前,澳大利亞對16歲以下人群亮出“紅牌”,法國、西班牙等緊隨其后。當更多國家開始為手機屏幕后的孩子筑起保護墻,一個問題擺在了我們面前:中國,該怎么管?
越來越低的“觸網”年齡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大學教授雙少敏調研發現,如今,未成年人接觸社交媒體的年齡越來越低、使用時間越來越長,一些年齡很小的孩子早早就學會手捧著長輩的手機,熟練地滑動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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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九三學社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大學教授雙少敏。受訪者供圖
在近年的調研中,雙少敏時常聽到家長這樣的反饋,“孩子刷手機上癮,第二天上學沒精神”“學習注意力難以集中,連閱讀長課文都變得困難”“每天花很多時間在社交平臺上,已出現睡眠不足、視力減退等問題”……學校方面的反饋則顯得更為棘手,“一些學生因網絡爭執、群聊排斥等問題,產生焦慮甚至抑郁情緒,還有部分青少年因為網絡嘲諷而出現心理問題或自我傷害。”雙少敏表示。
今年全國兩會前夕,全國人大代表、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主任齊秀敏接到了一份特殊的法律委托——一位13歲的學生想要起訴她的同班同學。起因是一張被丑化的照片。同學將她的照片做成短視頻,配以嘲諷的文字,在社交平臺上迅速傳播。“全班都知道了。”齊秀敏語氣中帶著無奈,“現在這個孩子已經拒絕上學。她想維權,可目前這種‘玩笑’,甚至無法立案。”
今年全國兩會,網絡暴力行為低齡化趨勢是齊秀敏關注的議題之一,過去一年間,她走訪了30多所學校,與2000多名老師、學生、家長深入交流。她發現,一種新型的網絡暴力行為近年來呈現蔓延態勢,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進行網絡搜索、挖掘,搜集個人隱私信息,包括姓名、個人照片、身份證號等,并將這些內容在網絡公開發布,給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人身傷害。“這種行為呈現出低齡化趨勢,這名13歲學生的遭遇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齊秀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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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河北齊心律師事務所主任齊秀敏。受訪者供圖
世界衛生組織歐洲區域辦事處在2024年開展的一項學齡兒童健康行為研究顯示,青少年因不當使用社交媒體出現問題的比例從2018年的7%升至2022年的11%,另有12%的青少年面臨沉迷游戲的風險。這項研究覆蓋了44個國家和地區的近28萬名11歲、13歲和15歲的青少年。2023年,美國發表的《社交媒體與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詢報告》指出,每日使用社交媒體超過3小時的青少年,其出現抑郁、焦慮等心理健康問題的風險約為低使用人群的兩倍。
我國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的調研數據顯示,近年來,未成年人自殘自傷的情況有上升趨勢,實際住院人群集中在14到16歲,這和網上的有害信息呈現關聯性。我國一項針對4萬余名青少年的調查顯示,網絡成癮與一年后的抑郁發病有關,由網絡成癮導致的睡眠受損是關鍵因素。
經過詳細調研、查閱文獻,雙少敏把手機等電子產品對青少年的影響總結為三點:首先是生理影響,長時間使用手機,會干擾青少年的作息規律,影響睡眠質量,增加視力下降和久坐帶來的健康問題;其次是心理影響,社交媒體中大量展示“完美生活”的內容易引發比較心理,一些青少年因此產生自卑、焦慮等情緒,言論沖突、網絡嘲諷和群聊排斥等情況,也可能引發網絡霸凌;第三,短視頻的高頻刺激和持續推送容易讓孩子形成碎片化注意模式,使他們更難進行長時間的學習和閱讀。
立法與監管仍存在缺口
“現在這批孩子是數字時代的‘原住民’,從他們出生起,世界就是通過屏幕的形式展開的。”齊秀敏感慨,“有的孩子才幾歲,每天上網時間就長達3小時。除去睡覺和上學,他們留給真實世界的時間還剩多少?當面對面的交流變成網上的‘已讀不回’,孩子對世界的認知會不會從一開始就是偏的?”
雙少敏經常深感擔憂,“在一個手機隨處可見的時代,孩子對網絡的沉迷與依賴單純依靠家長監管或平臺自律,很難有效解決。”多位人大代表認為,需要從制度層面建立起更加明確的保護機制,設立未成年人進入社交媒體系統的準入規則。
面對這個局面,一些國家選擇了最直接的方式:立法設限。2025年12月10日起,澳大利亞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主流社交媒體平臺。法國、挪威、英國等緊隨其后,將未成年人社交媒體準入問題擺上了立法議程。將保護從“事后追責”前移到“事前設防”,正在成為國際共識。
“此類制度雖無法完全消除風險,但核心價值在于大幅降低青少年整體的網絡暴露概率,明確平臺主體責任。它追求的是通過前端準入規則,讓未成年人更不易過早進入高風險環境。”雙少敏指出。
對于青少年“觸網”,中國該怎么管?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章網絡保護,以及《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已對未成年人網絡使用中的內容管理、算法規范、未成年人模式和個人信息保護等作出系統規定,明確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基本責任。但從制度結構和實施效果看,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在社交媒體監管領域仍存在明顯缺口。
雙少敏指出,現行制度通過“未成年人模式”等方式,對使用時長和內容作出一定限制,但整體仍以使用后的管理為主,缺乏對是否進入高風險社交媒體環境的前端準入防范。
齊秀敏補充指出,現有的法律法規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侮辱誹謗等行為的處罰,在司法實踐中,對未成年人往往以教育、訓誡為主,刑事追責門檻高,違法成本與行為危害嚴重不匹配。
分級而治或是更優方案
今年全國兩會,雙少敏帶著一份醞釀多年的建議走向人民大會堂。
這份建議提出,“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未成年人社交媒體使用最低年齡制度,明確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注冊、登錄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社交媒體服務;設立平臺年齡核驗與風險阻斷義務條款,要求社交媒體平臺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履行年齡識別和阻斷義務,不得僅以用戶自主聲明作為認定依據;完善法律責任銜接條款,對違反最低年齡規定的行為,依法責令改正,并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孝感市中心醫院黨委書記謝志斌建議,推動立法或行業規范,強制社交媒體平臺在算法推薦上對未成年人模式進行實質性改造,平臺必須推薦能促進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識拓展的內容,從源頭上改善信息環境。同時,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定期抽查平臺的內容推薦池,嚴格限制類似打賞、自動播放等“成癮性”功能,并強制設置連續使用一定時長后的“冷靜期”或“每日登陸次數上限”。
針對社交平臺網絡暴力的問題,齊秀敏建議,首先,要研究降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在特定惡劣情節下的刑事責任年齡門檻,并增設對于教唆、組織未成年人實施網絡暴力行為的從重處罰條款;同時,完善被害人保護令制度,為其提供快速、有效的司法救濟。第二,強制要求平臺對涉及未成年人參與或受害的網暴事件啟動特別處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限流、禁言、封號、線索上報等。鼓勵平臺利用社交圖譜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前識別、干預有組織網暴行為。
“我們推動這件事的初衷,不是為了將孩子們完全隔絕在數字世界之外,更不是為了剝奪他們應有的、快樂的娛樂與社交。恰恰相反,我們是想為孩子推開另一扇窗,引導他們的目光從方寸屏幕移向更廣闊的天地,雙腳邁入更鮮活的現實生活。”雙少敏的語氣懇切而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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