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劇《我的山與海》已經開播兩天了,雖然該劇的劇情有感人的一面,而且演員演技表現也不錯,但是6集看下來,我感覺女主人設一點都不討喜,看了女主方婉之對待養父的劇情,我真的對她喜歡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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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婉之當年剛出生就被親生父親遺棄,是幫忙接生的婦產科醫生方靜妤,把她抱回了家。
方靜妤和孟思遠夫婦,對方婉之視如己出,甚至為了養育她,方靜妤都耽誤了生育自己孩子的最佳年齡,再加上她有遺傳病,所以兩口子就一直沒要孩子,把方婉之當成了親閨女來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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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方婉之考上師范大學,上大三的時候,養母方靜妤突然因為遺傳病離世,在臨死之前,養母給方婉之留下了一封信,信中提到了她的身世。
接下來,方婉之的一系列操作,真是“小白眼狼”的表現,我這個觀眾看了心里都不是滋味,孟思遠作為她的養父,心里該多么難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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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婉之的“白眼狼”表現,有以下幾點:
一是得知養母給自己留了一封信后,即便養父和于姥姥都建議她等到成家立業之后再看,但方婉之翻箱倒柜,甚至拿錘子砸家里的抽屜,就開始找那封信。
這讓養父非常傷心,于是主動把信給了她。
方婉之看完信之后,不但不感激養父母對待自己多年的養育之恩,反而扭頭就跑回出生地去找尋自己的親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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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母剛剛離世,尸骨未寒,方婉之這樣做,讓養父有多寒心和傷心啊!
而且生父狠心把她遺棄,她見了生父之后居然一點都沒有憤怒、生氣、發脾氣?
對著養育她、愛她的養父倒是脾氣大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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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方婉之在大學里大鬧一番之后,居然不跟父親說一聲,就私自跑到深圳闖蕩去了。
雖然養父因為誤會和難過,在養母的墓碑前罵了方婉之兩句,但有誤會解釋清楚就行了,既然方婉之知道自己是養女,知道養父母對待自己恩重如山,那她更不應該賭氣出走了。
三是養父調查清楚實情后,當場去方婉之的大學找了校領導,替方婉之保留了學籍,然后放下自己繁忙的工作不做,不遠千里跑去深圳找方婉之,結果,方婉之居然連一聲“爸爸”都叫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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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我真是替孟思遠和方靜妤難過,兩口子養育了21年的女兒,原來是個小白眼狼。
看到這里,我也感慨,果然孩子不要隨便領養,一句話就會讓多年的親情崩塌,產生隔閡。
但是,看到這里,我覺得女主的人設不討喜,是編劇的錯,編劇把劇情邏輯寫崩了。
方婉之是剛出生就被方靜妤兩口子收養了,多年來他們疼愛她,教育她,讓她在富裕幸福溫暖充滿愛的家庭氛圍里長大。
這樣長大的方婉之,怎么可能在知道自己身世之后,就立即與養父有了隔閡,那么疏遠,那么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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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為了讓女主這只金鳳凰中途退學去深圳闖蕩,可謂不顧邏輯,只是一味讓女主“沒苦硬吃”。
還有李行客一個小時候靠方婉之保護的男孩,一個成績比方婉之還優秀、性格比方婉之沉穩冷靜的大學生,居然會突然拿起一把刀捅了韓賓,這段劇情也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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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只要上前去,一拳把韓賓打倒在地就可以了,有必要動刀嗎?他沒腦子嗎,不知道傷人殺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這些不符合邏輯的劇情疊加在一起,無非是想推動女主主動退學,促成她跑去深圳底層打工然后逆襲的后期劇情。
既然這樣,那么養父養母這段劇情大可不要。
直接寫女主出生在一個貧窮山溝里,之后長大了去深圳闖蕩,逆襲成企業家不好嗎?
加上這段養父母的劇情,不但沒有為女主的人設添彩,反而讓觀眾覺得她不懂事、白眼狼、令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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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女主的養父母身份設置成普通人不好嗎?為什么非要設置成大官的身份?
須知,女主養父是副市長,女主大學不上,跑到深圳去打工,在工地食堂當打工妹的劇情,也太虛假了。
總之,《我的山與海》這部劇,能看,但是不能細究,否則真追不下去了。尤其女主的前期人設,總是讓我看的時候心里覺得膈應,替她養父母寒心,即使是可愛的譚松韻飾演的這個角色,在我心里也可愛不起來了。
追完6集后,細細品味,這部劇只能說是中等偏下的水準,能給個及格分已經不錯了。看在最近也沒有什么好劇的份上,勉強往下追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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