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一名五年級小姑娘,直接把親爸爸告上了法庭,就為了漲撫養費,看完整個案子,真是又現實又無奈。
事情是這樣的,女孩爸媽2015年就離婚了,當時法院把孩子判給了媽媽,爸爸每年支付5000元撫養費,算下來每個月才416塊多。那時候孩子還小,上幼兒園花銷不大,這點錢勉強能應付,可如今孩子上五年級了,花銷跟以前完全沒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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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練習冊、文具、牙套復查、看病吃藥,還有日常的吃喝,就算沒報補習班,光學校的材料費都漲了不少,每月416塊錢,連基本生活都撐不住了。
女孩了解到爸爸打零工每月能掙4500多,就起訴要求爸爸把撫養費漲到每月1500元。這案子還是小女孩自己當原告,媽媽作為法定代理人,還整理了各種學費單、消費小票當證據,法院也認可孩子自己的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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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爸爸這邊也有難處,他早就再婚了,家里還有繼女和親生兒子,三個未成年孩子都要養,壓力也不小。
法院綜合算了一筆賬,爸爸每月4500元工資,扣掉自己吃飯、租房、交通的基本開銷1350元,剩下的3150元要分給三個孩子,平均每人1050元。再結合當地的消費支出、教育成本,還有孩子媽媽沒有固定收入的情況,最終判決爸爸每月支付900元撫養費,比原來翻了一倍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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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為啥沒判1500元,其實這900塊是法官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精打細算出來的,不是隨便定的數。而且根據民法典規定,子女在有必要的時候,完全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這不是無理取鬧,是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現在爸爸已經把第一筆900元打到了法院賬戶,媽媽打算等女兒放學一起去領。
這事在網上也吵翻了天,有網友罵女孩是白眼狼,說養大到18歲就斷絕關系;
也有網友心疼孩子,說400多塊在現在根本不夠花,父親再婚是自己的選擇,不能虧待第一個孩子;還有人覺得法院的判決很公允,兼顧了孩子和父親的實際情況。
其實說到底,離婚最受委屈的還是孩子,撫養費的多少,關乎的是孩子最基本的生活和成長,大家覺得這個判決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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