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媒體協會公示候選人,候選人幾乎都是在媒體單位有職務的領導,具有較強的行業主導。協會公眾號發布題為《關于山東省新媒體協會負責人候選人的公示》一文中,文中按照擬任職務和姓氏筆畫一一詳細介紹了會長和副會長候選人。
除擬任會長是省網信辦首席專家,一位副會長兼秘書長,總共有8位副會長,每一個副會長都是在單位有職務。
山東舜網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擬任副會長兼秘書長。
山東廣播電視報社社長、總編輯,中國山東網董事長,擬任副會長。
山東省互聯網傳媒集團大眾網·海報新聞副總編輯,擬任副會長。
魯網總編輯,擬任副會長。
貝殼文化科技集團董事長,擬任副會長。
山東廣播電視臺閃電運營中心主任、齊魯網·閃電新聞總編輯,擬任副會長。
山東省文聯網絡新媒體中心主任,擬任副會長。
微博山東商業運營中心高級總監,擬任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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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一些本身作為國有企業事單位在職人員,多位媒體領導,能否再到協會任職。在職官員原則上禁止到行業協會任職“兼職”。特別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新媒體協會通常屬于此類)兼任領導職務。除非是“工作特殊需要”且經過嚴格審批,且不得領取任何報酬。
退休官員允許但受限,退休后三年內一般不得兼職,三年后需審批,且只能兼任1個職務,任期不超過兩屆,年齡不超過70周歲,同樣不得取酬。
如何看待利弊分析,官員兼任副會長,特別是網信系統官員,可以利用其行政資源為協會“站臺”,幫助協會對接政府資源、協調行業事務,提升協會的權威性和影響力。
弊端是容易導致“政社不分”,協會本應是行業自律組織,官員介入過深可能使其淪為“二政府”,影響行業自主性,甚至可能成為權力尋租或利益輸送的“旋轉門”。
現實情況中,目前各地新媒體協會的負責人構成存在差異,有的地方也有官員主導型新媒體協會。如長沙市新媒體協會,會長由市委副秘書長、網信辦主任兼任,體現了較強的官方主導色彩。
某些省的新媒體協會,會長由媒體負責人擔任,副會長則由媒體和其他單位官員擔任,各地新媒體協會情況各不相同,媒體領導擔任會長、副會長增強行業主導。
只要符合“不取酬、嚴審批、限數量”的規定,官員兼任副會長在政策上是允許的。但公眾更關注的是,這種兼職是否真的促進了行業發展,還是僅僅為了“掛名”或“刷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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