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反映其購買的哈啰電動車所承諾的永久免費“黃金會員”遠程控車功能因2G網絡退網而中斷,并被要求付費149元升級設備,引發熱議。與此同時,還有消費者質疑哈啰電動車未盡充分告知義務,且將運營成本轉嫁用戶。
對此,3月9日,一位哈啰內部人士回應稱,停用是因“2G退網”所致,屬行業性事件和不可抗力,并稱已提前發布公告。
然而,對于這一解釋,律師則持不同看法。其指出2G退網早在2020年便已有行業預期,不屬于不可抗力。哈啰作為廠商,因2G退網導致功能失效,屬于哈啰未履行合同義務,應免費提供補救措施(免費升級4G),不能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買時宣稱永久免費,用了四年要付費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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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截圖
近日,有消費者向媒體反映,其于此前花費1399元購買了一輛哈啰D51L型電動車,并獲贈永久免費的“黃金會員”服務。然而,到2025年底,該用戶發現車輛的遠程開關鎖、電量查詢等遠程功能突然全部停用。當他向客服咨詢時,被告知“需付費149元升級設備”,這一回復讓其深感被欺騙。
3月9日,針對此事,一位哈啰內部人士向記者回應稱,“主要是因為2G退網了。”他解釋,2G退網屬于行業性事件,無人零售、老年機等多個領域都受到波及,并非哈啰單方面行為。該人士還表示,其他電動車品牌在升級4G網絡時同樣也收取費用,同時強調2G退網屬于不可抗力。他還補充道,“我們的升級公告發布時間略晚于同行,因為我們已經不做電動車售賣了,但也是在2g停網前告知用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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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開信息,2025年12月4日,哈啰品牌方曾發布《致受2G退網影響的哈啰電動自行車車主》的公告。其中提到,因國家2G網絡全面退網,部分使用EB11、EB20智能芯的車輛可能出現無法開關鎖的情況,對此哈啰提供兩種解決方案,一是繼續使用車輛,但用戶如希望繼續使用遠程控車等智能功能,則需支付149元申請升級為4G設備;二是申請退費。哈啰將為受影響的用戶退還黃金會員未使用部分對應的費用,退費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1日,但永久會員不在此次退費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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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記者在社交平臺上發現,有不少消費者有類似遭遇。他們反映自己的遠程控車服務早在2025年11月26日便被突然中斷,是哈啰電動車單方面停止遠程服務。還有消費者質疑哈啰未盡到充分告知義務,認為公司將本應自行承擔的服務運營成本,通過“掐斷服務”的方式轉嫁給了消費者。
關于哈啰是否在公告前已提前履行告知義務,記者嘗試向品牌方人士進行核實,但截至發稿,暫未獲得回復。
律師:升級費用不能轉嫁給消費者
那么,2G退網究竟是否屬于不可抗力?且常規升級的支出可以轉嫁給消費者嗎?這筆升級費用,又究竟該由誰來承擔?
3月9日,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易旭向記者分析稱,2G退網不屬于不可抗力,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如地震、戰爭)。工信部早在2020年就明確推動2G退網,屬于可預見、可提前應對的行業趨勢。哈啰作為專業廠商,完全有能力預判并提前布局4G,不屬于“不能克服”。即便提前通知,也不能改變其可預見、可應對的性質,不滿足不可抗力三要件。
易旭指出,升級費用應由哈啰承擔,不能轉嫁給消費者。從合同上看,購車時哈啰已承諾永久免費黃金會員+遠程智能功能,是合同核心內容,對價已包含在1399元車款中。因2G退網導致功能失效,屬于哈啰未履行合同義務,應免費提供補救措施(免費升級4G)。從產品責任層面看,車輛依賴即將淘汰的2G網絡,屬于產品設計/適配缺陷,依據《產品質量法》,經營者對缺陷產品負有免費修復、更換、補救的責任,不得轉嫁給消費者。
同時,易旭強調,哈啰已停止賣車不影響其對已售產品的售后與合同責任。提前通知僅履行告知義務,不能免除其免費升級的法律責任。
瀟湘晨報辣椒財經記者李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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