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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趙樂際委員長向大會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這份報告勾勒出2026年中國法治建設的藍圖,涵蓋農業、民生、僑務等多個領域。
在加強民生保障方面,修改教師法被正式列入議程。
教師法自1993年頒布實施以來,僅在2009年進行過一次修訂。這部法律為保障教師權益、規范教師行為、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隨著時代變遷,教育環境和教師群體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不斷涌現,現行教師法在某些方面已顯滯后。
教育領域的代表委員們早已注意到這一點。在往年的兩會上,關于修改教師法的建議和提案層出不窮。
代表們關注的焦點集中在教師待遇保障、職業發展通道、權益維護機制等核心問題上。
如今,這些問題終于被正式納入國家立法議程。對于全國1800多萬名教師而言,這無疑是一個令人振奮的信號。
為什么這次修改讓千萬教師翹首以盼?因為這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件件都戳在教師們的心窩子上。
一、我們盼的是:讓教齡真正值錢,別讓職稱熬白頭
當老師,最熬人的是什么?
不是早讀,不是晚自習,是評職稱。
現在的職稱制度,多少人被卡在“指標”兩個字上?你教得再好,學生成績再亮眼,學校沒有空崗,就得排隊等。等一年、等五年、等十年……等到頭發白了,等到心涼了。
根據2021年教育部發布的《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已經明確:初級、中級職稱將按教齡正常晉升,不設單位名額限制。這意味著,只要達到年限、考核合格,就能正常晉升,不再被“指標”卡住。
我們一線老師最樸素的期盼就是:讓教齡真正值錢,讓熬年頭也能熬出尊嚴。
如果這一條能落地,那將是一場“及時雨”。年輕人不用再為了一個指標去拼關系、拼表格、拼那些跟教學無關的“材料工程”;老教師也能安安穩穩地拿著該拿的工資退休。
這叫什么?這叫公平。
二、我們盼的是:工資不低于公務員,這次要有真章
“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這句話寫進文件很多年了,但落地的情況,各地不一樣。
有些地方,老師工資確實是“不低于”了,但那是把年終獎、績效、補貼全算進去的“算法游戲”。平時月月到手就那么點,過年發一筆,一平均,達標了。可過日子是看每月的流水,不是看年報啊。
我們當老師的,不是非要跟公務員比高低,我們要的是同工同酬的公平感。
2021年的修訂草案明確了兩點:一是公辦中小學教師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是績效工資分配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并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師傾斜 。更重要的是,修訂草案明確公辦中小學教師的法律身份為“國家公職人員” 。身份定了,工資保障的剛性約束就更強了。
那些天天早來晚走、被家長當“保姆”使喚的班主任,工資條上能不能多點認可?這才是大家最關心的。
三、我們盼的是:把安靜還給學校,把時間還給教學
現在當老師,最累的往往不是上課,而是應付各種“進校園”。
禁毒進校園、消防進校園、防詐騙進校園、垃圾分類進校園……這些本身都是好事,可問題是,每一次“進校園”,老師都要填表、拍照片、寫總結、發朋友圈截圖。有時候一周能接到三四個部門的任務,上課反而成了“抽空”。
我們不是不愿意配合,我們只是想說:能不能別把老師當“萬能工具人”?
根據修訂草案的方向,教師減負將寫入法律,核心目標是嚴控與教學無關的督查、檢查、評比,禁止隨意向教師攤派非教學任務。同時保障教師的法定休息權,不得隨意占用周末、寒暑假安排與教學無關的工作。
如果真能做到,那些讓人哭笑不得的“小手拉大手”投票點贊、下載注冊,那些占用周末的各類社會事務,就終于有法律依據說“不”了。
我們的專業是教書育人,不是當文員。
四、我們盼的是:懲戒權給清楚,讓我們敢管學生
現在的老師,為什么越來越不敢管學生?
因為怕投訴、怕“校鬧”、怕丟了飯碗。
課堂上學生搗亂,你說兩句,第二天家長來學校“討說法”;學生作業不寫,你留堂補一補,家長投訴“體罰”;學生在校打架,你批評幾句,家長直接告到教育局。
久而久之,老師學會了“自我保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可這樣下去,吃虧的是誰?是那些想學卻被干擾的孩子,是整個教育的底線。
2021年的修訂草案首次將“對學生進行表揚、獎勵、批評以及教育懲戒”納入教師的基本權利 。同時明確懲戒的邊界:合法、必要、適度、育人,禁止體罰、變相體罰、侮辱人格尊嚴 。
我們一線老師想要的是:給懲戒權劃清邊界。
什么情況可以批評教育?什么情況可以責令檢討?什么情況可以通知家長配合?把這些說清楚,我們才知道怎么管。
不是想打學生,是要有底氣說一句:“你這樣做不對,老師有權利管你。”
五、我們盼的是:嚴查害群之馬,別讓好老師背黑鍋
最后這一點,可能很多人不愛聽,但必須說:
我們支持嚴查師德問題,支持“一票否決”。
為什么?因為少數害群之馬,毀的是整個教師群體的名聲。
2021年修訂草案明確:因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可能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刑事處罰的,實行從業禁止 ;師德師風作為考核重點,存在嚴重問題的直接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師德失范情節嚴重的,撤銷教師資格、終身禁教 。
但同時,我們也要說清楚:絕大多數老師,是兢兢業業、清清白白的。
別因為個別案例,就讓全社會給老師貼標簽;別因為一兩個新聞,就讓家長對老師充滿戒備。
我們希望法律在嚴懲敗類的同時,也能保護好絕大多數普通老師的職業尊嚴。
32年了。
《教師法》陪我們走過了32年,它老了,我們累了。
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官宣要修改它,這是一個信號,也是一個機會。我們盼了太久,盼的就是這一次能真正解決問題:
讓職稱不再熬人,
讓待遇不再打折,
讓時間回歸教學,
讓懲戒不再心虛,
讓清白不被污名。
如果你也是一線老師,如果你也對這五點有同感,請點亮右下角的“在看”,轉發這篇文章。
讓更多人聽到我們的聲音:
只有老師被善待,教育才有未來。
(注:本文基于2026年3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及2021年教育部發布的《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撰寫,具體條款以最終頒布的法律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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