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
現行的《教師法》自1994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距今已經32年了!
2018 年 1 月,國家明確提出啟動教師法修訂,2021 年 11 月 29 日,《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26 年 3 月,相關部門明確,2026 年將修改《教師法》!
新的《教師法》將要修改,一些老師看到消息后,稱希望新的《教師法》取消教師職稱評審。教師職稱評審制度從1986年實施至今已經整整40年了,已經實施了40年的教師職稱評審制度會取消嗎?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教師職稱不會取消,但教師職稱評審一定會有改變。
為什么說教師職稱不會取消?有什么依據嗎?根據修訂草案預測,你知道教師職稱將何去何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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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稱評審將長期存在,這是有政策依據的!
2018年年初,《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發布,文件中規定了到2035年教師隊伍建設的根本任務和總體目標。
其中第十七條專門論述了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問題。其中包括下面幾個精神:一是適當提高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暢通教師職業發展通道。二是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建立符合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堅持德才兼備、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三是加強聘后管理,激發教師的工作活力。
這些制度實際上為2035年以前教師隊伍職稱問題明確方向,確定了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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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教師職稱的表述均為 “改革、完善”,無 “取消” 表述!
這一切都說明,教師職稱評審根本不可能取消!
不管你對教師職稱評審有多大意見,教師職稱評審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根本不會取消,但一定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斷改革。
教師職稱何去何從?
既然教師職稱評審不會取消,那么教師職稱將要何去何從?
雖然我們不知道新的《教師法》將如何修,但大家可以從《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得到關鍵信息。
1、明確初級、中級職稱按教齡正常晉升,取消單位名額限制。
之前,單位內的初級、中級、高級職稱的人數嚴格受結構比例限制。給大家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學校的初、中、高職稱比例為3:4:3,這個學校剛好有100名教師,那么這個學校的初級職稱崗位為30個,中級崗位40個,高級崗位30個,如果學校現在已經有40名中級職稱的老師,那么中級崗位就是“滿崗”狀態,初級職稱的老師即使晉升中級職稱成功,也只能等空出崗位后,才能被聘用。
根據修訂意見稿,初級、中級職稱按教齡正常晉升,取消名額限制,其實就是自然晉升,年限夠就正常晉升,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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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副高及以上職稱仍保留競爭性評審
副高以上職稱仍會保留競爭性評審,因為初級、中級職稱是自然晉升,年限到了就可以晉升,但因為副高以上職稱還要競爭,那么就會造成這樣一種情況,將有很多中級職稱老師排隊等候晉升副高職稱。
通俗地講,副高職稱的競爭將更加激烈!
想晉升職稱的話,有哪些注意事項?
根據修訂意見稿上的內容,會注重教學實績,權重不低于50%,證書再不多,不如看教學實績,以后將更加注重對教學實效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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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副高職稱向一線、班主任和鄉村教師傾斜。在一線教師群體中,班主任相當加分,尤其是長期擔任班主任的老師,在職稱評審中會予以傾斜。對于鄉村教師來說,晉升副高以上職稱,仍然會進行照顧,但根據目前一些地區的制度,鄉村教師在農村學校晉升的副高職稱,城區學校是不予認可的。以后農村學生越來越少,如果你是鄉村教師,又是通過照顧晉升的副高職稱,按目前的制度,如果進城以后,是非常麻煩的。
當然,對于鄉村教師來說,如果你在晉升職稱的時候,放棄照顧政策,業績條件、講課答辯按城市教師序列進行,到時候進城肯定是沒有問題的。
教師職稱制度不會取消,只會不斷的完善,它的核心導向,正在從“重榮譽、重證書”向“重實績、重實干”轉變,這既是對40年職稱制度實踐經驗的總結,也是貼合新時代教育發展需求的必然選擇。
對于廣大教師而言,與其糾結于是否取消職稱,不如順應改革趨勢,將更多精力投入到教書育人的本職工作中,認真備好每一堂課,用心呵護每一位學生,積極參與教研創新,積累扎實的教學實績。很多時候,晉升職稱只不過是“水到渠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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