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資管黑板報
2026年3月,陽光城林騰蛟、新城控股王振華、旭輝集團林中、建業集團胡葆森四位地產企業創始人滯留香港引發關注
林騰蛟(陽光城)
自2024年卸任后滯留香港,涉及東北某銀行數億元債務糾紛,陽光城違約債務達656億元,重組停滯。
長期離境導致公司決策真空,保交樓及理財兌付進展緩慢,企業陷入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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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冕財富是被投資者廣泛指認的陽光系理財平臺,華冕財富是被投資者廣泛指認的陽光系理財平臺,公司主體為“陽光泓寧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后是陽光龍凈集團,其中林騰蛟持股98%,吳潔持股2%,而吳潔是林騰蛟兄長林偉民的妻子。
據有關媒體報道,通過線上及線下平臺銷售的理財產品,未兌付余額約200億元,涉及人數約1萬人,其中員工約3千人。
2022年3月20日,陽光城出臺了新的兌付方案,此方案不僅徹底撕毀了2021年11月的展期方案,對所有理財展品均不支付利息,且不論是否到期,一律視為到期。新的方案還對投資人進行了區別對待,承諾對30萬以內的小額在3-6個月內兌付,對30萬以上的投資人沒有任何關于現金兌付的文字描述,僅提供了債轉股、實物資產兌付、信托受益兌付的選擇。
胡葆森(建業集團)
71歲的創始人胡葆森自2025年下半年起長期滯留香港,這一打破多年慣例的舉動,不僅讓這位曾被稱作“河南地產王”的企業家再度站在輿論風口,更折射出建業集團深陷債務、經營、信任三重危機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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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葆森的香港之行,不僅是為了債務談判,更有著難以言說的“避風頭”考量。2025年9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成為壓在他身上的重磅枷鎖——因建業2021年前后發行的員工信托理財產品暴雷,胡葆森被判定承擔個人連帶責任,需與建業控股等主體共同向中原信托支付本金、溢價收購款及違約金合計超11.5億元,還需承擔后續21.96%/年的資金成本。這一判決打破了公司有限責任原則,讓他的個人資產直接暴露在執行風險之下,名下的建業地產股票、海南三亞游艇等資產已被凍結。
這款曾被稱作“員工福利”的信托產品,年化利率高達11%-13%,由胡葆森親自擔保,累計募資超13億元,吸引了上千名員工參與,不少人掏空積蓄、動用父母養老錢購買。
林中(旭輝集團)
2026年開年的地產圈,沒有等來期待已久的全面回暖,卻被旭輝控股董事長林中滯留香港的消息刷了屏。和坊間惡意揣測的 “跑路躲債” 完全相反,林中留在香港,不是為了避禍,而是為了釘在這場境外債務談判的主戰場,親手給風雨飄搖的旭輝拼一條生路。從2022年11月旭輝宣告出險、暫停支付境外債本息算起,這場以一己之力扛起的企業自救,他已經硬扛了整整9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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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常駐香港主導68億美元境外債務重組,通過香港金融及法律體系與國際債權人談判,避免清盤風險,同時為境內保交樓爭取時間。2025年底重組方案生效后仍留港處理后續事宜。
王振華(新城控股)
2020年6月17日,王振華涉嫌猥褻幼女案在經過長達16個小時庭審后,上海市普陀區法院當庭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2024年7月,王振華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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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后長期在港,通過家族信托隔離風險,統籌境外資產處置及上市平臺管理,與境內經營保持距離以穩定基本盤,重心轉向家族財富存續。
四位企業家滯留香港的共同原因在于:香港的司法獨立性、資本流動便利性及國際金融資源,為處理跨境債務、隔離風險提供戰略空間。但長期離境也加劇企業境內決策僵局,影響保交樓進度及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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