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包拯任定遠縣縣令時,有一天一個名叫張別古的小販,買了個新尿盆回家。晚上睡覺時,這尿盆竟突然說起人話來,聲音凄慘地喊:“我好苦啊!我冤啊!”
張別古嚇得半死,第二天一早,抱著尿盆就去了縣衙,擊鼓鳴冤。
包拯升堂,見堂下跪著個百姓,抱著個……尿盆,覺得荒唐。他問明原委后,眉頭一皺,拍了一下驚堂木,對著尿盆喝道:“大膽冤魂,有何冤情,速速報來!”
大堂上一片寂靜。過了一會兒,從尿盆里幽幽傳出一個聲音,敘述了自己的遭遇。
原來,這烏盆的前身是一個名叫劉世昌的綢緞商人。他本本分分做生意,一日在回家的路上,因貪圖便宜,借宿在一個窯戶趙大家中。趙大見財起意,伙同妻子將劉世昌殺害,搶走了他的金銀。為了毀尸滅跡,他們將尸骨混入泥土,燒成了一個烏黑的瓦盆。
劉世昌的冤魂被困在這瓦盆之中,終日被煙火熏燎,不得超脫。直到被張別古買回家,才有了一個相對清凈的環境,這才開口喊冤。
包拯聽完,覺得案情重大,但證據呢?一個瓦盆的指控,如何能作為呈堂證供?
按常理,案子到這里就卡住了。可野史里的包公,自有他的辦法。
他命人將趙大夫妻帶上堂來。兩人自然是百般抵賴,口口聲聲稱自己冤枉,還嘲笑包拯聽信一個瓦盆的鬼話。
包拯也不動怒,他看了看天色,說了一句:“既然陽間的律法暫時無法讓你們開口,那我們就換個地方審。”
他讓衙役將門窗全部關閉,用黑布遮住所有光線,大堂之內頓時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然后,包拯命人將趙大夫妻按倒在堂中央,又命人將那烏盆端到他們面前。
黑暗中,只聽包拯大喝一聲:“劉世昌!此時不現身,更待何時!本府許你,親自與他們對質!”
話音一落,那烏盆之中突然泛起一團幽幽的綠光,光暈逐漸擴大,隱隱約約幻化出一個模糊的人形,披頭散發,七竅流血,正是當日被害時的模樣。這人形就站在趙大夫妻面前,發出嗚嗚的悲鳴。
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這突如其來的恐怖景象,足以擊垮任何人的心理防線。趙大夫妻嚇得魂飛魄散,癱軟在地,渾身顫抖如篩糠。趙大的妻子更是當場崩潰,尖叫道:“劉世昌!你別過來!是趙大!是趙大用斧頭砍的你!不關我的事啊!”
趙大也早已嚇得屁滾尿流,在黑暗中拼命磕頭,把自己的罪行一五一十全招了:如何見財起意,如何用斧頭殺人,如何將尸骨混著泥土燒成瓦盆……
他們招供之時,包拯讓人點亮了燈火。
燈火通明之下,趙大夫妻面如死灰,癱倒在地上。而他們剛才在黑暗中看見的那個恐怖鬼影,不過是包拯提前讓人用磷粉(古人稱為鬼火)涂抹在薄紗上,由一個身形高大的衙役在黑暗中舉著,緩緩靠近他們而已。
人證物證俱全,又有親口供詞,趙大夫妻殺人奪財、毀尸滅跡的罪行被坐實,最終被判處死刑。
而那個烏盆,包拯命人將劉世昌的尸骨從盆中請出,重新裝殮安葬,并為他做了一場法事,超度亡靈。據說,那晚之后,烏盆再無任何異響。
這便是野史中有名的“烏盆案”。在這個故事里,包公不僅審了陽間的犯人,還巧妙地利用人對鬼神的恐懼,在“陰間”的背景下,完成了對罪犯的審判,手段不可謂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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