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位退休公務員每月領取6318元養老金時,一位農民可能只有244元——這26倍的差距,不是個人選擇的結果,而是歷史制度演進的遺產。
根據2026年3月9日《工人日報》等多家媒體的報道,全國政協委員周世虹在接受采訪時提出了關于勞動者退休養老待遇平等的建議: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這三大群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差距較大,勞動者退休后的養老待遇應該是平等的。建議提高城鄉居民養老金標準,主要提高的主體是農民群體、農民工群體。建議在2030年之前能夠將農民的養老金標準提高到1000元。"
為什么同樣為國家建設付出勞動,退休后的待遇卻有天壤之別?
要理解這一現狀,我們必須回溯歷史,在養老保險制度擴大覆蓋的過程中,出現了時間(代際)、身份(體制)和空間(城鄉)三個維度上的結構性失衡。
在制度演進中高度“碎片化”的養老格局
中國今天的養老制度,并不是一開始就按照“全國統一、身份中性、城鄉平等”的原則一次性設計出來的。它是在不同歷史時期,為不同人群先后建立起來,再通過不斷修補、整合、并軌,逐漸形成了今天的樣子。
這意味著,誰先被納入,誰按什么方式被納入,舊制度如何退出,新制度如何承接,都會在幾十年后變成待遇差異。
最早的養老保障,實際上并不是今天意義上的全民社會保險,而是一種嵌在計劃經濟單位體制里的保障安排。在那個年代,養老首先對應的是城市正式單位職工,特別是國有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之后的生活保障,主要依賴單位和財政,而不是依賴個人在工作期間持續向一個統一養老基金繳費。
這一步非常重要。因為它決定了中國養老制度最初覆蓋的,不是“所有勞動者”,而是“國家和單位體系中的職工”。誰在這個體系內,誰就更容易獲得穩定、制度化的養老保障;誰在這個體系外,誰就主要依賴家庭、土地、集體,或者根本沒有正式養老金可言。
也就是說,養老金差距的第一道裂縫,從一開始就存在。它不是今天才產生的,而是在制度起點上就已經被寫進去了。
從當時的歷史條件看,這背后有其客觀原因。計劃經濟時代的財政能力有限,國家更容易圍繞城鎮正式就業群體建立保障體系;農村人口數量龐大、收入形式不標準、缺乏統一工資體系,也使得建立同水平養老保險在技術和財力上都更困難。
由此形成了目前的現狀。
“體制內”的優待: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雖經歷2014年“并軌”,但在職業年金和“視同繳費”的加持下,退休金替代率依然維持在80%-90%的高位。
“體制外”的負重:城鎮企業職工,面對著全球領先的綜合社保繳費率(企業+個人近24%),卻面臨著替代率逐年下滑(已降至約40%)的現實,還要擔心個人賬戶“空賬化”的風險。
“保障邊緣”的沉默大多數:數億農民與農民工,身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體系。盡管覆蓋面極廣,但由于基礎標準低,每月百余元的養老金更像是一份“尊嚴補貼”,而非真正意義上的生存保障。
這種“體制內外雙軌”與“城鄉二元”交織的格局,是如何演化至今的?
中國養老制度的三次“驚險跳躍”
中國養老金制度的演進,實際上是一個將政府隱性債務顯性化、并將轉型成本社會化的過程。
1. 代際矛盾:“新人”在為“老人”的歷史欠賬買單
1997年改革:時間維度的錯位。
1997年企業養老改革確立了“統賬結合”模式,但產生了一個巨大的邏輯黑洞,那些在改革前已經退休或參加工作的人(老人與中人),此前從未有過實質性的保費繳納。為此,制度引入了“視同繳費”概念,即承認他們的工齡等同于繳費。
由于國家并未注入專項資金補足這部分歷史欠賬,個人賬戶變成了“空賬”。這意味著,現在的“新人”企業員工繳納的每一分保費,在統籌賬戶中并沒有沉淀下來,而是被即刻支取,用于償還上一代人對制度的“隱性負債”。這是一場跨越時空的代際透支。
2. 身份矛盾:“體制外”在為“體制內”的并軌填坑
2014年并軌:身份維度的割裂。
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并軌。名義上統一了,但底層邏輯依然存在巨大的“吸管效應”。
由于體制內機關事業單位從前沒有明確的養老制度安排,其退休待遇由財政安排兜底,當體制內人員步入養老體系時,同樣享受了規模龐大的“視同繳費”年限。
當這部分擁有高替代率預期的人群進入大池子后,統籌基金的支出壓力劇增。在基金尚未實現完全財政閉環的情況下,廣大體制外勞動者(企業職工)繳納的保費,在事實上參與了對體制內轉軌成本的對沖。這種“同繳不同得、跨界補窟窿”的格局,是當下社會不公平感的主要來源。
3. 城鄉矛盾:農村群體在制度邊緣的“生存式補償”
2014年整合:空間維度的二元。
2014年城鄉居民保險整合,雖實現了形式上的全民覆蓋,卻在實質上固化了保障的“貧富差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是農民)缺乏像城鎮職工那樣的企業繳費主體,完全依賴個人極低基數的繳納與財政的微薄補貼。
農民群體在年輕時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支持了城市工業化,但在晚年分配紅利時,卻由于缺乏“強制繳費能力”被劃入了一個低水平的保障池。這不只是一份養老金的差距,而是由于歷史貢獻未被制度化承認,導致農村老人僅能獲得一種“救濟式”的生存補償,與城鎮職工的“體面式”養老形成了鮮明的二元格局。
在同一制度內部,比如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當然大體成立。但公眾最強烈的比較,恰恰不是發生在同一制度內部,而是發生在不同制度之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普通企業職工之間,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之間,有職業年金的人和沒有年金的人之間,穩定正式就業者和流動就業者之間。
這些差異,很多并不是個人努力和選擇的結果,而是歷史制度入口不同、改革路徑不同、財政安排不同、身份屬性不同的結果。
換句話說,今天中國養老保障的不公平,最深層的問題不是“有人比別人繳得多”,而是“有人從一開始就在更高層級的制度里,有人直到很晚才被納入,而且只能進入較低層級的制度”。
養老金“空賬”是公共負債,而非新人的包袱
如果討論到這里就停下,養老問題仍然只像一個民生議題。但實際上,它遠不止于此。養老保障的平等程度,直接關系到中國經濟下一階段能不能真正擴大內需、釋放消費、完成增長方式轉型。
這些年大家都在談擴大內需、提振消費、減少預防性儲蓄,但為什么居民消費意愿始終不夠強?原因當然很多,但其中非常關鍵的一條,就是大量家庭對未來缺乏穩定預期,尤其對養老、醫療、教育、失業等長期風險缺乏足夠安全感。
一個人之所以不敢消費,不是因為他天生不愛花錢,而是因為他必須為未來不確定性留出緩沖。今天中國很多家庭的高儲蓄,并不只是“文化上愛存錢”,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保障不足下的理性選擇。尤其對于中低收入群體、農民工群體、城鄉居民養老群體來說,如果他們對老年生活沒有基本把握,就不可能真正釋放消費。
這就是為什么養老保障從來不只是福利支出問題,而是需求管理問題。養老金水平提高、養老制度更公平、更可靠,帶來的不只是老人生活改善,更是全社會預期的改善。人們敢于少存一點、防御性儲蓄少一點、當前消費多一點,整個經濟的內生需求才有可能真正啟動。
談到這里,就必須直面一個繞不開的問題:中國養老體系中的很多缺口、很多“空賬”、很多歷史窟窿,到底該由誰承擔?
如果把問題說透,答案其實并不復雜。那些在舊體制向新體制過渡過程中形成的歷史欠賬,本質上是制度轉軌成本,是政府和整個制度設計在歷史時期形成的負債,而不是后來新參保繳費者個人的道德義務,更不能靠含糊其辭地讓年輕一代和新繳費人群無限背負。
過去一些年里,這筆賬之所以顯得模糊,一個重要原因是改革采取了漸進方式,很多舊權益通過視同繳費、財政補助、統籌調劑等方式被隱性承接了。但“漸進承接”不意味著“可以永遠當作一筆糊涂賬拖下去”。恰恰相反,越是在今天這種需要財政擴張、擴大內需、提振居民信心的宏觀背景下,越應該把這筆歷史賬說清楚、做實、補足。
養老基金里的歷史空賬,不是年輕人欠老年人的私債,不是新繳費者欠舊制度參與者的私債,而是國家在制度轉軌過程中形成的公共負債。既然是公共負債,就應當由政府通過財政手段、資產劃轉、國資收益補充、赤字融資等規范方式予以逐步填補,而不是繼續主要靠后來繳費者在模糊中承受壓力。
這不僅是公平問題,也是效率問題。因為如果這筆歷史欠賬始終懸在那里,居民對未來養老的信心就始終不足;一旦養老不確定性長期存在,居民就會持續傾向于高儲蓄、低消費。宏觀上看,這正是內需難以起來的重要原因之一。
財政擴張完善養老保障是經濟轉型的關鍵
在當前需要財政擴張的背景下,最值得做的擴張,是直接補強居民部門預期。
今天談財政擴張,常常容易停留在投資擴張、基建擴張、項目擴張上。但如果最終目的是真正刺激內需、推動經濟轉型,那么財政擴張是否真正到達居民部門、是否真正改善居民長期預期,才是關鍵。
單純增加項目投資,當然可以穩增長,但它未必能直接轉化為居民消費擴張。只有當財政擴張真正擴張到消費者手里,真正減少家庭對養老、醫療、教育等未來大額支出的恐懼,需求才會被持續釋放。
從這個意義上說,通過政府負債充實養老基金,補上歷史窟窿,不僅是修復公平,更是最有乘數效應的宏觀政策之一。因為它同時作用于兩個層面:一方面直接提高部分老年群體、特別是低保障群體的現實收入;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會顯著改善整個社會對未來養老體系的信心,降低預防性儲蓄動機,增強居民消費意愿。
這才是財政擴張真正應該追求的方向,不是把錢在體系內部空轉,不是只做賬面上的“刺激”,而是切實把國家信用轉換成居民部門的安全感,把財政能力轉換成普通家庭敢消費、能消費、愿消費的現實基礎。真正的經濟轉型,離不開養老制度的再平衡。
中國經濟走到今天,已經到了必須從投資驅動、出口驅動更多轉向內需驅動、消費驅動的時候。而消費驅動不可能建立在一個大規模居民群體對養老缺乏安全感的社會結構上。
一個真正成熟的內需型經濟,不只是商場更多、平臺更多、補貼更多,而是居民愿意把更多收入用于當下生活,而不是被迫為未來風險做過度儲備。要做到這一點,不能只靠發消費券、搞促銷、喊口號,而要靠扎實的社會保障制度,尤其是可靠、清晰、可預期的養老制度。
所以,養老公平不是邊緣議題,它正處在中國經濟轉型的中心位置。誰把養老問題僅僅看成老年福利問題,誰就低估了它對消費、儲蓄、預期和增長方式的深遠影響。
周世虹委員提出勞動者退休后養老待遇應更趨平等,提高城鄉居民養老金重點應覆蓋農民和農民工,這個方向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為它回應了民生痛點,也因為它觸及了中國下一階段經濟發展最關鍵的一道門檻,如何把制度修補轉化為預期修復,把預期修復轉化為消費釋放,把消費釋放轉化為真正可持續的經濟增長。
說到底,補養老,不只是補老人;補的是社會公平,補的是居民信心,補的是中國經濟的內需基礎。
政府負債充實社保,實質上是在為消費者的“安全感”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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