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省瀘州市古藺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期破獲一起電瓶車盜竊案,剛滿14周歲的違法行為人王某甲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王某甲成為該縣首位被執(zhí)行行政拘留的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這一典型案例為社會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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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被警方抓獲
據(jù)警方介紹,3月5日,14歲的王某甲伙同18歲的王某乙到朋友劉某豪家中玩耍。當時,劉某豪家中大人外出,院壩內一輛電瓶車鑰匙未拔。二人發(fā)現(xiàn)這一情況后,當即合謀盜竊該電瓶車。王某乙負責打掩護纏住劉某豪,王某甲則趁機將電瓶車偷走。
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王某甲與王某乙并非初犯,兩人系慣偷。王某甲今年1月份剛滿14周歲,此前因未達到法定處罰年齡,雖有2次盜竊受案記錄、7至8次盜竊行為,未被處罰。這使王某甲愈發(fā)膽大妄為,屢屢觸碰法律紅線。
此次盜竊得手后,二人迅速將電瓶車售賣,自以為能鉆法律空子。不料古藺縣公安局茅溪派出所民警快速偵破此案,將二人抓獲歸案。
依據(jù)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古藺縣公安局對這起電瓶車盜竊案件進行了嚴肅處理。由于王某甲已年滿14周歲,且屬屢教不改情形,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而成年同伙王某乙則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
編輯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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