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21日零時許,安徽霍邱縣江家湖柳編工藝總廠司機姜一將與副廠長王守軍駕車前往深圳市參加貿易交流會。途經105國道江西境內時,被兩名著警服戴警帽的男子攔住,不容分說上了車。
當車行至江西吉安遂川縣巾石鄉附近時,車內的高個子青年突然掏槍將姜、王二人打傷,汽車失控撞在路邊的樹上,翻入深溝。司機昏死過去。
兩名歹徒拖出在車內掙扎的王守軍,銬住他的雙手,搶走車內的兩個行李包,挾持王守軍再次攔車。武漢市的一輛大貨車司機在手槍的威逼下,不得已讓這三人擠進已經坐滿了人的駕駛室。
凌晨三時許,這自稱警察的兩名歹徒挾持著王守軍,喝令司機停車,并威脅說“不準亂說。”
他們沿著105國道左側的山路倉皇逃跑了。
也就在這時,發案現場的司機姜一將蘇醒了。他被村民送到縣醫院,并向縣公安局報案。
![]()
當時已是清晨5時了。
姜一將因失血過多,于6時半死亡。
7時30分左右,一個放牛的女孩在萬安縣下造村的山坡上發現了被堵住嘴,銬住手,縛住腳的王守軍。村民們將他送往派出所,隨即又迅速送往縣醫院搶救。
這是一起震驚四鄰省、地、市、縣的特大持槍劫車搶劫殺人案。由于發生在國道線上,此案恰似一枚滴血的驚嘆號壓在了保衛一方平安的公安民警心頭,沉甸甸的。
設卡堵截,撒網圍捕的工作在緊鑼密鼓、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公安民警深入發動群眾,細致收集點滴情況,漸漸地,一條條支離破碎但卻十分重要的線索匯集起來,勾勒出犯罪分子的大致形象和案發后的行蹤。
10月21日上午7時,有個膚色白凈,右耳下有擦傷的20歲左右的青年來到萬安縣農民陳某家,說是走迷了路,求好心人給點飯吃。飯后,他用皮鞋換了一雙土布鞋和兩只蛇皮袋,將旅行袋和公文包分別套入蛇皮袋,并在陳家留下一條沾有血跡的半截毛巾。有一少年看見這位陌生人在陳家門口抽煙,并打聽“105國道怎么走?”而后卻反其道行之。少年好奇地張望,見他拐彎抹角,最后還是循著那條通向105國道的山道消失了。
綜合各路情報信息,檢驗那半截帶有血跡的毛巾,可以認定,這陌生人就是“10·21”案的罪犯之一。此時,狡猾的罪犯已裝扮成當地農民,在包圍圈尚未形成之時,鉆山路到105國道搭車逃離了。
![]()
105國道,四通八達,車來人往。到哪兒去找罪犯?
此案的關鍵癥結在哪兒?
通宵達旦,這個問題伴隨著絲絲縷縷升騰而起的煙霧,纏繞在“10·21”專案組成員們的腦海之中。槍!案犯威逼截車靠的是槍,傷害人命用的是槍彈,持槍作案的是犯罪分子。槍從哪里來,罪犯就會在哪里露出禽獸的印跡。
順藤摸瓜,一條大膽而又科學的思路撥亮了偵破此案最初的曙光。而大顯身手,充分發揮了攻堅作用的是刑偵技術戰線上的一群無名英雄。現代刑事偵查技術的發展使他們如虎添翼,而縝密細致的嚴謹作風又保證了判斷的準確無誤。他們面對著成千上百種可能,苦戰四晝夜,最后認定,射出兩發罪惡子彈的那支槍來自江西省宜春地區的高安縣。
這是一個決定性的論定。將查找槍源的范圍準確地縮小到高安縣。指揮部當即部署,掉轉矛頭直插高安,對高安縣近千支槍逐人逐槍核查,尋找那支槍的下落。
10月26日初傳捷報,現場遺留的彈殼、彈頭是從高安新華煤礦獄政管理科快速反應隊隊員徐東明所持的五四式手槍中發射的。如今這支槍安然無恙,仍在徐東明手中。
![]()
當即突審徐東明。
徐東明自知無法再隱瞞下去了,向辦案民警交代:此槍于10月19日借給本礦副業大隊指導員的小兒子劉春光5天。23日還槍時,徐發現劉春光的右耳下側有傷,問是怎么回事,劉說21日在遂川搶了一次車。有個姓王的同行。
事不宜遲,江西省公安廳當即下達追捕罪犯劉春光的通緝令。
南昌鐵路公安處宜春火車站派出所接到通緝令后立即在轄區調查訪問,在車站裝卸隊的臨時工名單里,找到了劉春光。
經過連夜突審,劉犯對其在遂川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并交代了同伙王友明在此案中的情況。
案件的偵破出現了柳暗花明的局面。
案情隨著劉春光的交代逐漸明朗,而引人深思的則是案件發生前后的故事。
知情者劉犯的哥哥以及借出槍支、警服給罪犯的徐東明等人為他們的嚴重瀆職和知情不報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
古往今來,一個不分青紅皂白的“義”字害苦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依舊抱著畸形的心態執迷不悟,維護小義而背棄大義鑄成大錯。徐東明等人的所作所為以及他們遲到的懺悔對此做了生動的詮釋。
鏡頭一:1988年4月25日,王友明因搶劫罪被高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來到高安新華煤礦服刑。王友明心灰意冷,哀嘆自己命運多舛,而在此時能看到和聽到管教干部溫和善良的笑臉和話語,則令他感激涕零。于是常在空閑之時以高安老鄉的名義找副業隊指導員劉某聊天,就這樣認識了劉的小兒子劉春光。
在當時尚還天真幼稚的少年劉春光的眼里,這位魁梧高大的老鄉大哥很有些神秘色彩,他時常聽王友明“神侃”,那些驚險刺激的經歷,為朋友兩肋插刀的豪氣,以及老婆因他犯罪而離他遠去的辛酸簡直如同小說、電影一般。劉春光簡單無知的頭腦中根本無法分辨良莠黑白,也無法理清個中苦辣酸辛的前因后果,更無法預料到自己與狼為伍,形影相隨的結局。就這樣他倆成了“哥兒們”。
1992年1月,王友明刑滿釋放,去深圳打工,很快便有好消息傳來,說他成了某廠老板的保鏢,經常押貨往返于深圳、上海之間。劉春光自初中考高中落榜后,就在家待業,先是幫二哥的個體餐館端菜洗盤,后來又去宜春火車站打零工,混飯吃。
時光流轉,深秋十月,彪悍的大哥王友明找到了打臨工的劉春光。“光頭”,他叫著劉春光的小名,“人倒霉真是鹽罐都生蛆。你看我,前一陣走深圳,闖上海,吃香喝辣,幾個月賺了好幾千塊錢,誰想竟栽在廣東湛江一個兄弟手里,錢全讓他騙去了,5700塊錢呀!”沮喪、怨悔、不平之氣溢于言表。
劉春光這兩年雖說不愁吃穿,但總覺得呆在小地方窩囊憋氣,施展不開拳腳。他也借機宣泄了一通,并請假陪王友明同行回高安。
王友明見時機成熟,拍著劉春光的肩頭,“光頭,你想辦法去借支槍,弄副手銬,有這兩樣壯膽,不會吃虧。我帶你去深圳玩玩,想辦法把被騙去的錢要回來。”
劉春光無法抵擋來自外面世界的誘惑和自己崇拜已久的哥兒們的召喚,很爽快地答應了。
![]()
鏡頭二:
“徐大哥,向你借點東西。”劉春光單刀直入,找到新華煤礦快速反應隊的徐東明,他有槍。“
借什么?”徐東明是劉家兄弟餐館的老顧客。劉父是本單位的同事,劉家兄嫂對他來餐館一直是優惠關照,熱情周到。這點面子他是要盡力給的。
“我,想借槍和手銬用一下。”
“借槍?干什么?”徐覺得難辦。
“咳,我跟朋友打了賭,只要能借到這兩樣,我就贏了2000元,到時拿500元給你吃酒就是了。”
說不清是錢的誘惑,或是義字當頭抹不下面子,抑或還有什么其他的因素,總之他沒有掂出輕重分量,糊里糊涂地答應了他,居然撇開了三令五申的槍械管理規定和司法干部的嚴格紀律,僅僅是叮囑了一句,“你千萬不能出事。”
一支空槍、一個孩子,會出什么事呢?徐東明在邁出了喪失原則的第一步之后,居然存有如此幼稚的念頭。危險就這樣一步步地衍生起來。
劉春光接過槍,一種從未有過的得意和驕傲隨著槍靠身邊的那一剎那油然而生。他接著去找另一位在餐館結識的朋友劉衛兵。這是剛從勞改警校畢業的司法干部。劉春光說,“兄弟,借一套衣服給我,路上好搭車,出門方便些。”
劉衛兵強調的也僅僅只是一句:“不要惹出事來,早點回來。”
這兩位司法干部相信的是朋友的口頭承諾,看重的是面子和義氣,他們做夢也想不到這一借,丟掉的是必須具備的警惕性、原則性和紀律性,而得到的卻是無法補償的慘痛教訓。
劉春光走火入魔,居然又偷出父親的鑰匙,偷走了家中衣櫥里的兩發子彈,一套馬褲呢警服和250元錢。
![]()
10月17日,劉春光隨著身無分文卻氣粗如牛的勞改釋放犯王友明上路了。他們東奔西竄,一路攔車,劉春光兜里的250元經不起幾日吃住折騰,所剩無幾。到達泰和時,已是20日的晚上。他們從泰和縣城漫無目的地向外走著,心事重重。深秋季節,風高夜黑,劉春光離家時那股興沖沖的勁頭已蕩然無存。下一步該怎么辦呢?
一片黑寂之中,王友明說:“光頭,沒有錢了,怎么出去玩?”
“……”劉春光無語。
“不如想辦法敲點錢來用。”
“敲錢?那不是搶劫嗎?”劉春光有點兒害怕,“沒錢了,回去算了。”
兩人默然相對。105國道就在眼前,三叉口上,一頭向南去贛州、廣東,那兒有未知的世界,一頭向北可以輾轉回家。他倆就在黑夜冷風中佇立著、等待著……
車燈閃爍,自北向南,是往贛州、廣州去的?劉春光的心撲撲直跳,不知自己在擔心什么。
王友明伸手攔下了那車,也就是本文開篇寫到的那輛安徽霍邱縣江家湖柳編工藝總廠的汽車。
在這之后發生的一切對劉春光來說都像夢而不是夢,他已被自己選擇的命運拋進濁流,只能隨波而去。
![]()
鏡頭三:黎明前漆黑的萬安大山,很有幾分怵人。所有的一切都發生了,乍然而起的槍聲,顛覆在路旁的車,車內生死不明的司機,山里被縛住手腳的知情人,還有無形中就要張開的天羅地網,讓兩個亡命之徒心驚肉跳。王友明搶著脫下警服,換上搶來的衣物,戴上搶劫來的手表,將搶來的錢分出30元連同那支空槍塞進劉春光手中。他叮囑失魂落魄的劉春光,“我們分開走。你出了事不要講出我來,我出事也不會講出你的。”說完,毫不遲疑地向山下奔去。
“大哥!”劉春光想喊卻哽在喉頭沒有出聲,心里充滿了被棄的感覺。哥兒們義氣是什么東西?他必須獨自走完這段亡命旅途了。
鏡頭四:10月22日下午,案發后的36小時,劉春光輾轉回到高安。他找徐東明還槍。徐東明不知劉春光碰到什么鬼。他那副忐忑不安的神情和吞吞吐吐的語氣讓他疑心。他認定出了事。逼問劉春光,劉春光無奈,說:“我在遂川搶了車,王友明還開了槍。”
徐東明頓覺五雷轟頂,“光頭,你這樣真是害慘我了!”為什么要借槍給他?為什么敢借槍給他?他抱定念頭,一定要設法捂住這件事,保全自己。槍在高安,事發遂川,兩地相隔幾百上千里,光頭又逃出現場,不會有事的,他幻想著僥幸過關。
“你先回宜春做事。公安查來了,我再到宜春找你。”劉春光的哥哥看著他那可憐模樣,覺得罵也無用,在幫著徐東明教訓了弟弟一頓之后,替弟弟出了這個主意。
就這樣,他們一錯再錯,一步步走進了死胡同。
11月26日晚上,對劉春光的突擊審訊使“10·21”全案真相大白。另一名重要案犯是王友明也確認無疑。從各種跡象分析,王友明亡命逃竄的大致方向應該是他當保鏢的深圳市某廠。
![]()
消息從宜春傳到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大樓,廳長丁鑫發,副廳長康宏揚感受到獵手逼進目標前的興奮和焦灼。這是繼年初的“1·13”特大持槍殺人案被偵破之后又一場頗有難度卻又打得漂亮的硬仗。一定要將罪犯抓獲歸案,繩之以法。他們要求專案組立即查明王友明在深圳藏身的準確地址,請求廣東省公安刑偵部門的全力支持。深夜11時,江西省公安廳的通緝令隨著電波傳到廣東。
飛越時空的現代化通訊技術為公安機關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架起了跨區域多警種整體作戰的橋梁。廣東、江西兩省公安廳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廳長曹子東、康宏揚憑借無形的電波密切配合,攜手布陣、運籌帷幄,決勝千里,在通緝令發出后的三小時內,廣東省公安廳來電告捷:27日凌晨2時許,深圳市公安局已將罪犯王友明擒獲。
一場無形而又激烈的較量就這樣結束了。除了勝利凱旋的喜悅、懲治罪犯的寬慰以及除暴安民后的寧靜平和之外,此案留給人們咀嚼的滋味還有很多,很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