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舉辦2026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解讀系列全媒體直播訪談。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汪斌表示,由于AI技術的快速發展,詐騙犯罪的手段也高度智能化,迷惑性與隱蔽性也更強。不法分子利用AI換臉、擬聲等技術,精準復刻被害人親朋好友的面容和聲音,通過高度仿真的視頻、語音通話實施詐騙,傳統識別手段難以辨別真偽,詐騙成功率也得以大幅提升。涉詐黑灰產鏈條化,分工配合形成閉環。
對此,人民法院嚴懲實施AI詐騙的關鍵主體,如對組織研發AI詐騙技術和工具、策劃實施精準詐騙的組織者、領導者,以及累犯、慣犯,堅持依法從嚴懲處。追責詐騙共同犯罪,對明知他人利用AI技術實施詐騙,仍提供技術支持或協同配合的人員,構成共同犯罪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被告人吳某濤詐騙案典型案例,上游詐騙分子針對獨居老人實施AI擬聲冒充孫子詐騙,因老年人轉款不便,吳某濤接受上線安排,配合上門收取贓款,構成詐騙罪共犯,被依法判處刑罰。堅持全鏈條打擊,對于研發售賣AI換臉擬聲工具、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及轉移洗白贓款等涉電詐關聯犯罪,嚴格依法懲處,堅決鏟除犯罪土壤,斬斷為電詐犯罪“輸血供糧”和提供“技術助攻”的幫助鏈條。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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