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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廣東省代表團舉行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審議中兩次提到深圳,肯定了深圳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與深圳在破產案件的相關探索。
全國首個司法審判垂直領域大模型運行兩年
張軍介紹,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法院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的基礎上,整合其他地區的智審系統研發成果,目前已形成一套全國試用的智審系統,在11個省(區、市)的23家中級、基層法院開展試點運行,效果非常好。
據了解,2024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建成全國首個司法審判垂直領域大模型,率先啟用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實現了全流程人工智能輔助辦案,引領時代的司法審判新模式在深圳初步形成。
該系統的成功實踐,不僅探索了一條人工智能技術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徑,而且印證了人工智能技術的社會價值在于應用,“應用為先”是人工智能時代打造新質生產力的價值追求。
支持AI輔助審判,不意味著全盤放手,而是要持審慎態度和堅持基本紅線。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也特別提到,用好科技賦能司法。要穩慎研發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堅持“輔助”定位,司法責任主體只能是法官。
在深圳“經濟重生” 深化個人破產制度實踐
此外,記者注意到,張軍還特別提及深圳的破產案件審判工作。據介紹,前年和今年,深圳分別有兩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引用:一個是前年的破產重整案例,另一個是今年的個人破產清算案例,均走在全國前列。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里寫明,“深圳深化個人破產制度實踐,首例個人破產清算案當事人按債權人會議表決同意的方案積極償債,4年考察期滿被依法免除剩余債務。”這也標志著制度從“破冰”走向常態化運行。
2021年3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實施,成為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條例率先補足了經營主體救治的制度空白,在立法層面完善了自然人經營主體有序退出機制。
條例實施后,呼某案是深圳中院裁定的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件。經過4年考察期,他未清償的百萬元債務獲得免除,真正實現經濟“重生”。
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底,深圳中院已受理個人破產申請785件,通過重整、和解、清算等多種途徑,成功化解債務總額達2.43億元。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經濟重生的機會,“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已然成為深圳支持創業者再出發的社會共識。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吳靈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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