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標簽在網上翻得太快,這次輪到張藝興被扣上“劣跡藝人”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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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前后,一個粉絲量接近200萬的賬號,以“理記”的名義在網絡發布爆料,點名張藝興“拍片不走流程、走后門”,還聲稱他已被有關部門定性為“劣跡藝人”,面臨“封殺”。這條爆料很快沖上平臺熱搜榜前列,閱讀量在短時間內突破百萬級。
但在國家廣電總局近期幾份針對從業人員管理的公開通告中,可以查到的涉“劣跡藝人”名單里,并沒有張藝興三個字,這一點在3月9日至今的公開文件檢索中保持一致。按現行制度,被正式認定為“劣跡藝人”,往往會伴隨節目錄制中止、已播內容下架等一系列可見的行業處置動作。
理記給出的說法,卻只停留在“內部已定性”“將被封殺”這種無法核查的模糊表述,沒有任何文號、日期、處置決定書等客觀依據,也沒有提供一份能夠對應廣電總局公告編號的官方鏈接。傳播速度,與證據密度,嚴重失衡。
與此同時,網友很快對這位爆料者的過往進行了回溯。公開記錄顯示,理記此前曾因在平臺散布不實言論、攻擊他人,被實施賬號封禁或限制發布,至少兩次出現在平臺“違規用戶”通報名單中,處罰時間集中在過去兩三年。尤其是在涉及江歌母親的攻擊性言論事件中,他發布的多條內容被證實失實,被刪帖、限流,這些都可以在平臺公開處罰記錄中查到。
因此,當這個賬號在解封不久后,突然拋出“張藝興已被定性為劣跡藝人”的說法,很多用戶第一反應不是“震驚”,而是把爆料源頭和他既有的“網絡黑嘴”標簽聯系在一起。理性一點的聲音開始追問:有沒有文書編號?有沒有主管部門通告?這些問題被反復提到,卻一直得不到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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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些藝人陷入風波時的“沉默幾日再發聲明”不同,這次張藝興團隊的反應幾乎是同步跟進。3月9日晚間,工作室發布了一份正式聲明,時間點與網絡爆料發出后不足一天,聲明連續更新在多個平臺賬號上,閱讀量同樣達到百萬級。
這份聲明里,工作室強調張藝興“未曾有過任何違法行為”“不存在被定性為劣跡藝人的情況”,并明確將“劣跡藝人”“被封殺”等說法認定為惡意捏造,表態已經委托律師取證,將通過訴訟、報案等方式追責造謠者。聲明中特別提到“已收集相關截圖、鏈接等證據”,這一點與之后律師函的常規操作相吻合。
聲明還補充說明了一個此前外界普遍不知的細節:張藝興在不久前接受了手術,目前處于術后恢復階段,所以近期公開活動減少是出于遵醫囑休養,而不是“被封殺”。聲明中提到“4月、5月工作規劃已排期”,等于用具體時間指向證明演藝工作并未被叫停,這一點和粉絲曝光的部分日程截圖相互印證。
工作室的態度非常強硬,直接用“惡意誹謗”“嚴重侵權”等法律用語定性相關內容。對很多關注此事的人來說,這種反應強度超出了常見的“模糊回應”“僅表達遺憾”的套路,更接近“準備真打官司”的姿態。
輿論在這一節點開始出現明顯分叉。支持方拿出過往數據:在廣電總局近兩年的多次“從業規范”“藝人違法失德問題”通報中,可以查到因吸毒、嫖娼、稅務違法等被點名的多位藝人,配套的節目下架、廣告終止信息一應俱全,卻從未見張藝興名字,這和“已被定性,全面封殺”的說法明顯對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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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方則對聲明提出不同角度的要求,認為單純的“否認+維權”,還不足以讓所有人信服。部分網友關心的不是“有沒有違法犯罪”,而是爆料中提到的“拍片不走流程”“走后門合作”等行業內規層面的問題,他們期待看到的是更細化的解釋,例如某部作品有沒有經過備案備案號、有沒有違反合同條款等,可以用工作記錄或合同信息佐證的部分。
還有一些聲音則開始反思這場輿論風波背后的“歸國四子”敘事鏡像。從2012年左右韓團人氣高峰期,到2014—2015年前后陸續回國發展,鹿晗、吳亦凡、黃子韜、張藝興靠著組合積累的人氣,在國內迅速積累粉絲群體,在粉絲數量、代言數量、播放量等多個指標上都曾創造行業紀錄,比如某成員的個人微博轉發量一度突破100萬次,被官方認證為“吉尼斯世界紀錄”。
但這批藝人的輿論走勢并不一致。吳亦凡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多部作品和綜藝節目被下架,演藝事業實際歸零,這是有案號可查的司法事實;黃子韜則多次因直播言論、公司經營等引發爭議,相關話題在熱搜榜多次出現;鹿晗在公開戀情、轉型發展后,其商業價值與路人好感度在各類商業榜單、社交平臺討論度上呈現明顯波動。
在這種對比下,張藝興多年保持零違法記錄、鮮有實錘負面,在大眾印象里成了“歸國四子”中唯一沒有“塌房”的那一個。正因為此前的形象基礎較為穩定,這次“劣跡藝人”“被封殺”的爆料才顯得格外突兀,也更容易引發情緒化解讀。
有意思的是,風波中不少吃瓜者把張藝興最近一段時間減少出現在綜藝與直播里的頻率,簡單等同于“被封殺”,卻忽視了近年來全行業工作節奏的變化。比如2023年起,各大平臺自制綜藝數量明顯下降,多檔老牌綜藝縮季或停播,這些都有公開的節目備案數據可查,藝人“露面減少”并不一定等于“資源被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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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理記一方,他在發出爆料后并未拿出更多實質性材料,而是通過追加幾條情緒化動態,反復強調“我是聽到的內部消息”,以此維持討論熱度。與之相對的是,平臺對相關話題下的部分極端言論進行了刪除和屏蔽處理,有的帖子標注為“內容違反社區規則已無法查看”,這說明平臺審核開始介入壓制可能涉嫌誹謗的內容傳播。
從法律維度看,如果后續律師團隊立案起訴,將進入證據與證言的實質審查階段。根據過往幾起類似案件判決,法院通常會核查被告是否有足夠事實基礎支撐其言論,一旦被認定為捏造或明知為虛假仍傳播,往往會被判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在情節嚴重時觸及刑法相關條款。這也意味著,理記如果無法拿出對應的官方文件或確鑿證據,很難用“只是轉述聽說”來規避責任。
這場風波同時暴露出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在信息爆炸的環境里,普通網友如何判斷一則“猛料”的可信度?這并不是抽象的問題,反倒有幾個可以實操的步驟,比如查證是否有官方部門、權威媒體同步發布相近內容;在主管機構官網按時間檢索是否有相應通告;查看爆料源的過往記錄,看他是不是頻繁被平臺處罰的高風險賬號。
回到張藝興個人,這次謠言事件勢必會在他的職業軌跡上留下一個關鍵詞。即便最終法律判決給出明確結論,短時間內輿論場已被“劣跡”“封殺”這樣的高刺激詞匯占據,搜索指數的突然拉高、負面聯想的累積,難免會影響部分品牌和合作方的風險評估,這是所有公眾人物在社交媒體時代都要面對的現實壓力。
但話說到這里,也只能止步于已公開的信息。廣電通告里的名單、法院公開裁判文書、律師后續動作、平臺對謠言賬號的處理結果,這些都還在慢慢推進之中。至于這場圍繞“劣跡藝人”的風波,會在幾個月后被證明只是一次短暫的謠言回潮,還是會在行業規范層面留下更長久的痕跡,只能交給時間和后續公開記錄去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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