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真是把護林員的臉都丟盡了!
江蘇一護林員本該是野生動物的“守護神”,結果卻當了兩年多的 “捕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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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后后獵殺了8只,就在他沾沾自喜,放松警惕時。
卻沒想到,一個簡單清洗動物尸體的舉動,一下子就把他給徹底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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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的歪路子
案件的主人公姓徐,是南京市老山林場的一名護林員,負責老山景區護林點附近的巡護工作。
老山景區生態環境優越,是眾多野生動物的天然棲息地,這里生活著河麂、華南兔、野豬、貉等多種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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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河麂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也是長江下游唯一生存的野生鹿科動物,而華南兔、野豬、貉則屬于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均受法律嚴格保護。
作為護林員,徐某日常接受過專業的法律法規培訓,清楚知曉這些野生動物的保護級別,也明白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嚴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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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內心的貪婪和僥幸,最終讓他背離了自己的職責與使命。
徐某的獵殺之路,始于一次偶然的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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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他歸案后供述,2019年11月,他在山中巡護時,無意中發現有人放置的獵捕套捕獲了野生動物,一時心存貪念,便將獵物帶回家食用。
這次未被發現的“意外收獲”,讓他逐漸放松了警惕,也勾起了對野味的欲望,從此一步步走上了非法獵殺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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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其他非法狩獵者需要偷偷摸摸避開巡查,徐某憑借護林員的身份,對老山的地形、野生動物活動軌跡了如指掌,哪里有水、哪條小徑是獸道、哪片區域野生動物出沒頻繁,他閉著眼都能說清。
而這也讓他的獵殺行為變得異常隱蔽,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里始終未被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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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到甜頭后,徐某不再滿足于偶然的“撿拾”,開始主動購買獵捕套,在自己負責的護林區域內有針對性地設置陷阱,專門獵殺活動在該區域的野生動物。
他利用日常巡山的便利,定期檢查獵捕套,一旦發現捕獲的野生動物,就迅速帶回家處理食用,全程做得隱秘而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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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和法院查明的事實,徐某的獵殺行為有著清晰的時間脈絡,從2019年11月開始,一直持續到2021年1月案發,前后跨度超過兩年,累計獵殺各類野生動物共計8只。
具體來看,2019年11月至12月期間,徐某首次主動實施獵殺,通過設置獵捕套捕獲了2只河麂和2只野豬,其中1只河麂因放置時間過久腐爛,另外1只河麂和2只野豬則被他帶回家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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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未被發現的獵殺行為,讓徐某的膽子越來越大,后續更是有恃無恐地持續作案。
到了2021年1月5日至15日這短短10天時間里,他再次瘋狂獵殺,先后捕獲1只河麂、1只野豬、2只華南兔和1只貉,將貪婪的魔爪伸向了更多無辜的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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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義必自斃,徐某的猖狂行徑,最終在一次看似平常的清洗行為中徹底暴露。
2021年1月15日,徐某像往常一樣,將最新捕獲的野生動物帶回家,在屋內進行清洗處理,他以為憑借自己護林員的身份,不會有人前來檢查,卻忽略了野生動物尸體散發的刺鼻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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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南京浦口警方正在老山區域開展日常巡護,巡查至徐某的住處附近時,隱約聞到了異常的氣味,民警立刻提高警惕,順著氣味一路排查,最終在徐某的屋內,撞見了令人觸目驚心的一幕。
徐某正忙著清洗野生動物尸體,現場散落著尚未處理完畢的獵物,還有已經處理好的野豬肉、動物臟器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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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當即上前制止,并對徐某的住處進行了全面檢查,當場查獲4只野生動物尸體,與徐某供述的近期獵殺情況完全一致。
面對民警的詢問,徐某起初還試圖隱瞞,謊稱這些野生動物是自己偶然撿到的,并非刻意獵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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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民警出示的證據和細致的訊問下,他最終無法抵賴,如實供述了自己兩年多來非法獵殺野生動物的全部犯罪事實,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案件隨后被移交至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審理認為,徐某作為護林員,背離保護野生動物的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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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獵捕套這種禁用工具獵捕野生動物,其中包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河麂,其行為已同時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性質惡劣,嚴重破壞了老山景區的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本應從嚴懲處。
不過,鑒于徐某歸案后具有坦白情節,能夠認罪認罰,且主動繳納了47460元野生動物資源修復費,試圖彌補自己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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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年9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以非法狩獵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萬元,同時對其作案工具獵捕套、刀具予以沒收。
宣判后,徐某未提出上訴,心甘情愿接受法律的制裁,還公開向社會道歉,坦言自己辜負了護林員的職責和使命,破壞了生態環境,深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希望能以此為戒,警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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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監守自盜的案件,看似是一起個體的違法行為,背后卻折射出部分生態保護工作者的責任缺失。
徐某手握護林之權,本應是野生動物最信任的守護者,卻淪為了傷害它們的“劊子手”,他的行為不僅讓8只野生動物失去了生命,破壞了老山景區的生態平衡,更損害了公眾對護林隊伍的信任,教訓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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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保護野生動物、守護生態環境,從來都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每一個人的責任,尤其是身為護林員、環保工作者等直接肩負生態保護職責的人,更應堅守底線、牢記使命。
徐某的案例深刻警示我們,法律面前沒有特權,職責面前不能懈怠,任何心存僥幸、知法犯法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背離職責、破壞生態的舉動,都將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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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觀點
如今,這起案件已過去多年,但它留下的警示從未過時。
希望所有從事生態保護相關工作的人員,都能以徐某為戒,堅守職業操守,敬畏法律、敬畏自然,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守護好每一片山林、每一只野生動物。
同時,也希望全社會能共同參與到生態保護中來,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共同守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讓山林常綠、鳥獸安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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