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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人專屬微信號」
古藺縣公安局
夜間酒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正在開展
查獲一名“演技炸裂”的“影帝”
為了逃避處罰,他 “移形換位” ,讓女友緊急頂包;眼見敗露,又瞬間“影帝附體” 倒地抽搐,自稱“癲癇發作”……
第一幕:移形換位
前方有交警,他讓女友緊急“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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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車輛路邊停靠
當晚,執勤交警在城區重點路段設卡。一輛車牌為川E*M5** 的二輪摩托車緩緩駛來,卻在距離卡點不遠處,詭異地將車停在了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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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車輛男子下車
車上男子迅速下車,將車把交給了后座的女子,自己則若無其事地站在一旁。這波意圖明顯的“換人”操作,自以為天衣無縫,殊不知,早已被執勤交警的“火眼金睛”盡收眼底。
當交警上前詢問時,一場大戲,才剛剛開始。
第二幕:影帝附體
“我沒騎車!我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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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交警詢問,男子拒不承認自己駕駛車輛
“我沒騎車,是她騎的!”面對交警,滿身酒氣的男子,拒不承認自己駕駛過車輛。他以為只要咬死不認,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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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交警,男子“不為所動”
在交警與男子女友勸阻后,他終于配合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但就在這時,令人瞠目結舌的一幕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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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對男子進行酒精檢測
剛才還口齒清晰的男子,突然大吼一聲,隨后竟直挺挺地倒在地上,嘴里還發出含混不清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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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突然“發病”
這突如其來的“病情”,讓現場民輔警隨即察覺——這涉嫌企圖用“裝病”的極端方式逃避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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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勸阻后,男子又坐起身“痊愈”
“沒得必要的”,“如果真的不舒服我們可以幫你叫醫生”,交警見狀雖然早已看破,但為了保護男子安全依舊向男子耐心的進行勸阻。
在民輔警耐心的勸導和嚴肅的警告下,在女友都覺得尷尬的勸說聲中,男子眼見“表演”穿幫,知道這出戲再也唱不下去了,只好灰溜溜地從地上爬起來。
第三幕:真相揭曉
173!226.6!這可不是鬧著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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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劇收場,檢測結果卻觸目驚心
男子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結果:173mg/100ml
這已遠超80mg/100ml的醉酒駕駛標準!
但這還不是終點。隨后,民警依法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驗。最終,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龍某波血液中乙醇含量竟高達驚人的:226.6mg/100ml
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民警發現,這位“影帝”的身份可不止這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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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男子(龍某某)并非初犯,此前,他被公安機關查處過。這次屬于 “再次” 踩踏法律紅線,是典型的屢教不改。
如此漠視交通法規,如此拿生命當兒戲,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結局:法律的“影評”
演技再高,也難逃法網
目前,龍某波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法小貼士】
01
酒駕與醉駕
根據法律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面臨的法律后果也截然不同:
飲酒后駕駛(酒駕):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 至80mg/100ml之間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
罰款1000元至2000元
記12分
醉酒駕駛(醉駕)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觸犯《刑法》,構成危險駕駛罪
最高可處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犯罪記錄將伴隨終身,影響就業、出國等
龍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26.6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3倍,屬于從重處罰情形
02
“再犯”的代價
男子屬于“二進宮”,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
二年內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獲或者受過行政處罰的,屬于從重處理情節
曾因危險駕駛行為被判決有罪或者作相對不起訴的,同樣從重處理
對于酒駕醉駕再犯,構成犯罪的,從重處理,并將面臨判處實刑的后果
血液酒精含量超過180mg/100ml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03
“頂包”的后果
本案中,龍某波被查獲前試圖讓女友“頂包”駕駛,企圖掩蓋其醉酒駕車的違法事實。然而,其女友在現場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主動對龍某波進行勸導,勸說其配合酒精檢測,未實施任何阻礙執法的行為。警方對配合調查的當事人不予追究。
對于試圖通過“頂包”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法律明確規定:
對駕駛人的影響:
逃避、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的,屬于從重處理情節
在提取血液樣本前脫逃或者找人頂替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測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醉駕后否認自己駕駛車輛,讓親朋好友作虛假陳述或找人頂包的,依法從重處理
對“頂包者”的影響:
明知他人犯罪,仍為其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包庇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不構成犯罪,“頂包”行為也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將面臨行政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鄭重提示:
不要試圖用“演技”挑戰法律的權威,任何“頂包”“裝病”“耍賴”的行為,不僅徒勞無功,反而會加重處罰。
請廣大駕駛員牢記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別等出了事,才追悔莫及
別等被查了,才“戲精附體”
守法出行
才是對自己和他人最大的負責!
平安瀘州 使命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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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瀘州公安新媒體
編輯/畢宇鑫(實習) 策劃/C 審核/鄒佶宏 審定/谷川
本文@平安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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