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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金屬定裝彈的出現,使得武器的裝填速度相較于以往繁瑣的火帽擊發式槍支(槍口裝填)有了質的飛躍。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速度逐漸變得稀松平常,甚至開始顯得過于緩慢。在“轉輪開啟式”(Break-top,如史密斯-韋森、韋伯利等)轉輪手槍風靡全球的背景下,那種需要逐個彈出彈殼的傳統裝填方式很快便顯得相當原始。然而,“轉輪開啟式”結構也并非完美:它破壞了槍身的整體性,降低了武器強度;且由于頻繁的開合,兩部分槍身間的鉸鏈連接處容易變得“松動”,從而對射擊精度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從19世紀80年代初開始,歐洲和美國的槍械設計師們開始尋找加快轉輪手槍裝填速度的新途徑,力求實現既能同時拋出所有空彈殼,又能迅速裝填新彈藥。這一問題由比利時槍械設計師萊昂·納甘在1883年得以解決,他申請了一項側擺式轉輪彈巢的專利。
采用此結構后,轉輪手槍的槍身保持為堅固的整體,無需拆分(這意味著其結構強度極高);槍身左前部設有一個獨立的活動件,帶有兩個向后延伸的剛性圓柱形支撐。上方的支撐是轉輪的中心軸,下方的支撐位于彈巢下方的槍身內,是該活動件(被稱為“轉輪座”或“吊桿”)旋轉的軸心。當轉輪座向左下方旋轉四分之一圈時,上方的中心軸會帶動彈巢劃過一道弧線,將其移至槍身左下側。當彈巢向側方擺出后,其后部便完全暴露在外;此時,只需用手按壓星形退殼桿的頂端,即可將彈巢內所有的空彈殼一次性排出。
誠然,在拋殼速度方面,這種系統比“轉輪開啟式”手槍稍遜一籌(后者拋殼是自動完成的,而非手動),但憑借堅固一體式槍身所帶來的輕便、可靠與耐用性,這種輕微的速度損失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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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雖然比利時人阿馬爾(Amal)在理論上解決了在不破壞轉輪手槍整體結構的前提下,通過側擺式彈巢同時拋出所有空彈殼的問題(至于同步裝填所有新彈藥的問題,直到 30 多年后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才得以解決),但從理論到實踐仍有相當長的距離。阿馬爾的構思最終在六年后的 1889 年才由美國柯爾特(Colt)公司轉化為實物。
該公司率先向市場推出了具備“側擺式”彈巢的轉輪手槍——即由威廉·梅森(William Mason)設計的雙動轉輪手槍“柯爾特新海軍型”(Colt New Navy)。該型號由美國海軍出資采購并投產,共生產了 5,000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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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新海軍型”(Colt New Navy)轉輪手槍:6 發彈容量,口徑 .38(約 9 毫米),不含彈藥重量 0.937 公斤,槍管長度 6 英寸(152 毫米),全長 29.2 厘米。
為了將轉輪彈巢固定在槍身框架內,在框架左側設置了一個帶彈簧的活動鎖扣。向后拉動該鎖扣即可釋放彈巢,松開后,彈簧會自動將其向前推動,將鎖銷插入彈巢軸的凹槽中實現鎖定。位于彈巢后部的轉輪撥桿(Ratchet/Dog)在扣動扳機或扳倒擊錘時,會驅動彈巢逆時針旋轉,并將其固定在射擊位置——即其中一個彈膛與槍管對齊。
實際使用中,1889 型轉輪手槍很快暴露出彈巢固定不穩的問題,因此對其進行了改進。固定槽從彈巢背面(隱藏面)移到了其外側邊緣。此時,插入固定槽的小型鎖齒會在擊錘待擊的瞬間釋放彈巢;與此同時,彈巢旋轉撥桿會與彈巢后部的棘輪嚙合。上述改進被應用于 1892 型,該型號被命名為“柯爾特新陸海軍型”(Colt New Army and Navy)。這款在其余結構上保持不變的轉輪手槍一經問世,便立即被美國陸軍和海軍共同采用(在商業零售市場上幾乎看不到該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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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新陸海軍型”(Colt New Army and Navy)轉輪手槍一直生產至 1907 年,共制造了 291,000 把,槍管長度從 4 英寸到 6 英寸不等。在生產過程中,該槍經歷了多次逐步升級,衍生出了 1894、1896、1901、1903 及 1905 年等多種改型。這些型號本質上仍是 1892 型,僅在部分零件細節上進行了細微調整。例如,1894 型增加了一個外觀不可見的附加鎖定裝置,在彈巢未完全歸位時無法進行擊發(該鎖定器研制成功后,也加裝到了 1892 型的后續生產批次中)。1896 型對擊發機構的部分零件進行了改良,以提高其可靠性。1901 型的區別僅在于握把底部增加了原廠安裝的槍繩環——在早期的陸軍版本中,槍繩環通常是在部隊車間加裝的(海軍版本則完全沒有)。1903 型減小了槍管內徑,從而提高了射擊精度。除上述細微差別外,所有這些型號在外形上完全相同。
在這一系列型號中,1905 型顯得較為特殊,被賦予了“柯爾特海軍陸戰隊型”(Colt Marine Corps)這一專屬名稱,系應海軍陸戰隊的特殊訂單生產(共制造 926 把)。其握把形狀經過了改良,呈現出獨特的圓弧狀(底部不再有向外擴大的部分)。“柯爾特海軍陸戰隊型”僅提供 6 英寸槍管和 .38 口徑版本——盡管 1899 年在菲律賓的作戰經驗表明 .38 口徑的制止力不足,導致陸軍版的“柯爾特新陸軍型”隨后被改為 .41 口徑(10.4 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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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柯爾特新陸海軍型”(Colt New Army and Navy)轉輪手槍的長期使用中,人們發現了該型號的另一個缺陷。事實證明,自 1889 型開始采用并沿用至 1892 型的逆時針轉輪旋轉方向,并不能將彈巢擺動臂(swing-out crane)緊壓在槍身上,反而會產生使其脫離槍身的力。因此,隨著服役年限的增加,擺動臂會發生磨損,導致彈巢無法精準定位,使得彈膛與槍管無法完美對齊。射擊時,彈頭會撞擊槍管邊緣,從而產生劃痕和缺口,嚴重影響射擊精度。基于此,柯爾特公司在后續的轉輪手槍型號中改變了彈巢的旋轉方向——改為順時針旋轉。
1893 年推出的“柯爾特新袖珍型”(Colt New Pocket)成為首款采用順時針旋轉彈巢的型號,該槍作為一款面向大眾市場的商業型號而開發。這款輕便小巧的 .32 口徑側擺式彈巢轉輪手槍很快便成為了廣受歡迎的民用自衛武器。實際上,它相當于最新軍用型號的緊湊版(槍管長 2.5 或 3.5 英寸),這種“軍用技術民用化”的策略確保了“袖珍型”能夠立即取得市場成功。在 1905 年被改進型取代之前,柯爾特公司共生產了約 30,000 把該型武器。
隨后投產的改進型“柯爾特袖珍正向型”(Colt Pocket Positive)在參數和重量上與“新袖珍型”相同。它的主要不同之處在于采用了施密特-加蘭(Schmidt-Galan)設計的所謂“正向”擊發機構,得益于此,如果擊錘沒有完全待擊,便無法撞擊撞針。在外觀上,“袖珍正向型”與“新袖珍型”的區別在于框架輪廓更加“硬朗”,且槍身左側彈巢鎖扣的形狀更加流線型。此外,部分“袖珍正向型”采用了無擊錘尾部的設計(以便從口袋中快速拔出)。這款改進型號在消費者中非常受歡迎,產量大且生產周期長:從 1905 年一直生產至 1940 年(不過,具體的生產總數并未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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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新袖珍型”(Colt New Pocket)和“柯爾特袖珍正向型”(Colt Pocket Positive)轉輪手槍:6 發彈容量,.32 口徑(8.1 毫米),不含彈藥重量 0.445 公斤,槍管長度為 3 英寸或 4.5 英寸(76 或 115 毫米),長管型號全長 21.5 厘米。
1896 年,美國警察部門采用了“柯爾特新警用型”(Colt New Police)轉輪手槍——同樣為 .32 口徑,但比“民用版”略大,配備 4 英寸槍管。實際上,“柯爾特新警用型”也是“柯爾特新陸海軍型”的幾乎完全精準的縮小與輕量化版本。盡管改用威力較小的彈藥使其變得輕便緊湊,但很快便顯露弊端:其彈頭的制止力(stopping power)不足,在街頭槍戰中無法為警察提供可靠的生命安全保障。因此,感到失望的警察們很快便將“柯爾特新警用型”換成了威力更強、且尺寸完全可以接受的 .38 口徑“史密斯-韋森軍警型”(Smith & Wesson Military & Police,關于“史密斯-韋森”的武器,將在下一篇文章中詳述)。盡管被警察部隊淘汰,柯爾特公司仍繼續生產“新警用型”直至 1907 年,并轉向自由銷售。在生產的 50,000 把“柯爾特新警用型”中,警察實際使用的不超過 10,000 把(且僅在初期使用);其余大部分均被出售給了普通民眾。因此,“新警用型”在現實中實質上成為了一種商用民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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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 型“柯爾特新警用型”(Colt New Police)和 1907 型“柯爾特警用正向型”(Colt Police Positive) .32 口徑 6 發轉輪手槍:不含彈藥重 0.480 公斤,槍管長 4 英寸(101 毫米),全長 20.9 厘米。.38 口徑“柯爾特警用正向型”:不含彈藥重 0.576 公斤,槍管長 4.5 英寸(114 毫米),全長 24.3 厘米。
1907 年,為了爭奪利潤僅次于軍用市場的“執法部門市場”,柯爾特公司推出了“柯爾特警用正向型”(Colt Police Positive)以取代未能在警察部隊站穩腳跟的“新警用型”。該槍在 .32 口徑的基礎上,采用了名為“正向”(Positive)的新型擊發機構,這也是其名稱的由來。
然而,即便進行了改良,受限于 .32 口徑的威力,該型號依然無法與威力更強的“史密斯-韋森軍警型”(Smith & Wesson Military & Police)競爭,主要還是通過商業渠道售給了普通民眾。雖然如此,.32 口徑的“柯爾特警用正向型”在民用市場相當受歡迎,產量一直持續到 1939 年(總產量約 20 萬把)。為了爭奪警局的批量訂單,柯爾特公司隨后并行生產了同名但框架經過加固、口徑為 .38 的版本。該版本外觀與 .32 口徑版完全一致,但尺寸稍大,重量稍重。該 .38 口徑版本提供 2 至 6 英寸不等的槍管長度,在美國內外被警察部隊廣泛使用。自 20 世紀 20 年代起,“柯爾特警用正向特制型左輪手槍”(Colt Police Positive Special)投入批量生產,它本質上仍是“警用正向型”,但經過適配以發射威力更強的“.38 Special”槍彈(其 2 英寸槍管的版本被稱為“銀行家特制型”和“偵探特制型”)。
“特制型”的生產一直持續到 20 世紀 70 年代初,所有“警用正向型”衍生版本(自 1907 年起)的總產量超過了 75 萬把。不僅如此,該槍還成為了 20 世紀 50 至 60 年代多款轉輪手槍的原型,如“邊境巡邏”、“鉆石背”、“眼鏡蛇”、“信使”及“特工”等型號。所有這些轉輪手槍和它們的“祖先”一樣,不僅被警察廣泛使用,也被民眾用于自衛。
回到 20 世紀初,盡管柯爾特公司一直在生產“新陸海軍型”軍用系列直至 1907 年,但早在 1898 年,公司就開始專門為軍隊生產另一款名為“柯爾特新服役型”(Colt New Service)的新型號。它與之前側擺式彈巢的柯爾特型號相比,威力顯著增強。在與其他追求軍方訂單的制造商的激烈競爭中,這款“柯爾特新服役型”被設計成了大口徑版本——采用了 .45 口徑。然而,大口徑迫使框架變得更加厚重堅固,從而增加了武器重量。這引發了軍方的批評,公司隨后開始嘗試各種口徑的彈藥,力求在不大幅削弱威力的情況下減輕武器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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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新服役型”(Colt New Service)轉輪手槍:6 發彈容量,.45 口徑(11.43 毫米),不含彈藥重量 1.160 公斤,槍管長度 5.5 英寸(140 毫米),全長 27.5 厘米。
因此,“柯爾特新服役型”不僅生產了 .45 口徑版本,還推出了 .44 口徑版本(適配“史密斯-韋森”、“俄式”及“溫徹斯特”彈藥),甚至還有 .38-40“溫徹斯特”口徑版本。總計,“柯爾特新服役型”共被改裝以適配 18 種不同的彈藥!盡管如此,在結構設計上,“新服役型”與 1892 型“新陸海軍型”及其后續衍生型號幾乎沒有區別,唯一的改動僅限于為了提高可靠性及簡化機構而進行的細微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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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柯爾特公司做出了種種努力,但軍方遲遲未正式列裝“柯爾特新服役型”(Colt New Service)。在和平時期,軍官們為了佩戴舒適,更傾向于重量輕便的武器而非高火力的重型槍械;況且,軍方也不愿在技術上與現役型號無本質區別、且更加笨重的新產品上投入預算。更何況,早在 1899 年,軍方除了現有的“柯爾特新陸海軍型”外,已部分列裝了比“新服役型”更輕便的 .38 口徑“史密斯-韋森軍警型”(Smith & Wesson Military & Police),該槍采用了不同的彈巢鎖定方式(關于它的詳情將在下一篇文章中介紹)。
1908 年,由于發現標準版“柯爾特新陸海軍型”在發射威力更大的“.38 Special”槍彈時存在強度問題,軍方要求公司對其進行強化。于是,柯爾特公司將原先的框架更換為更厚重的版本,以適配 .41 口徑的射擊強度,并將該款轉輪手槍命名為“柯爾特陸軍特別型”(Colt Army Special)。到了和平的 1927 年,為了將其推銷給警察部門,又將其更名為“柯爾特警務官型”(Colt Official Police)。該型號是柯爾特軍用系列中首款最終將彈巢旋轉方向改為“順時針”的產品。這意味著柯爾特花了整整 15 年時間才糾正了這個影響射擊精度的結構缺陷(盡管這一改動在 1893 年的民用版“新袖珍型”上就已經實現了!)。
同時,公司還為“陸軍特別型”配備了浮動式擊針擊錘。外觀上,“陸軍特別型”與“柯爾特新陸海軍型”的區別僅在于更流線型的彈巢鎖扣設計,以及扳機護圈內部下方框架更深的凹槽。“柯爾特陸軍特別型”生產至 1927 年,總產量達 24 萬把。而以“柯爾特警務官型”為名的版本則從 1927 年一直生產到 1969 年(累計又生產了 40 萬把,二戰期間還生產了 5 萬把名為“柯爾特突擊隊型”的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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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陸軍特別型”(Colt Army Special)轉輪手槍:6 發彈容量,.38 Special 口徑,不含彈藥重量 0.990 公斤,槍管長度為 4.5 英寸或 6 英寸(114 毫米或 152 毫米),全長 28.0 厘米。
由于“陸軍特別型”的重量幾乎與 .45 口徑的“柯爾特新服役型”(Colt New Service)持平,軍方終于在 1909 年將原本認為“過重”的“新服役型”也部分列裝——專門發放給那些未來可能需要參與各類戰斗任務的軍人……
而這個“未來”在短短幾年后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便成為了現實。在實戰中,為了保命,個人武器的火力被迅速提升至首要地位,因此大口徑的“柯爾特新服役型”在軍方眼中變得比中口徑的“陸軍特別型”更具優勢。.45 口徑的“新服役型”隨即投入大規模生產——但對其進行了現代化改裝,使其適配手槍彈而非傳統的轉輪手槍彈!隨后,它以“柯爾特 .45 口徑陸軍 M1917 型”(Colt .45 Army M.1917)的名義被大量投入部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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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 .45 口徑陸軍 M1917 型”轉輪手槍:6 發彈容量,.45 ACP 口徑。槍口初速:260 米/秒。槍口動能:570 焦耳。不含彈藥重量 1.16 公斤,槍管長度 5.5 英寸(140 毫米),全長 27.5 厘米。
至于這一現代化改裝的具體內容,將在關于“史密斯-韋森”(Smith & Wesson)的文章中詳細說明,因為這項技術是由這家競爭對手公司率先研發并實現的,柯爾特公司當時只是借鑒了這一設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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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射 .45 ACP 手槍彈的柯爾特 M1917 轉輪手槍及其配套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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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爾特 New Police Positive .38 口徑轉輪手槍,1941 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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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如此有趣且配圖精美的資料。可以補充一點:時任紐約市警察局局長的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在促成將 .32 口徑柯爾特轉輪手槍更換為威力更大的型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他發起了第一次大規模的警界反腐及提升警員專業素質的運動。盡管如此,.32 口徑轉輪手槍在黑幫中依然廣受歡迎,因為它們輕便且槍聲較小(便于隱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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