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日本千葉縣流山市 一所公立小學發生了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校園霸凌事件。一名四年級男童在校內長期遭到同班同學排擠與暴力行為,而校方在早期應對過程中被指處理不當,不僅沒有充分了解情況,也未及時聯系家長,最終導致事件不斷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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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人士透露,這名男童最初在2024年9月左右就已經遭遇同學排擠。當時在課間活動期間,他被多名同班同學孤立,甚至遭到毆打和踢踹。
隨著情況持續發展,男童逐漸出現明顯的精神壓力,并在同年9月下旬因心理痛苦而請假缺課。男童的母親隨后主動聯系學校,班主任及相關教師對參與霸凌的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相關學生也向男童作出了道歉。這次處理并未真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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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0月后,其中一名同學再次對男童實施暴力行為。據了解,在幾乎每天的課間休息時間,這名學生都會用手按住男童的頭部,并用膝蓋頂撞。
除此之外,還對其頭部和頸部進行回旋踢,甚至毆打其面部和腹部。在放學途中,對方還曾用雨傘戳向男童腹部。男童在班級中被當成“細菌”對待,個人物品也經常被搶奪或惡意對待。
據知情人士介紹,班主任在10月份曾親眼目睹過一次暴力行為,并當場進行了制止。在之后的處理過程中,校方并未展開系統調查,也沒有主動聯系男童家長說明情況。
到了同年11月,學校例行開展問卷調查時,男童再次在問卷中反映自己遭遇霸凌。班主任隨后把男童和施暴學生叫到一起,讓對方向其道歉。但在整個過程中,班主任既沒有向男童詳細詢問事情的經過,也沒有主動通知其母親。
直到11月,男童終于向母親坦白自己再次遭受霸凌的事實。據母親后來回憶,孩子當時一直猶豫是否要說出實情,一方面懷疑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錯了,另一方面也擔心會讓家人難過,因此長期選擇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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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親再次與學校聯系后,校方才展開進一步談話調查。施暴學生隨后承認了相關行為,學校也采取了一些應對措施,例如錯開該學生的上學時間,并安排其在其他教室上課。但即便如此,男童的身體和心理狀況已經明顯受到影響,他陸續出現頭痛、惡心以及失眠等癥狀,并最終發展為拒絕上學。
男童母親對此表達強烈不滿,她表示,如果班主任在10月份第一次發現暴力行為時就主動聯系家長,情況可能不會發展到如今的程度。她認為,既然9月份就已經出現糾紛,學校理應更加警惕,而校方對暴力行為的嚴重性顯然缺乏足夠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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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下旬,母親向學校提交了男童的醫療診斷書,醫生在診斷中寫明男童疑似存在頭部挫傷和腦震蕩等情況。令人震驚的是,在母親提交診斷書之后的一周內,學校并沒有向 流山市教育委員會 報告這一情況。直到母親主動聯系市教委詢問事件進展時,教育部門才得知相關診斷書已經提交。
隨后在12月,母親要求市教委依據 校園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 將事件認定為“重大事態”進行處理。但直到家長提出這一要求三周后,學校才正式向市教委提交重大事態發生報告書。對此,男童母親表示,如果自己沒有主動聯系市教委,這起事件是否會被認真調查仍是未知數,她因此對學校的處理方式產生了深深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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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事態持續發展,2026年1月,這名男童最終被迫轉學到另一所小學。母親透露,孩子對原學校已經完全失去信任,并認為學校在關鍵時刻沒有保護好自己。
面對媒體電話采訪,涉事小學相關負責人承認已經向市教委提交報告,但以“無法透露細節”為由拒絕進一步說明情況。
市教委方面則表示,目前已由第三方委員會介入調查此事。相關負責人也承認,從法律規定以及重大事態處理方針來看,學校在早期應對過程中“可能確實存在不妥之處”。不過,由于第三方調查仍在進行,教育部門暫未對具體問題作出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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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注校園霸凌問題的 滋賀律師會 律師 石田達也 在接受采訪時指出,校方的處理方式已經違反了《校園霸凌防止對策推進法》第8條的精神。該條款明確規定,學校和教職員工有責任盡早發現并迅速應對霸凌行為,防止事態擴大。
他強調,如果學校能夠在最初階段采取更積極、更透明的處理措施,事件或許不會演變到如此嚴重的程度,“正是校方應對遲緩,才有可能導致霸凌行為不斷升級”。目前,這起事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而調查結果也將決定學校在制度和責任層面是否需要承擔相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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