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咱先嘮個實在的,住在老破小沒電梯的都懂,高層業主那叫一個難!
尤其是家里有老人的,爬個三四樓就喘得直捂胸口,買袋米、搬個菜,恨不得歇三回;有小孩的,推個嬰兒車上下樓,更是費勁巴拉,盼著加裝電梯,比盼過年還急。
可偏偏事與愿違,居委會好心好意牽頭,組織加裝電梯協商會,提前好幾天就挨家通知,生怕漏了一戶。
結果呢?開會那天,高層業主擠得滿滿當當,一個個積極性拉滿,就盼著趕緊談妥動工;可低層業主,愣是一個沒來,辦公室里空蕩蕩的,氣氛瞬間就冷了下來。
居委會的人急得抓耳撓腮,高層業主也炸開了鍋:“低層的咋都不來?這是故意拆臺吧?他們不來,這電梯還能裝嗎?缺席是不是就等于不同意啊?”
我樓下張阿姨,住6樓,家里有個80多歲的老母親,爬樓都得扶著欄桿慢慢挪,她跟我說,為了加裝電梯,她天天往居委會跑,結果協商會低層沒人來,她當場就急哭了:“這電梯要是裝不成,我媽以后咋下樓啊?”
其實不光張阿姨急,很多老小區都遇到過這糟心事,低層業主集體缺席,協商會開不下去,電梯加裝也卡殼,兩邊都鬧心。
![]()
一、先給大家吃顆定心丸:低層缺席≠否決,關鍵看兩個比例!
首先必須澄清一個誤區,很多高層業主一看到低層沒來,就覺得這事黃了,其實真不是這樣!
低層業主集體缺席,不代表他們反對加裝電梯,更不等于一票否決,能不能推進,核心看“表決比例”,不是看全員到場。
咱國家《民法典》第278條說得明明白白,加裝電梯屬于小區業主共同決定的事,有兩個硬性比例,大家記牢了,別再瞎慌!
第一個比例:參與表決的業主,專有面積和人數,都得占整個小區的三分之二以上。
說白了,不管低層來不來,只要愿意參與表決的業主,人數夠三分之二、家里房子總面積也夠三分之二,這第一步就達標了。
第二個比例:在參與表決的這些業主里,同意加裝電梯的,專有面積和人數,都得占四分之三以上。
舉個最實在的例子,你們小區一共90戶,總建筑面積900平米。只要有60戶以上(三分之二)、面積600平米以上(三分之二)的業主參與表決,然后這60戶里,有45戶以上(四分之三)、面積450平米以上(四分之三)同意,就可以合法推進。
哪怕低層業主全缺席,只要高層業主的人數和面積,能達到這兩個數,加裝電梯就合規合法,完全能繼續推進,低層缺席,真不影響最終結果。
但有一點必須注意,千萬別覺得低層沒來,就偷偷摸摸推進,程序一定要走到位,居委會必須做好“留痕”,不然后續容易扯皮,這點后面咱詳細說。
![]()
二、居委會別當“甩手掌柜”:缺席不是不管,這3件事必須干到位
很多居委會遇到低層缺席,要么就慌了神,不知道咋弄;要么就干脆不管,把難題扔給高層業主,這兩種做法,全是錯的!
低層業主缺席,大概率不是故意找茬,要么是沒收到通知,要么是心里有顧慮,不敢來、不想來,覺得來了也說不通,干脆躲著。
居委會的核心任務,不是“催著開會”,而是“主動找上門”,把工作做細、做到位,化解低層的顧慮,而不是放任不管。
第一件事:通知必須“留痕”,避免后續扯皮。
協商會的通知,不能只發個微信、口頭說一聲就完事,必須書面打印出來,挨家挨戶送,還要讓業主簽字簽收,留好記錄。
要是業主不在家,沒法當面簽收,就把通知貼在業主家門口,拍張照片存好;同時,在小區公告欄也貼一份,再拍張公示照片,這些都是憑證。
這么做,就是為了證明:居委會已經盡到了通知義務,低層業主缺席,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不是居委會沒通知,后續就算有糾紛,居委會也有話說。
第二件事:入戶走訪,摸清低層的真實顧慮。
低層業主為啥缺席?肯定有原因,不可能平白無故不來。居委會得組織工作人員,挨家挨戶去走訪低層業主,好好嘮嘮,問問他們到底擔心啥。
我見過很多小區,低層業主的顧慮其實很實在:有的怕電梯裝在自家門口,擋采光、吵得慌;有的覺得自己不用電梯,還要掏錢,太虧、不公平;還有的擔心施工的時候,破壞自家房子結構,留下安全隱患。
只有把這些顧慮摸清楚,才能對癥下藥,解決問題。要是連人家擔心啥都不知道,一味地硬推,只會激化矛盾,最后電梯還是裝不成,甚至鄰里反目。
第三件事:搭建二次協商,別一次就放棄。
一次協商會缺席,不代表低層業主永遠不配合。居委會可以在入戶走訪、摸清顧慮后,再組織一次小型協商會,專門請低層業主來,高層業主派幾個代表參加,面對面嘮。
嘮的時候,別上來就說“裝電梯”,先聽聽低層業主的訴求,耐心解答他們的疑問,比如電梯裝在哪不擋采光、噪音有多大、費用怎么分攤,慢慢化解他們的顧慮,這樣才能達成共識,而不是互相對立。
![]()
三、最管用的招:給低層適當補償,比硬推管用10倍
咱說實話,加裝電梯,受益最大的就是高層業主,低層業主基本上都是“吃虧的”。
你想啊,低層業主不用爬樓,電梯對他們來說沒啥用,反而可能被擋采光、受噪音影響,還要承擔一部分費用,換誰心里都不平衡,不配合也能理解。
所以,想要讓低層業主配合,最實在、最管用的辦法,就是“適當補償”,這不是瞎編的,最高法都有典型案例,親測有效。
給大家說個真實事兒,我朋友住的老小區,高層業主想加裝電梯,低層業主一直不同意,協商了好幾次,都鬧得挺僵,甚至差點打起來。
后來,高層業主坐下來商量,主動提出,湊錢給低層的老人,加裝入戶連廊,平時電梯的維護費,低層業主一分不用出,還經常主動幫低層業主搬東西、修家電。
低層業主看到高層的誠意,心里的疙瘩也解開了,最后雙方握手言和,一致同意加裝電梯,這事沒幾個月就落地了,鄰里關系也更和睦了。
補償沒有固定標準,只要雙方能談攏就行。比如,高層業主湊錢,給低層業主一點現金補償;或者承擔低層業主的物業費、電梯維護費;也可以像上面那樣,幫低層業主解決實際難題。
這里必須說一句,補償不是“施舍”,是互相體諒。高層業主受益了,適當拿出一點錢,補償低層業主的損失,既能化解矛盾,又能順利裝電梯,對大家都好,何樂而不為?
另外,居委會可以牽頭,找街道工作人員和律師來幫忙調解。律師能從法律層面,給雙方講清楚規定,街道工作人員能從中協調,幫雙方談妥補償方案,比居委會單方面推進,管用多了。
![]()
四、避坑提醒:這2個雷區別踩,否則容易鬧糾紛、白花錢
很多小區加裝電梯,就是因為沒避開這兩個誤區,最后電梯沒裝成,還鬧得鄰里反目,甚至鬧上法庭,白白浪費時間和錢,大家一定要警惕!
第一個雷區:覺得“低層缺席,就可以隨便推進”,忽略程序正義。
有些高層業主,看到低層沒來,就覺得“他們不來,就是默認同意”,催著居委會趕緊推進,甚至偷偷施工,這是大錯特錯!
就算表決比例達標,居委會也得做好程序留痕,通知要書面送達、入戶走訪要到位,表決結果、協商過程,都要在小區公告欄公示,讓所有業主都能看到,接受大家的監督。
要是程序不到位,就算電梯裝好了,低層業主也可以起訴,要求停止施工、拆除電梯,到時候不僅浪費錢,還會鬧得不可開交,得不償失。
第二個雷區:硬推硬來,不尊重低層業主的訴求。
有些高層業主,總覺得“加裝電梯是為了整個小區好,低層業主就該配合”,一旦低層業主不配合、缺席,就指責他們“自私”“不講理”,甚至上門吵鬧,這樣只會激化矛盾。
加裝電梯,不是高層業主一個人的事,是整個小區的事,需要互相體諒、互相包容。高層業主不能只考慮自己的便利,也要站在低層業主的角度,理解他們的顧慮,拿出誠意,主動化解矛盾,而不是硬推硬來。
還有一點要提醒大家,各地加裝電梯的政策、流程不一樣,比如補償標準、表決細節,都有差異,遇到拿不準的事,一定要咨詢當地的住建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別自己瞎折騰,避免走彎路。
![]()
結尾:加裝電梯是好事,互相體諒才能共贏
總結一下,居委會組織加裝電梯協商會,低層業主集體缺席,真不用慌、不用急,記住兩個核心:一是缺席不等于否決,只要表決比例達標,就能依法推進;二是居委會不能撒手不管,要做好通知留痕、入戶走訪、搭建協商平臺。
加裝電梯,本來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是為了方便老小區業主的生活,尤其是高層的老人和小孩,不用再天天爬樓受累。可這件好事,想要辦好,離不開每一位業主的配合。
高層業主,多站在低層業主的角度想一想,他們的顧慮不是無理取鬧,拿出一點誠意,適當給予補償,別一味地硬推;低層業主,也別一味地回避、缺席,有顧慮就說出來,主動溝通,畢竟大家住在同一個小區,抬頭不見低頭見,互相體諒,才能共贏。
居委會作為牽頭部門,要做好中間協調工作,既要維護高層業主的合法權益,也要兼顧低層業主的訴求,把工作做細、做到位,多組織溝通、多化解矛盾,讓加裝電梯這件好事,真正落地,惠及每一位業主。
其實,老小區加裝電梯,難的不是技術,是業主之間的共識。只要大家都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少一份對立、少一份抱怨,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鄰里之間也能更和睦。
最后,咱也嘮嘮實在的,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也讓更多老小區的業主看到、學到,一起解決加裝電梯的難題:
你們小區加裝電梯了嗎?有沒有遇到低層業主缺席、不配合的情況?最后是怎么解決的?你覺得給低層業主適當補償,能化解矛盾嗎?如果是你,你愿意給低層業主補償嗎?
覺得這篇文章有用的,一定要點贊、收藏、轉發,轉給身邊住在老小區、想加裝電梯的家人和朋友,也轉給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讓大家都知道,低層業主缺席后,該怎么處理,讓加裝電梯這件好事,能順利推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