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區司法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機制,推動矛盾糾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
明確職責分工,搭建行政調解合作框架。區司法局牽頭統籌,制定聯動規則,明確行政部門調解職責,并推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實現重點領域調解組織全覆蓋。區級行政機關在執法中嵌入調解,對勞動爭議、消費糾紛、拆遷、交通事故賠償、治安糾紛等先行調解,推動矛盾糾紛行業化解。人民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引導、司法確認程序,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
夯實基層基礎,織密人民調解“組織網”。健全完善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矛盾排查調處機制,積極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有效鞏固基層矛盾糾紛化解陣地。目前,全區26個鄉鎮(街道)、217個村(社區)全部建有調委會,專、兼職調解員975人,其中鄉鎮(街道)專職調解員54人,村(社區)專職調解員141人。
匯聚化解合力,搭建“一站式”調解平臺。依托鄉鎮(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打造27個“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中心平臺,整合資源,以“進駐式”“派駐式”“輪駐式”等方式安排人員入駐調處中心綜合辦公,形成工作合力。調解組織依托網格化管理體系,落實日排查周研判制度,調解員、網格員排查收集糾紛信息,發現矛盾糾紛隱患第一時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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