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財中社
2026年3月18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銀行(06199)原黨委副書記、董事、行長許安因受賄罪、貪污罪、洗錢罪,數額特別巨大,被依法判處死緩。
這一判決,距離他2024年5月落馬已過去近兩年,距離其前搭檔、貴州銀行原董事長李志明的一審判決僅隔三月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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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草根”起步到上億迷途
在貴州金融系統的權力版圖中,許安曾被視為一個極具樣本意義的“草根”標桿。現年63歲的他,職業生涯的起點要追溯到1980年。彼時,年僅17歲的許安跨入了人民銀行貴州省安順市平壩縣支行的大門,從最基礎、最枯燥的儲蓄和會計崗位起步,開啟了長達46年的金融征途。
他的履歷是一條典型的基層晉升曲線:在工行安順分行深耕的十余年間,他從基層稽查員一路走到了分行副行長的位子;隨后,他轉戰地方金融拓荒期,先后主政安順市城市信用社和安順市商業銀行,積攢了深厚的地方金融人脈。2012年,隨著遵義、安順、六盤水三家商業銀行合并重組,貴州銀行宣告成立,作為“元老功臣”的許安順理成章地出任副行長,并于2018年4月正式執掌行長之舵,開啟了他在該行長達六年的“二把手”時代。
然而,這段長達40余年的行業深耕,最終卻成了他編織權錢交易網的籌碼。法院查明,許安的貪腐行為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長期性,其犯罪時間跨度長達18年,從2006年主政安順城信社時期便已開始,一直持續到2024年他在行長任上落馬,幾乎覆蓋了他職場飛躍的所有高光時刻。
在深入剖析許安案的嚴重性之前,不得不提他的前任搭檔——貴州銀行原董事長李志明。與許安這種土生土長的“貴州金融老兵”不同,李志明是2017年底才從湖北銀行跨省調任而來的“空降兵”,曾主導了貴州銀行2019年在香港聯交所的掛牌上市。
兩人曾共同經歷了貴州銀行從地方銀行向港股上市銀行跨越的“黃金三年”,卻最終在權力的迷霧中雙雙墜落。2025年12月,李志明因受賄罪及違法發放貸款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70萬元。法院審理查明,其在2013年至2023年間受賄共計4310萬余元(其中部分系未遂),并在2018年至2020年間違法發放貸款3.04億余元,造成特別重大損失。鑒于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且退繳了部分贓款,法院依法作出了從輕處罰。
然而,當許安的判決塵埃落定時,其案情的復雜程度與社會危害性顯現出遠超李志明的特征。從數額上看,李志明十年間的受賄金額為4310萬余元,而許安非法收受的財物共計高達1.68億余元(其中部分系未遂),這一數字不僅是前者的近四倍,更刷新了近年來貴州金融系統落馬高管的金額紀錄。
更深層次的差異在于犯罪性質的多樣化與惡劣性。李志明的罪行主要集中于受賄與違法發放貸款,其行為模式體現為利用職權進行利益輸送與違規干預業務。而許安的案底則呈現出一種更為全方位的“職業腐敗”:他不僅在信貸審批和業務對接中大肆尋租,更在擔任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835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此外,其為掩飾、隱瞞受賄所得的來源和性質,通過他人賬戶轉移資金用于購房、裝修等,從而構成了洗錢罪。這種從“權錢交易”到“侵吞公款”再到“資金洗白”的演變,標志著其在貪腐路徑上走得更遠、行為更具預謀性和隱蔽性,也反映出更為徹底的底線失守。
繁華背后的暗瘡
一把手與行長的集體腐敗,其惡果直接體現在銀行的經營管理與資產質量上。許安與李志明“搭檔”的三年,正是貴州銀行沖刺資本市場的輝煌期,但在2019年12月成功赴港上市的高光之下,卻是多年治理失序埋下的深重“暗瘡”。
盡管上市當年該行營收達107.1億元,但反映核心獲利能力的凈息差卻自此開啟了持續下挫模式,從2019年的2.82%一路跌至2023年的1.77%,反映出銀行依靠存貸利差賺錢的能力在激進擴張中被嚴重削弱。
李志明在擔任董事長期間的獨斷專行,直接導致了總行風險防范屏障的形同虛設,其治理邏輯的崩塌在監管罰單中顯露無遺。2021年2月,就在李志明離任僅一個月時,監管部門密集披露了15張總額達570萬元的罰單,其中最核心的問題便是“逆程序調整內部機構設置”,這勾勒出其權力凌駕于程序之上的傲慢。
這種肆意妄為在信貸審批上表現得尤為明顯,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李志明在明知豐源農業等企業不符合放貸條件的情況下,仍違反規定推動發放貸款共計3.04億余元,造成了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而這背后則是他10年間非法收受的4310萬余元財物。
在許安與李志明共同執掌期間,貴州銀行在房地產和城投領域形成了極高的風險敞口,信貸投向的嚴重失準引發了資產質量的斷崖式劣化。
財報顯示,該行對公房地產貸款不良率在短短三年內經歷了驚人的“三級跳”,從2021年的0.83%激增至2022年的20.21%,到2023年末更是翻倍至40.39%。這種失控在具體案例中觸目驚心,2023年前十大客戶中排名第七的某房產客戶,涉及的19.62億元貸款已被標注為“損失”;與此同時,該行“租賃及商業服務業”貸款余額高達1178億元,占比超35%,反映出極高的城投業務集中度風險。
高管腐敗的余震
貴州銀行的高管腐敗并非孤立個案,而是呈現出明顯的“塌方式”與“系統性”特征。在李志明和許安兩任核心高管被查的同時,一場波及該行全業務鏈條、從總行高層延伸至基層支行的廉政清算早已拉開序幕。這場清算的覆蓋面之廣,從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志明與原黨委副書記、行長許安的“雙落馬”中可見一斑:兩人貪腐時間跨度分別長達10年與18年,受賄金額從李志明的4310萬余元到許安刷新紀錄的1.68億余元,其利益輸送主要集中在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等關鍵環節 。
這種系統性腐敗的陰影,不僅籠罩在最高決策層,更滲透進了銀行的中樞骨干。原首席專家王向東在長達8年的總監及首席專家任期內,與李、許二人任期高度重合,他在貸款審批中收受現金、茅臺酒及房產等賄賂共計624.3萬元,甚至在退休后仍進行洗錢活動,最終于2025年6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與此同時,原村鎮銀行管理部總經理李國文也因在信貸評審等崗位上受賄370余萬元,于2024年底獲刑10年 。在基層末梢,六盤水分行原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張永棟、水城支行原行長張登奎等多名管理人員,均因管理不到位及違規行為被罰款50萬元并處以“終身禁業”的重罰 。這種從“大腦”到“末梢”的集體失守,反映出該行長期以來“靠金融吃金融”模式的根深蒂固 。
面對權力真空與聲譽危機,貴州銀行在2025年加速了管理層的推倒重來。2024年10月,在管理層動蕩之際,深耕銀行業33年且在該行歷任多個核心職位的“老將”吳帆被聘任為行長,并于2025年2月正式獲準上任,成為該行首位女性行長 。緊隨其后,向東海于同年6月被推薦為副行長人選,自此形成了由行長吳帆領銜,胡良品、安鵬、覃偉、李健、向東海五位副行長輔助的“一正五副”高管架構 。這套新班子的組建,不僅是為了填補許安離任后的空缺,更是試圖通過專業化、規范化的管理序列,切斷過往那種帶有“熟人社會”色彩的權力尋租鏈條 。
然而,治理結構的重塑雖已成型,歷史遺留的沉重包袱與監管的嚴厲審視依然如影隨形。盡管新管理團隊已穩定運行,但貴州銀行在2025年至2026年間,仍因過往的內控缺陷多次收到監管罰單,累計罰款金額超過300萬元,多名過往責任人被追究責任 。
許安與李志明的相繼獲刑,為貴州銀行的一個時代畫上了句號。曾經的“上市功臣”黯然落幕,這不僅是兩個人的悲劇,也折射出權力失范對一家銀行乃至地方金融生態的深層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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