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的高壓態勢下,又一名金融“高管”落馬。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與遼寧省紀委監委聯合通報,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沈榮勤因嚴重違紀違法,已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沈榮勤的落馬,不僅是個人的悲劇,更是對金融系統權力監督機制的一次深刻警示。通報指出,沈榮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這一表述揭示了其思想根基的徹底動搖。當一名黨員干部放棄馬克思主義信仰,轉而求助于封建迷信,其行為必然偏離正確軌道,最終滑向腐敗深淵。
作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地方“一把手”,沈榮勤本應帶頭遵守黨紀國法,維護金融安全與廉潔秩序。然而,他卻將組織賦予的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蛻變、在經濟上貪婪、在生活上腐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此次通報披露的違紀違法細節,覆蓋面廣、性質惡劣,暴露出金融系統在多個關鍵環節存在的廉政風險。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奢靡:沈榮勤不僅組織超標準公務接待,還長期收禮、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更嚴重的是,他存在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將個人費用轉嫁其他單位支付等行為,嚴重損害了國有金融機構的形象與公信力。
組織紀律渙散,個人事項隱瞞不報:在接受組織函詢時,沈榮勤不如實說明問題,甚至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這種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的行為,反映出其目無紀律、我行我素的惡劣態度。
濫用職權,干預信貸與工程項目:作為銀行“一把手”,沈榮勤違規插手干預網點裝修項目,不正確履行貸款審批責任,造成巨額損失。更嚴重的是,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與違法發放貸款罪。
離職后“期權腐敗”,搞“幕后交易”:通報特別指出,沈榮勤“離職后違規任職取酬”,并“利用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這種“在職不收、離職收”“自己不收、他人代收”的隱蔽腐敗方式,是近年來金融反腐中重點打擊的“期權化”腐敗典型。
![]()
沈榮勤 資料圖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工商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沈榮勤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遼寧省錦州市監委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這一處理決定,體現了“黨紀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無特權”的原則,也彰顯了金融反腐“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堅定立場。無論在職還是離職,無論直接收受賄賂還是通過“影子公司”“代持持股”等隱蔽方式謀利,只要觸碰紀律法律紅線,終將受到嚴懲。
沈榮勤案的發生,再次敲響了金融領域權力制約與監督的警鐘。作為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行業,銀行業尤其是分支行“一把手”的權力集中,若缺乏有效監督,極易滋生腐敗。
此案也反映出,當前金融反腐已從“查案懲處”向“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化。中國工商銀行作為國有大型金融機構,必須以此為鑒,進一步健全內控機制,強化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在信貸審批、集中采購、人事任免等高風險領域,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同時,紀檢監察機構與地方監委的協同辦案模式,也顯示出“派駐+地方”聯合監督的強大合力。這種跨系統、跨區域的協作機制,有效破解了金融系統內部監督難、地方監管難的“雙重難題”,為金融反腐提供了有力支撐。
沈榮勤的落馬,是金融反腐持續深化的又一重要成果。它警示所有金融從業人員:權力來自人民,必須用于服務實體經濟、防范金融風險,絕不能成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
金融是國家經濟的血脈,清廉是金融穩健運行的基石。唯有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持續凈化金融政治生態,才能確保金融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健康發展。沈榮勤案的查處,不僅是對腐敗分子的有力震懾,更是對金融系統全面從嚴治黨的再動員、再部署。清廉金融,任重道遠;反腐利劍,永不蒙塵。
(免責聲明:文中所用圖片均來自網絡,如因圖片使用侵犯了他人的版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核實并依法更正、刪除或作其他合理處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