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北交所上市委將召開審議會議,對湖州安達汽車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申請進行審核,公司計劃募集資金2.8億元,保薦機構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師事務所為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為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定位
安達股份,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主要從事汽車鋁合金精密壓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油底殼類和罩蓋類等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逆變器殼體和電機殼體等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以及懸置支架等懸掛系統零部件。
主要財務數據
安達股份報告期營業收入在2022-2023年實現了明顯增長,2024年雖有小幅回落,但仍維持在9億元以上的高位;凈利潤持續增長且在營收回調的背景下仍實現了穩步提升;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由負轉正并持續擴大,整體財務健康度持續向好。
報告期內(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安達股份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71億元、9.24億元、9.11億元、4.78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831.62萬元、5752.96萬元、5792.21萬元、4038.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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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分產品收入
報告期內,公司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銷售收入分別為68,853.42萬元、80,512.14萬元、74,877.11萬元和38,646.17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1.25%、89.29%、84.48%和83.30%。
報告期內,公司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銷售收入分別為3,585.90萬元、5,607.57萬元、9,894.54萬元和5,773.00萬元,呈較快增長趨勢。
報告期內,公司懸掛系統及其他零部件銷售收入分別為1,832.68萬元、2,464.56萬元、1,419.42萬元和1,694.48萬元,整體規模較小。
報告期內,公司模具及附件銷售收入分別為1,183.52萬元、1,587.73萬元、2,436.69萬元和282.74萬元,主要為公司銷售給客戶的用于生產新產品的模具及附件,整體規模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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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10.15%、15.00%、16.49%和 17.81%,主營業務毛利率高低主要取決于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的毛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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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內,公司毛利率整體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業務規模較大,規模優勢較強,跟客戶談判地位相對較高,同時,公司受到業務規模相比較小以及自身實際情況影響所致。
前五大客戶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87.65%、87.35%、88.66%和84.45%,客戶集中度較高。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向單個客戶銷售比例超過當期銷售額50%或嚴重依賴少數客戶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及其關聯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均未在上述客戶中占有任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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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供應商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向單個供應商的采購比例超過50%的情況,也不存在嚴重依賴少數供應商的情形。兩山生態系公司控股股東湖州產投直接控制的公司,為公司的關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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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費用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金額分別為5,772.38萬元、7,523.20萬元、8,753.56萬元和3,626.92萬元,占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48%、8.14%、9.61%和7.59%,總體呈先升后降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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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主要由職工薪酬、業務招待費等構成,公司銷售費用分別為341.69萬元、410.15萬元、397.34萬元和176.44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44%、0.44%、0.44%和0.37%,銷售費用率較低且總體變動較小。
報告期內,公司管理費用分別為1,465.97萬元、2,127.94萬元、2,435.48萬元和946.91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90%、2.30%、2.67%和1.98%,占比較為穩定。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主要由直接材料、職工薪酬和試制費構成,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3,510.28萬元、3,839.29萬元、4,881.48萬元和2,228.29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55%、4.15%、5.36%和4.66%。
報告期內,公司財務費用分別為454.44萬元、1,145.82萬元、1,039.26萬元和275.29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0.59%、1.24%、1.14%和0.58%,占比較低且整體呈先升后降趨勢。
行業競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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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可比公司競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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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情況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湖州產投直接持有公司26.9396%股份,通過控股子公司湖州綠橋及湖州產業基金分別持有公司31.8484%及 2.5655%股份,合計持有公司61.3536%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湖州產投為公司控股股東,湖州市國資委持有湖州產投100.00%股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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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資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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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風險因素
1.應收賬款余額較大及無法收回的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分別為16,256.09萬元、20,455.63 萬元、16,970.11萬元和22,162.55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 21.07%、22.13%、18.62%和23.19%,余額及占比較大。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張,公司應收賬款規模可能進一步增加,若未來客戶的信用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將會導致公司應收賬款回款周期延長或相關款項不能收回,從而增加公司資金成本、影響資金周轉效率、拖累經營業績。
2.與現代坦迪斯等主要客戶業務合作持續性風險
現代坦迪斯為公司2022年度新增主要或終端客戶之一。報告期內,公司對現代坦迪斯直接或間接銷售的收入分別為4,911.95萬元、12,876.43萬元、15,641.25萬元和7,552.04萬元,占公司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 6.37%、13.93%、17.17%和15.81%,公司與現代坦迪斯的業務合作對公司經營影響較大。如果該客戶的采購需求、經營策略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者公司在產品開發能力、產品質量、快速響應能力、大規模生產能力、全球供應鏈交貨能力等方面無法持續滿足客戶需求,公司將面臨與現代坦迪斯業務合作不穩定、不可持續及被替代的風險,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可能會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汽車消費的普及,整車廠為滿足消費者日益提高的個性化及換車需求,不斷加快新車型的推出以及現有車型的改型頻率,同時,新能源車型生命周期相對較短,升級換代的速度相對較快,下游主要客戶市場競爭較為激烈。如果公司在主要客戶產品開發上投入不足導致新產品定點減少,出現較多已量產項目斷點的情形,將會對公司與主要客戶合作的持續性、公司經營狀況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3.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對前五大客戶的銷售收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87.65%、87.35%、88.66%和84.45%,主要客戶的銷售收入變化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波動具有重大的影響,公司存在客戶集中度較高的風險。公司主要客戶為國內外汽車整車廠和汽車零部件一級供應商,如果未來主要客戶與公司的合作關系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主要客戶因自身經營策略改變等情況減少或不再采購公司產品,或主要競爭對手搶占公司對主要客戶的市場份額等,均可能導致公司對主要客戶的銷售收入增長放緩、停止甚至下降,從而對公司業務發展、業績和盈利穩定性帶來不利影響。
監管關于下游市場需求變動趨勢和業績增長持續性的問詢重點
在第一輪問詢函中,創新性的具體體現,根據申請文件:(1)公司產品為定制化產品,存在將不涉及關鍵核心工藝且生產制造工藝成熟的部分產品壓鑄工序和機加工工序委托給外協廠商進行加工的情形。公司以壓鑄設備的運行時間作為產能利用率的計算依據。(2)公司主要產品包括油底殼類和罩蓋類等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逆變器殼體和電機殼體等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以及懸置支架等懸掛系統零部件,其中應用于傳統燃油汽車動力傳動系統的鋁合金壓鑄件銷售收入占比超80%。(3)公司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從2021年度的2.04%提升至2024年1-6月的11.16%。
(1)生產模式情況。請發行人:①說明現有生產線基本情況,包括品名、數量、購置時間、原值、取得方式、成新率、產能、具體用途、自動化水平以及各生產線對應的主要產品、各期產量、各環節員工配置等情況。②按照產品或服務類型,以流程圖形式分別說明各主要產品或服務的生產經營過程、主要生產環節及生產工藝,關鍵核心工藝與非關鍵核心工藝、生產制造工藝成熟與不成熟的劃分標準及對應的具體環節,發行人、外協供應商、外采勞務人員分別參與哪些生產經營環節。③說明公司產能利用率計算方式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異同,能否準確、客觀反映公司產能利用情況。
(2)應用于傳統燃油車的鋁合金壓鑄件銷售業績穩定性。請發行人:①結合報告期內發行人經營業績及對市場空間的測算,進一步說明發行人在國內、國際的鋁合金壓鑄件市場占有率及市場地位情況,發行人下游應用領域需求是否呈現萎縮趨勢。②結合公司主要產品鋁合金壓鑄件市場的競爭格局,下游客戶開拓、供貨情況,研發項目進展、專利取得及與同行業對比情況,目前在手訂單執行情況及新增訂單取得情況,說明發行人鋁合金壓鑄件產品銷售業績的穩定性。③結合發行人主要產品市場份額的增減變動情況,以及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競品對比情況,充分揭示下游市場需求變化相關風險及發行人業務拓展的相關風險。④說明“擁有較為先進的制造工藝和技術水平,整體的工藝技術水平處于國內壓鑄行業前列”“公司已成為我國壓鑄行業較為領先的企業之一”是否有充分依據,如無,請刪除相關表述。
(3)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銷售業績成長性。請發行人:①說明發行人現有的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與同行業同類產品相比的競爭優劣勢。②結合發行人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既有客戶生產的相應產品對應的具體車型種類及對應市場空間,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市場競爭格局,發行人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領域的技術、人員儲備情況,分析說明客戶開拓情況、開拓難點及預計進入客戶供應商名錄時長。③結合上述情況分析說明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業務銷售業績的成長性、可持續性,并充分揭示風險。
(4)技術研發情況及創新性體現。請發行人:①區分應用于傳統燃油車的鋁合金壓鑄件、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懸掛系統零部件產品,結合下游客戶使用環境、趨勢、習慣變化等情況,說明下游客戶對于產品性能的需求變化情況。②進一步說明發行人結合下游需求變化情況,針對性開展研發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研發投入、具體研發成果以及對應的產品、利潤情況,說明發行人通過工藝改進、性能優化、技術路線調整等手段對產品更新迭代或者形成新產品情況。③結合新技術及新產品與行業內競爭對手技術或產品對比情況,就相關技術產品相較于國內外競品是否具備競爭優勢進行充分論證說明。
在第二輪問詢函中,下游市場需求變動趨勢及募投項目合理性,根據申請及回復文件:(1)“截至2023年末,根據公安部數據統計,我國千人汽車保有量持續上升至238輛,但與美國837輛、韓國472輛等全球汽車發達工業國家相比,長期仍具備提升空間。因此,雖然我國已連續多年汽車產銷量位居全球第一,我國汽車保有量還有較大的增長空間,對汽車的需求仍將保持一定的增長,從而帶動公司鋁合金精密壓鑄件的市場需求增長。”(2)發行人部分產品市場占有率上升但銷售數量下降,比如,2022年至2024年,油底殼國內銷量分別是224.17萬件、219.32萬件、198.49萬件,市場占有率分別為14.81%、15.62%、17.17%。(3)發行人本次擬募集資金36,153.53萬元,擬將27,957.44萬元用于“汽車輕量化關鍵零部件智能制造項目”;“報告期內,公司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14.35%、96.48%和89.51%,趨于飽和”。(4)2020年10月,安達有限與湖州南太湖新區管委會簽訂協議約定,主管部門有權要求發行人按照原用地性質并結合市場評估,對夢溪路廠區土地使用權(約50畝)進行收回。2025年2月,湖州南太湖新區管理委員會出具《說明》:發行人夢溪路廠區土地不存在三年內被收儲的計劃,其可依據現狀繼續使用該土地從事工業生產經營。
請發行人:(1)結合不同類型(如傳統油車、油電混動、電車)汽車銷售變動趨勢,量化分析國內汽車保有量增長情況及對鋁合金精密壓鑄件市場需求的影響。(2)說明發行人部分產品銷售數量持續下降但市場占有率不斷上升的原因,市場占有率的計算方式是否能夠真實、準確、完整、客觀反映公司實際市場地位及未來發展趨勢。(3)結合前述情況說明首輪問詢回復中發行人關于經營業績及市場空間測算是否謹慎、客觀,進一步說明發行人在國內、國際的鋁合金壓鑄件市場占有率及市場地位情況,發行人應用于傳統燃油車的鋁合金精密壓鑄件產品油底殼、罩蓋和變速箱殼體等產品是否存在下游市場需求萎縮的風險,發行人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產品是否存在業務拓展不及預期的風險、銷售業績是否穩定、可持續。(4)結合前述情況,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業績下滑風險,是否存在影響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風險。(5)結合報告期內產能利用率數值遞減情況,說明首輪回復中關于產能利用率“趨于飽和”的描述是否真實、準確。(6)結合發行人與湖州南太湖新區管委會簽訂協議的具體內容,說明湖州南太湖新區管委會出具《說明》與前述協議內容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公司制定的搬遷預案是否有明確的搬遷地點、方式、時間,能否有效防范三年內土地被回收的風險。(7)結合發行人產品下游市場需求變動趨勢、發行人產能利用率逐漸降低、主要生產經營場所的穩定性等,充分論證說明募資規模及募投項目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募集資金閑置或產能閑置風險。
在第一輪問詢函中,業績增長持續性,根據申請文件:(1)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產品包括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以及懸掛系統零部件,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64,799.12萬元、75,455.52萬元、90,172.01萬元及45,600.79萬元,各期分別同比增長16.45%、19.50%、19.76%;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分別為1,830.95萬元、1,520.85萬元、5,173.36萬元及3,618.69萬元,2022年、2023年分別同比增長-16.94%、240.16%。(2)報告期內發行人應收賬款金額分別為9,958.85萬元、16,256.09萬元、20,455.63萬元及19,264.13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5.14%、21.07%、22.13%及20.54%。(3)報告期內,發行人境外銷售金額分別為8,704.10萬元、14,266.85萬元、17,750.47萬元及8,537.94萬元,占比分別為13.43%、18.91%、19.69%及18.72%。(4)報告期內,發行人前五大客戶包括大眾集團、上汽集團、山東阿爾泰、上汽大眾、中國一汽、上汽通用等,合計銷售金額占比分別為92.95%、87.65%、87.35%及87.34%,明顯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且向大眾集團、上汽大眾及山東阿爾泰等的銷售金額逐年增長。(5)山東阿爾泰主要從事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為發行人2022年新增客戶,合作當年即實現大額銷售,2022年7月以來銷售規模分別為4,911.95萬元、12,876.43萬元和8,061.57萬元,2022年至2024年1-6月各期末對其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3,547.39萬元、4,757.53萬元及4,711.87萬元,為發行人第一大欠款方。
(1)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且與浄利潤變動趨勢、幅度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請發行人:①區分銷售區域,列示主要產品細分產品構成,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銷售金額、銷售單價、銷售占比及變動趨勢。②結合行業發展情況、主要客戶采購需求、重大合同簽訂及執行情況、下游領域發展情況等,量化分析報告期內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及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營業收入持續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發行人業績增長趨勢與行業發展趨勢是否匹配,與同行業可比公司變動趨勢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③說明報告期內期間費用的變動原因,結合產品銷量、原材料價格等說明營業成本變動原因,說明期間費用、營業成本變動與營業收入變動的匹配性,并結合上述內容說明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而歸母扣非后凈利潤下降、2023年歸母扣非后凈利潤增速遠超營業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④說明與山東阿爾泰的業務合作背景,在2022年產生合作、合作當年即實現大額銷售、報告期內向其銷售大幅增長的原因,采購金額與終端市場需求是否匹配;說明阿爾泰與發行人是否存在相同產品,如存在,說明相同產品銷售金額占發行人及阿爾泰的收入的比例,發行人及阿爾泰是否存在競爭關系,發行人向其銷售是否穩定、可持續。⑤結合境外客戶的獲取方式、海關數據、主要境外客戶資信情況、海外市場需求及國際關系形勢等,詳細說明境外收入的真實性,外銷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⑥結合新老客戶應收賬款信用期及變化情況,說明是否存在放寬信用政策刺激銷售情形,主要客戶應收賬款期后回款情況。
(2)與主要客戶的合作背景及穩定性。請發行人:①說明主要客戶的類型(如整車廠商、汽車零部件一級供應商等)、所在區域及進入主要客戶供應商體系的方式,與主要客戶的合作年限及穩定性;對比列示發行人與可比公司的主要下游客戶類型、客戶生產方式及相應銷售占比,結合上述內容詳細說明前五大客戶占比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②區分銷售區域,列示報告期內向主要客戶銷售產品細分類型、銷售金額、銷售占比、變動趨勢及終端應用領域(如傳統能源汽車、混動電車等),結合客戶收入規模、同類采購占比、終端適配車型及市場表現情況等,說明向大眾集團、上汽大眾等主要客戶銷售金額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3)業績增長的可持續性。根據申請文件,發行人動力傳動系統零部件產品主要應用于傳統能源汽車,報告期各期銷售占比均在80%以上。請發行人:①說明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產品運用于客戶終端車型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車型上市時間、是否為客戶主要車型、車型銷售情況及占客戶收入比例等,說明發行人2023年業績增長來源主要是傳統燃油車還是新能源混合動力車;結合終端車型的市場份額、競爭格局等,進一步分析發行人主要產品業績增長的可持續性。②結合報告期及期后國內外傳統能源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的產銷情況及變動趨勢,發行人產品在新能源汽車中的具體應用類型(如純電動、混合動力、燃料電池等)及收入實現情況、未來發展趨勢,發行人主要產品的市場競爭格局及技術迭代情況等分析發行人產品是否存在被淘汰或應用領域受限的風險,經營穩定性是否存在不確定性,相關風險揭示是否充分。③說明發行人拓展新能源領域客戶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目前主要客戶合作情況、收入實現情況、在手訂單情況等,是否存在拓展不及預期的風險。④說明報告期各期末以及目前在手合同或訂單數量、金額(含稅),各期新簽合同數量、金額(含稅),目前履行中的重要銷售合同的起止日期和執行進度,預計確認收入時間等,結合上述情況說明業績增長的穩定可持續性。
在第二輪問詢函中,業績增長持續性,根據申請文件及問詢回復:(1)公司鋁合金精密壓鑄件主要應用于傳統燃油車和新能源車,報告期各期,應用于傳統燃油車的收入占比分別為93.38%、90.35%、81.22%;應用于新能源車的收入占比分別為5.06%、7.88%、16.04%,其中,新能源三電系統零部件收入占比分別為4.75%、6.22%和11.16%。(2)發行人新能源車客戶主要為法雷奧集團、大眾集團、富奧法雷奧、富特科技、方正電機、上汽集團、北汽集團。(3)報告期內發行人獲取的定點產品數量分別為11個、20個、36個,發行人2024年末在手訂單為7,754.60萬元,同比下降14.57%。
請發行人:(1)結合新能源車市場競爭格局、發行人客戶新能源車型市場占有率及銷量增長情況、新能源領域客戶拓展情況等,進一步論證發行人新能源領域業績增長是否可持續。(2)區分新能源與傳統燃油車型,說明定點產品類型、主要客戶、收入實現情況及對應終端車型銷售情況,定點產品數量上漲而在手訂單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定點產品是否為發行人客戶主力車型,并量化分析獲取項目定點后車型升級換代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的影響。(3)區分燃油車、混動電車、純電車,說明報告期內發行人產品終端銷售區域、終端乘用車品牌及主力車型,并結合終端銷售區域乘用車銷量增長情況、在手訂單、期后新增訂單及上述因素等進一步論證發行人經營業績增長是否可持續,是否存在期后業績下滑風險。(4)進一步量化分析并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對現有業務沖擊的風險等業績變動相關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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