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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語絲原創制圖,版權所有
今天說說賈樟柯致歉這件事。
首先對此我確實有一種草臺班子的感覺。
賈樟柯解釋了為什么會用巴西海報設計師個人作品,是因為他“誤以為資料夾中的海報,都是國際發行公司授權給我們漢化使用的物料”。
我不知道為什么賈樟柯會有這樣的誤以為。
這種誤以為的情況倒是有。不過這必須有個前提:賈樟柯的工作電腦是多人在使用。只有多人使用的情況下,那么一個文檔里的資料是他人收集的,所以賈樟柯會有這樣的“誤以為”。
要不然這是很難解釋得清的。
為什么隨便一個文件夾里的資料就默認為是“國際發行公司授權給我們漢化使用的物料”,這看上去很沒道理。
如果真有這樣一個文檔,難道這樣一個文檔不應該特別注明是不是國際發行公司授權的物料?如果有注明,是不是就不會搞錯呢?
情況是多種多樣的。我說的這個前提不一定為真。
假設如果是多人可以控制的電腦,那么如果有一個人在電腦上備份海報資料,其必然要對文件夾重命名,并特別注明是不是國際發行公司授權的物料,對不對?
如此分析下來,我覺得更有可能的情況是賈樟柯本身的失誤。他的海報是網上隨意搜集的,當然,他遇見了喜歡的,然后保存了下來。
他以為這樣的海報沒有版權,所以當他在眾多圖片中選擇時,恰恰選擇了巴西海報設計師的個人作品。
于是他就叫同事設計。同事設計時當然不會詢問版權事宜。
說到底,這也是賈樟柯團隊整體沒有多少版權意識,基本上處于喜歡就用的狀態。
但凡是尊重版權的話,是不可能默認是國際發行公司授權的漢化物料,起碼要和國際發行公司確認一下是不是有授權,對不對?
所以,這是為什么我覺得賈樟柯電影后期或宣發團隊有一種草臺班子的感覺。
兜兜轉轉這么多年,我發現不管是什么樣的工作團隊,總會時不時地給人一種草臺班子的感覺。
大家普遍缺乏本應該的專業人做專業事的態度。
看上去,每個人都那么地平凡,并沒有什么過人之處。你以為某個人很厲害,其實他也會犯低級錯誤。
賈樟柯也算得上是名導了,但是名導也會犯低級錯誤。
對名人不要有任何濾鏡。這應該成為一個最基本的常識,也應該成為我們對待一切名人的態度。
很多時候,名人可以成為名人,與很多因素有關,可能是背景、時代、機會、貴人相助等諸多因素疊加之下結出的果實。
此外,我們也可以從賈樟柯身上學到做事的方法。比如他說“已經給海報設計者發了郵件,道歉并商討賠償或合作事宜,目前正在等待回復”。
這樣的態度是很好的。甚至更好的情況是,如果巴西的海報設計師不回復,這個海報即使賈樟柯個人再喜歡也應該及時撤下。
賈樟柯本身是創造知識產權的人,電影本身也是知識產權之一。為了讓創造知識的人有尊嚴地活著,尊重一切智力勞動,使用他人的知識產權,理應獲得授權。
當尊重他人成為每一個人的首要行為準則時,我相信這個世界會少很多草臺班子一樣的團隊。
(陳語絲寫于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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