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日,河南魯山的孫女士去世了,她的弟弟很快帶著小姨趕到石家莊,辦理遺產公證,把9歲女兒的監(jiān)護權轉給小姨,接著在兩周內賣掉三套房子、一家玉石行和一個商鋪,只留下一間破屋子給女孩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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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當弟弟的,當時是魯山縣政法委副書記,他利用自己的權力,把姐姐的戶口從石家莊悄悄遷回魯山,又在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讓死人和活人成了婚,這事聽著荒唐,但真給辦成了,沒人去查死亡證明,也沒人問死者愿不愿意,到了2012年,為了消除痕跡,姐姐的戶口又被注銷掉,整個過程就像沒經過任何審核一樣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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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遷戶口要經過公安部門批準,結婚登記必須提交死亡證明原件,辦理身份證還得通過人臉識別驗證,這三個環(huán)節(jié)中任何一個被卡住,整個事情都辦不成,可是它全都順利通過了,這個人以前在政法委工作過,清楚系統(tǒng)里哪些地方可以鉆空子,他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負責協(xié)調公檢法事務的人員,對整套流程太熟悉了,比起2020年湖南那個“死了七次”的案件,這個更厲害,它不是冒名頂替,是直接讓死者再次結婚,把親生女兒排除在繼承順序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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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長大以后,在2018年打算繼承母親的財產,卻發(fā)現(xiàn)系統(tǒng)里母親顯示為已婚狀態(tài),子女數量為零,她自己反而被列為管控對象,每天需要打卡報到,不打卡就可能被收監(jiān),她沒犯過任何法律,卻像罪犯一樣受監(jiān)管,沒人給她發(fā)法律文書,法院也沒有判決過她的問題,這種社區(qū)矯正根本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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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事情有了新進展,3月18日她咨詢了律師,律師建議她先不在網上發(fā)表言論,等待調查組的消息,第二天她說自己被羈押了,但沒說明是哪個單位執(zhí)行的,也沒提依據哪條法律,連關多長時間都沒說,外界推測可能是保護性隔離,也可能只是嚇唬人,3月20日平頂山市成立了聯(lián)合調查組,至今未公布具體調查方式,也沒說明那位舅舅是否被停職或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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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背后還藏著一些老問題,比如在有些地方,親戚會借著“死人”的名義來搞繼承,2023年安徽就有個叔父用假結婚加收養(yǎng)的方式搶侄女的房子,最后因為房產證上漏登記才敗訴的,魯山這個案子里,關鍵漏洞出在2016年以前婚姻系統(tǒng)沒有和死亡信息庫連起來,信息不通暢,正好讓人鉆了空子,而這個女孩作為女性,9歲沒了母親,18歲被系統(tǒng)標記成已婚,26歲又被羈押,一路走來,她好像從來不是權利的主體,只是別人眼里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
現(xiàn)在大家最想知道,當年批戶口遷移的人是誰,結婚檔案里到底有沒有死亡證明,她被關押時有沒有錄音錄像,調查組是不是把公安、民政、法院、紀委的人都拉進來了,這些事還沒人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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