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政策銜接,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超聲檢查、綜合診查、康復、精神治療、麻醉、血液系統、美容整形、物理治療等8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通知》,省醫保局近日印發《關于做好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和生育服務包醫保支付政策銜接的通知》。
完善生育服務包支付政策
- 取消“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胎兒系統性篩查)”限定支付范圍,納入生育服務包(產前檢查)支付范圍。
- 將“局部麻醉費(神經阻滯麻醉)”納入生育服務包(自然分娩)支付范圍。
- 將“鎮痛裝置”納入生育服務包(剖宮產)支付范圍。
- 生育服務包中“生化篩查常規檢查”“血脂常規檢查”“凝血功能常規檢查”“乙肝三系檢查”和“甲狀腺功能常規檢查”等五項套餐組合所包含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生育服務包支付范圍。
《通知》自2026年3月20日起與《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超聲檢查、綜合診查、康復、精神治療、麻醉、血液系統、美容整形、物理治療等8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同步執行。
部分醫保支付政策調整,看圖了解↓↓
超聲檢查類相關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政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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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育服務包(自然分娩)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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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醫保醫用耗材編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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