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個挺扎眼的新聞——美媒居然把一百多年前清朝的舊債,和現在中美之間的國債扯到一塊兒了!大概意思是:中國手里握著美國幾千億美債,可美國那邊有人攥著清朝、民國發的舊債券,說要是中國不還這些“老賬”,美國就不認欠中國的錢?這事兒聽著像穿越劇,但架不先說說這事兒的由頭——2023年7月,美國《國會山報》發了篇評論,作者是安德魯·黑爾。文章直接把兩筆“跨時空”的債擺到臺面上:中國當時手里握著約8500億美元美國國債,美國每天得給這部分付大概9500萬美元利息,這是實打實的現錢。可另一邊呢?美國有個叫“債券持有人基金會”的組織,代表兩萬多私人投資者,手里攥著中國1949年前發的主權債券,算上幾十年的本息居然超1萬億美元了。他們放話:中國要是不還這些舊債,美國就該考慮不認欠中國的美債義務。這說法一出來,不少媒體跟著轉,中美關系本來就緊,這事兒瞬間就成了熱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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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人家拿出來當正經事兒討論,還牽扯到國際法、歷史遺留,甚至中美關系的緊張局勢……今天咱就好好嘮嘮這事兒到底這些舊債券不是憑空冒出來的,主要是民國政府1912到1942年發的,最早還能追溯到清朝末年。比如1911年的湖廣鐵路借款,清政府跟四國銀行團簽的約,后來民國接著發了債券。這些都是金本位的主權債,名義上是修鐵路、搞基建或者政府日常開支,擔保是中國的稅收收入。但1938年抗日戰爭打得兇,民國政府缺錢缺到不行,就停付利息了,等于直接違約。
咋回事,為啥吵得這么兇。新中國成立后,國際社會承認咱是中國的合法繼任政府,但咱一直不認這些舊債。為啥?因為這些債券跟不平等條約掛鉤,帶殖民性質,主權擔保條款侵犯咱國家自主權,屬于“惡債”——啥是惡債?就是那種不是為了國家和人民利益發的債,新政府可以理直氣壯地不繼承。比如二戰后好多國家都拒絕過前殖民政府的爛債,咱這立場不是瞎來的,有國際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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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那個債券持有人基金會,2001年8月在田納西州劉易斯堡成立的,主席叫喬納·比安科。她花了整整一年時間翻各種歷史檔案,還聯系了前參議員比爾·弗里斯特、前眾議員巴特·戈登這些人,才收集到足夠的債券,拿到兩萬多持有人的授權。這些持有人大多是普通美國人,好多人把債券當家族傳家寶,傳了好幾代,算上幾十年的本息,那數字可不是小數目。基金會多次給美國國會和政府遞材料,說中國作為繼任政府就得還債,還舉了英國1987年的例子當“證據”。
1987年撒切爾夫人當英國首相的時候,要求中國還類似的舊債,不然就不讓咱進入倫敦資本市場。最后咱權衡利弊,付了約2350萬英鎊,才換來了市場準入。但美國這邊呢?這么多年一直沒像英國那樣硬來,只是基金會在底下折騰。
其實1979年就有債券持有人告過中國,阿拉巴馬聯邦法院1982年還缺席判了,但1983年美國國務院和司法部介入,說“外國主權豁免”,1984年法院就駁回了這個案子。后來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1987年還是維持原判,這事兒就告一段落了。可之后中國還是不認這些舊債,卻能正常在美國發新債、持有美債,基金會覺得這是“選擇性違約”,坑了美國私人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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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山報》那篇文章主打“對等”兩個字。說中國持美債是市場行為,美國作為發行方有履約責任,每年利息都是實打實往外流。可舊債是歷史遺留,基金會算全球未償的超6萬億美元,美國持有人這部分連本帶息1.6萬億。文章建議美國政府把基金會手里的債券買下來,用來抵消中國持有的8500億美債——這樣美國少還一筆錢,納稅人每天能省近億美元利息,聽起來挺“劃算”?作者還說,現在中美關系惡化,中國被當主要安全威脅,再不管這筆債對不起國家利益。
實際操作上,2020年參議員瑪莎·麥克薩利提過決議,要求中國還1.6萬億;眾議員瑪喬麗·泰勒·格林也交過類似的H.Res.1069決議案。2023年遺產基金會這些智庫也跟著起哄,建議國會立法,要是中國不“遵守金融規范”,就禁止咱國有實體進入美元債券市場。他們的邏輯很簡單:繼任政府就得還舊債,國際法不支持選擇性還債。基金會還說,穆迪、標普這些評級機構已經把中國列為“選擇性違約”,沒法正常在國際市場發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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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外交部多次明確表態,不認這些不平等條約下的債務。新中國成立當天就聲明,廢除舊政權一切殖民性質的義務,這符合國際法里“惡債不繼承”的原則。比如二戰后,好多被殖民國家獨立后都拒絕承擔前殖民政府的債務,咱這不是特例。
但基金會不認同咱的說法。他們說這些債券是用來搞建設的,不是純戰爭賠款,時間久了也不能賴賬。還舉例子:德國2010年才還清一戰的賠款,英國2015年還了18世紀的債券,說明歷史舊債照樣能追討。兩邊各說各的理,吵得不可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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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事兒本質上是歷史遺留問題和現實利益的碰撞。一邊是國際法里“惡債不繼承”的原則,咱站得住腳;一邊是美國私人投資者的利益訴求,基金會也有自己的小算盤。再加上中美關系的大背景,這事兒就變得更復雜了。咱不能說美國基金會的說法全沒道理,但也得明確咱的底線——那些舊債確實跟不平等條約有關,是殖民時代的產物,新中國不認是有法理依據的。至于美國能不能真的拿舊債抵消美債?恐怕沒那么容易,畢竟涉及到國家主權和國際法的復雜問題,不是一句話就能扯平的。
參考資料:人民日報《中國關于歷史債務問題的立場》;新華社《國際法中“惡債不繼承”原則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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