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
我們早已習慣
地鐵里中英文播報的清晰悅耳
城市導覽圖上貼心的外文翻譯
城市主干道路牌的規范醒目
公共場所英文標識的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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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
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
將在深圳拉開帷幕
屆時
來自亞太經合組織各成員經濟體的代表
將齊聚鵬城
城市的每一個細節
都將被更多人看見、打量、感受
那些看似平常的外文公示語
一塊路牌、一個標識、一份指引……
都可能成為來訪者認識深圳的窗口
也留給城市優化和提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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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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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后
為進一步提升
深圳外文公示語規范化水平
團市委、市志愿者聯合會發起
城市外文公示語提升“啄木鳥行動”
邀請每一位熱心的、細心的你
一起為城市添一分周到
“志愿深圳”小程序已上線
外文公示語問題反饋專區
針對公示語不清晰、不準確、不對應
以及遮擋、缺失、臟污等問題
可以直接掃碼上傳
自動生成定位
還可以一鍵跳轉
公示語中英譯寫查詢系統(深圳)
進行查詢比對
提升反饋準確度
公示語中英譯寫查詢系統(深圳)
此外
針對公共場所英文標識
拼寫錯誤、翻譯不當、
中式英語等問題
深圳將以特區立法形式
對外文公示語使用和管理
加強規范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發布通告
就《深圳經濟特區外文公示語
使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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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示牌上的外文公示語
據悉
深圳在2013年已制定
外文公示語領域
全國首部規范性文件
——《深圳市公示語
英文譯寫和使用管理辦法》
此次立法在已有實踐基礎上
對外文公示語的設置和使用
予以進一步規范
旨在提升城市國際化水平
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
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
征求意見稿共六章30條,立法定義的“外文公示語”是指在深圳經濟特區內公共場所使用的向公眾提示場所名稱、導引、設施用途和行為指示等信息的中文對應的外文譯文。
其中,公共場所區分為應當設置場所和鼓勵設置場所。
應當設置場所主要包括出入境口岸、城市道路、公園、應急避難場所、公共文化體育場所、本市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涉外政務服務窗口等具有較強公共屬性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場所。
劃分場所范圍意在構建必要的外文語言環境,盡量避免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征求意見稿明確
對應當設置場所
設置外文公示語實行備案制
對鼓勵設置場所不要求備案
設置單位應當在外文公示語
首次設置或者
變更設置前二十日內
向區外文公示語主管部門備案
外文公示語主管部門只做形式審查
材料完備即予以備案
同時,行業主管部門
應當協助外文公示語主管部門
收取備案材料
公交站臺上的外文公示語
在內容規范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公共場所公示語信息應當以規范漢字為基本服務用字,且規范漢字應當居于顯著位置,不得單獨使用外文作為公示語。
外文公示語譯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譯寫規范。沒有譯寫標準和規范的,應當參照通常的外文使用習慣和國際慣例。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市外文公示語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外文公示語譯寫規范和常用譯法并向社會公布,建立外文公示語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為規范設置、使用外文公示語提供查詢和指引服務,組建專家顧問隊伍對外文公示語的設置、使用和監督管理提供咨詢和指導服務。
征求意見稿分別明確了
外文公示語主管部門和
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并建立年度外文公示語專項報告制度
同時鼓勵公眾通過
外文公示語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等
渠道進行糾錯、投訴、舉報
或者提出意見和建議
鼓勵外語專業人士和在深外籍人員
參加外文公示語志愿服務活動
此次意見征集將
截至4月17日
市民可通過
深圳市司法局門戶網站
互動交流欄目
了解詳情、提交建議
(內容來源:深圳特區報&讀特 青春深圳 記者: 張瑋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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