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曝光“麻醉魚”的消息,讓我這個特別愛吃魚的人,心里堵得慌。不說幾句,實在難以平息那股憤慨。
新聞里說得清楚:為了讓活魚在運輸過程中保持安靜、減少損耗,一些商販使用丁香酚、MS-222(甲磺酸三卡因)甚至工業酒精等化學物質給魚“麻醉”。這些本該在休藥期凈化后才能上市的魚,往往被直接送進了市場,端上了消費者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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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酒精里含有劇毒甲醇,直接食用可致人失明、臟器損傷;丁香酚長期大量攝入,會損傷肝腎。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央視記者走訪重慶、山東臨沂、安徽宿州等地水產市場后,親眼所見的事實。
更讓人心驚的是,國外對此有明確規定——使用過這類化學物質的魚,必須在凈水中養殖至少21天才能上市。而我們的市場上,這些魚連21小時的凈化都沒有,就被賣給了毫不知情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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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各地迅速行動。某地排查了2534家經營戶,發現了44家違規使用麻醉藥品的“不良商家”。官方通報里,這個數字算不算“不幸中的萬幸”,我不好說。但新聞中那些商販“這是常規操作”的坦然,那些在鏡頭前毫不避諱的交易場景,讓我不得不問一句:到底還有多少這樣的“麻醉魚”,悄悄游進了千家萬戶的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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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沒有被查到的商販,在哪里?那些明知有害卻依然使用的從業者,還有多少?這些問題不弄清楚,我們以后還能放心吃魚嗎?
說實話,我并不是一個完全不懂科學、只會情緒化恐慌的人。我理解活魚運輸確實存在現實難題——魚在長途運輸中因為應激反應互相碰撞,掉鱗、死亡,損耗率確實不低。我也理解,任何行業都有降低成本、減少損耗的本能需求。但問題是,這種成本,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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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感到無力的,是這件事背后折射出的某種普遍現象。央視曝光后,輿論嘩然,人們義憤填膺,紛紛譴責。可過不了幾天,熱度一退,一切照舊。那些違規使用化學物質的商販,可能換個地方繼續賣魚;那些“不良商家”,換個招牌照樣經營。真正受到懲罰的,似乎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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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一個詞——是非觀。放在過去,這種拿別人的健康換自己利益的行為,叫做“造孽”,是會被人戳脊梁骨的,是要遭報應的。那時候的人,是非分明,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心里都有一桿秤。可如今呢?即便被曝光了,即便輿論罵聲一片,那些造孽的人,日子照樣過,生意照樣做。是非的邊界,仿佛越來越模糊了。
當一個時代的是非觀出了問題,我們每個人,都要為這種模糊付出代價。今天是被麻醉的魚,明天可能是被藥水泡過的水果,后天可能是被添加劑喂大的肉。今天受害的是別人,明天可能就是自己。
《太上感應篇》里有句話:“取不義之財,猶如漏脯救饑,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意思是,謀取不義之財,就像吃發霉的肉干充饑,喝毒酒解渴——肚子是填飽了,口渴也止住了,但離死也就不遠了。這話說得重,但道理不重。賺錢沒有錯,但昧著良心賺錢,拿別人的健康換自己的利益,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食品安全不是一句口號,也不是監管部門的單方面責任。它應該是整個社會的底線共識。賣魚的人,心里應該清楚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買魚的人,也應該多留個心眼,多問一句、多看幾眼。而我們這個社會,更應該有清晰的是非觀——該罰的罰,該關的關,絕不能讓“常規操作”成為違法行為的遮羞布。
說到底,我還是想吃魚的。清蒸鱸魚、紅燒帶魚、酸菜魚、水煮魚……每一道都是心頭好。我不希望因為這些“麻醉魚”,讓一道美味變成健康的隱患。我更不希望,因為某些人的貪婪,讓我們對食物失去最基本的信任。
所以,該查的繼續查,該罰的堅決罰,該曝光的絕不手軟。那些賺昧良心錢的人,也請記住《太上感應篇》里的那句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至于我們這些愛吃魚的普通人,除了希望監管更嚴、執法更硬之外,能做的,大概就是多留個心眼,盡量去正規市場買魚,多問問魚的來源,別貪便宜買那些價格低得離譜的活魚。畢竟,吃進嘴里的東西,小心一點,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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