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張子琪
2026年3月24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曾小孩、袁永貴,原審被告人呂光東、王緒勇拐賣兒童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核準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聽到這個結果我感覺很欣慰,感謝這么長時間大家的努力。”宣判結束后,被拐孩子姜甲儒的母親喬守芬告訴記者,這次宣判,四名主犯是通過視頻的方式參與的庭審。此前曾小孩稱希望以交代同伙換取立功表現的申請,被法院駁回了。
喬守芬說,雖然人販子的案件已經有了結果,但是她還會繼續起訴買家。“之前起訴法院以過了五年追訴期為由沒有立案”,喬守芬說,對此她不認可,她從找到孩子的那一刻就開始計劃起訴買家,“買賣應同罪,只有把這個鏈條完全地打斷,天下無拐的愿望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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