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7時許,貴州省畢節市赫章縣河鎮鄉園區大道上,一聲刺耳的碰撞聲撕裂了清晨的寧靜。一輛載有學生的面包車與一輛停放在路邊的大貨車相撞,事故導致2名學生當場死亡,14名學生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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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透露,車上運輸的都是小學生,年齡從七八歲到十多歲不等。死亡的兩個學生:一個12歲,一個13歲。
事發后,很多人猜測是校車出事了。后根據官方通報消息得知,是私家車改裝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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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叫張某廣,男,49歲,運輸學生的車輛是他自己的五菱小型客車。目前該人已被公安機關控制,經檢測,不是酒駕,也不是毒駕。
刺眼的是:通報中提到——違法超員!
至于超員了多少,官方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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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網上搜到了點爆料,至于真假,一切還以官方通報為準:事發地點距離學校僅有兩公里左右,當時車少人少,路也寬,該私家車核載7人,實載16人。
在這種情況下,車輛還能撞在停在路邊的大貨車,要么就是司機犯困睡著了,要么就是網友說的“突發疾病,車輛失控”。
事故發生后,已經引起國家層面的高度重視。
國務院安委辦對貴州赫章交通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應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組成工作組,趕赴貴州赫章。并要求貴州省對事故提級調查。
“掛牌督辦+提級調查”,這規格相當之高。
根據《貴州省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提級調查和掛牌督辦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實行提級調查:
(一)案情特別復雜的較大事故;
(二)存在瞞報、謊報、遲報、漏報情形,性質惡劣的較大事故;
(三)省委、省政府要求實施提級調查的較大事故。”
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赫章縣的這起交通事故很可能是“復雜的較大事故”,或者“性質惡劣的較大事故”。
至于事故的調查結果,我猜測,第一,最直接的,學校校長獲罪入刑;第二,司機可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第三,當地分管副縣長、縣教育局局長、縣交警隊隊長等人可能會被停職調查。
為什么這么猜,問就是上一起被掛牌督辦的類似事故就是這樣處理的。
2011年11月16日9時,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小博士幼兒園一輛號牌為甘MA4975的運送幼兒的校車(核載9人、實載64人),由西向東行駛至正寧縣正(寧)周(家)公路榆林子鎮下溝村一組磚廠門前路段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號牌為陜D72231的重型自卸貨車發生正面相撞,造成22人死亡(其中幼兒19人)、42人受傷。
事故中,校車司機和4名幼童當場死亡,而受傷的也都是4至6歲的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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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后,國務院安委會對事故實行掛牌督辦。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車嚴重超員,在大霧天氣下逆向超速行駛,導致事故發生。
該車嚴重超員到什么地步——車輛限定9座改裝為無座,將后排座拆除,改制成三條長凳,最后拉了64個人。真是喪心病狂。
2011年11月19日,該幼兒園董事長和校車所有人李某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準逮捕,2012年7月20日被正寧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上訴后撤訴認罪。
因校車司機楊某軍在事故中死亡,貨車駕駛員樊某剛在事故發生后被刑事拘留。
此外,正寧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劉某潤,副縣長戴某燕,縣教育局局長雷某寧和縣交警隊隊長茍某波被停職調查。
這次事故也推動全國范圍內全面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校車安全隱患大排查,堅決要求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和超員車輛上下學。
回過頭看,赫章縣的本次事故涉事車輛,不僅是拼裝車,而且嚴重超員,這也暴露出當地對運輸中小學和幼兒園運輸安全工作的不重視,未能盡到巡視檢查和監管職責,存在嚴重的管理漏洞。
一個12歲,一個13歲,兩個如此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永遠定格在這個周一的早晨。
掛牌督辦不是終點,希望此次事故能再次敲響安全警鐘,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安全上學,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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