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店里賣的“黑椒牛肉粒”
DNA檢測竟是鴨肉?!
這招“貍貓換太子”
真“刑”!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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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銷售偽劣產品案,分別判處被告人占某、洪某、蔡某有期徒刑六個月、拘役六個月、拘役三個月及罰金不等,沒收違法所得6萬余元,承擔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賠償金人民幣66萬余元,扣押在案的偽劣肉排由扣押機關依法銷毀。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占某、洪某、蔡某合伙經營樂平市某烤肉店,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經營期間,占某為降低成本,通過網絡平臺購入黑椒肉排80箱(每箱100片),將其制作成3000余份“黑椒牛肉粒”在店內銷售,銷售金額共計6.8萬余元。2023年2月14日,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公安局開展檢查時,現場查獲并扣押尚未使用的黑椒肉排2箱、后廚冰箱內“黑椒牛肉粒”半成品11份及顧客已點的半成品1份。同年3月17日,經專業機構檢測,涉案黑椒肉排的DNA檢測同源性99.19%為鴨肉。
法院審理
庭審中,占某等三人辯稱,其銷售的黑椒肉排系正規廠家生產,并非有毒有害產品,對人體健康不存在危害,且其在線上平臺銷售的含有“黑椒牛肉粒”的烤肉套餐價格低廉,不具有非法牟利目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占某、洪某、蔡某作為烤肉店經營者,明知黑椒肉排系鴨肉制品,仍將其冒充“黑椒牛肉粒”對外銷售,以假充真,銷售金額達六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同時三被告人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知情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銷售金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判決生效后,法院依法將其移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行從業禁止措施。
法官說法
誠信是經營之本,安全是食品底線。本案中,三名被告人以鴨肉冒充牛肉銷售,雖辯稱產品無毒無害,但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更破壞了誠信經營的市場秩序。法官提醒廣大經營者:切莫為降低成本而耍“小聰明”,以假充真終將面臨刑事處罰、高額賠償及從業禁止的“組合拳”制裁。
廣大消費者在面對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侵權行為時,要保留好票據、截圖、錄音等證據,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或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每一次依法維權不僅是為自己討回公道,也是在推動市場環境更加清朗,當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敢于亮劍、善于維權,那些“掛牛頭賣鴨肉”的把戲才會失去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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