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單位:
根據《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關于2026年用人單位辦理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申報年審的通告》(惠市殘聯〔2026〕4號)有關規定,現將惠東縣關于2026年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申報年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單位
本縣行政區域內2025年度已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粵單位)等用人單位。
二、申報時間
年審申報: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三、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登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業務網報系統”(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login)進行辦理;或訪問廣東政務服務網,在搜索框搜索“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找到對應事項,點擊在線辦理。
(二)窗口申報
用人單位到惠東縣政務服務中心(惠東縣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號)二樓綜合服務大廳綜合窗口辦理,咨詢電話:0752-8835366、8833332。
(三)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在窗口辦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2.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表;
3.用人單位殘疾人職工登記表;
4.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
5.殘疾人職工的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
6.用人單位所申報年度的殘疾人職工工資信息;
7.用人單位所申報年度的殘疾人職工參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有效憑證。
經審核通過后,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向用人單位出具《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審核認定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并將年審結果發送至稅務部門相關系統。
四、緩減免繳保障金
根據《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殘聯〔2018〕63號)規定,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向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辦理緩繳、減繳、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的均視為無辦理需求。
五、優惠政策延續
(一)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附件1_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1).docx
2.附件2_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表(1).doc
3.附件3_用人單位殘疾人職工登記表(1).doc
來源:惠東縣殘疾人聯合會
編輯:李曉(實習生)
一審:劉艷玲 二審:王德民 三審:余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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