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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天生暴力",這句話被引用了無數次,出現在進化心理學教材、犯罪學報告和政治辯論里。它的潛臺詞是:好斗的基因刻在我們的骨子里,日常的爭吵只是謀殺的低配版,暴力沖動從輕微到致命,不過是一條連續光譜上的不同刻度。
這個邏輯,現在被一項嚴肅的科學研究正面挑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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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攻擊行為細分為五種類型:群間輕度攻擊、群內輕度攻擊、群間成體殺戮、群內成體殺戮,以及殺嬰行為。然后用貝葉斯系統發育模型,檢驗這五種類型之間的進化相關性,同時控制了體型性別差異、群體規模、食性、領地性等生態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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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清晰得出人意料。三種致命行為,即群間殺戮、群內殺戮和殺嬰,彼此之間存在中等程度的正相關,意思是殺成年競爭對手頻繁的物種,也更可能有殺嬰行為。
但輕度攻擊行為,與任何一種致命行為之間的相關性,在統計上接近于零。
研究團隊把數據以五種不同方式重新計算,結論始終一致。一個物種打架頻繁,完全無法預測它是否會殺死同類。吵架多的物種,不會變成殺手;沉默寡言的物種,不見得就是和平主義者。
馬約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直接說:"根據物種的整體攻擊傾向來對其排名,在生物學上是不準確的。當我們討論人類是否天生具有暴力傾向時,我們需要一種更細致入微的方法。"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解耦"?研究提供了幾條解釋路徑。
其一,成本結構根本不同。輕度攻擊的代價低,雙方都不會有生命危險,發生頻率自然高。而殺死一個成年同類,風險極高,通常需要數量優勢,需要協調配合,甚至需要預謀。研究團隊指出,這種"計劃性成體殺戮"在非人類靈長類中極為罕見,而在黑猩猩和人類中有明確記錄,恰恰因為這兩個物種具備高度的主動性攻擊能力。
其二,社會調節機制的存在。頻繁發生輕度沖突的物種,往往同時演化出了強大的沖突管理行為,包括和解、第三方調停、社會規范約束。這些機制像一道斷路器,阻止了輕度沖突升級為致命暴力。也就是說,爭吵多的物種,反而可能在演化壓力下發展出了更復雜的和平工具。
其三,系統發育信號的差異。致命行為,尤其是雄性殺嬰,具有極強的系統發育信號,意味著哪些譜系會殺嬰,更多由進化歷史決定,而不是由當下的社會生態環境決定。而輕度攻擊的系統發育信號則弱得多,更容易受到當下環境的塑造。
這些發現與哈佛大學心理學家理查德·蘭厄姆在2018年的研究形成了有趣的對話。蘭厄姆提出人類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攻擊類型:反應性攻擊(受到刺激后的即時反擊)和主動性攻擊(預謀的、工具性的暴力)。他認為人類在進化中壓低了反應性攻擊,卻強化了主動性攻擊能力。林肯大學的新研究從跨物種比較的角度,為這種區分提供了更寬廣的進化背景支撐。
這對"人類是否天生暴力"的問題意味著什么?研究給出的答案是:這個問題問錯了。暴力不是一種性狀,它是幾種性狀,它們有各自的進化歷史、各自的觸發條件、各自的生態邏輯。人類是否容易爭吵,和人類是否容易殺人,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答案也可以完全不同。
一個物種可以好斗,同時很少謀殺。另一個物種可以沉默,卻在特定條件下致命。兩件事之間的關系,不是梯度,而是接近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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