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相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從創新體系建設、產業集聚、綠色發展、研發及產業化等八個維度,出臺硬核獎勵政策,以專項資金精準扶持,為兩大主導產業率先突破注入強勁動力。
在鼓勵和支持創新體系建設方面,《細則》聚焦兩大產業領域新認定的國家(含國家部委)、省企業技術中心,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并通過確認的國家、省產業技術工程化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創新平臺,經國家(含國家部委)、省認定或確認后,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獎勵。
針對產業集聚發展,獎勵對象為兩大產業相關領域獲得省級以上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認定或開展建設的產業集群。其中,對新認定或納入國家級、省級產業集群建設的園區,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
在支持創建綠色工廠(工業園區)方面,《細則》明確,獎勵對象為新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名單的企業、園區,以及新列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布的省級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企業須為依法登記注冊且從事實際生產經營的新一代電子信息或生物醫藥企業;園區的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或生物醫藥產業產值占園區制造業產值比重超過50%。其中,新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省級綠色工廠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獲得多個稱號的,以最高標準給予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業園區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
對于生物醫藥這一優勢產業,《細則》明確了專項研發及產業化獎勵。
其中,在生物制品(體外診斷試劑除外)、化學藥和中藥的創新藥上,對獲得臨床批件、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等臨床研發階段的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勵。獲得藥品注冊證書且已實施產業化的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獎勵。上述品類的改良型新藥,對獲得臨床批件、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等臨床研發階段的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獎勵;獲得藥品注冊證書且已實施產業化的項目,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對治療重大疾病的首仿藥(化藥和生物制品),獲藥品注冊證書且已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單個品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
《細則》明確,上述同一階段獎勵每個品種只享受一次。要求申報單位取得藥品生產資質,申報期內無違法失信記錄。
對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化的獎勵,《細則》明確,申報單位須從事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研發、生產,且擁有人工智能、半導體集成電路等重點前沿方向的技術創新成果;申報項目設備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40%,須完成項目主要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設備投資浮動不超10%,并通過決算審計。對竣工投產的項目,按核定項目總投資給予最高10%、最高100萬元獎勵。
在支持新一代電子信息企業發展上,《細則》明確,申報單位為具備集成電路設計能力的新一代電子信息企業(含科研院所)。對開展流片驗證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補助,每個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
中小企業是產業發展的生力軍,《細則》專門推出兩項支持政策。
對首次獲評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前期未享受的首次復核通過后落實)、最高100萬元獎勵。同時,對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不高于實際支付銀行貸款利息的50%予以補助,單個申請企業每年獲得貼息補助不超過100萬元,獲得貼息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補助,《細則》明確,對符合條件的按不高于實際支付利息的50%予以補助,單個申請企業每年獲得貼息補助不超過50萬元,具體比例和最高補助額度根據企業申報補助金額和當年預算情況確定。在本措施有效期內獲得貼息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記者注意到,《細則》對各獎項的申報程序、資金撥付與監督管理均作出了明確規定。獎補資金限用于支持企業科技研發、產品創新、設備更新等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獨立核算、專款專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收回已撥付的獎補資金。(記者 吳 溫)
(石家莊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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