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揚州市召開涉企免罰、輕罰、減罰清單(2026年版)新聞發布會,揚州市司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相關情況。據悉,《揚州市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2026年版)》涉及行政執法領域32個、行政處罰事項1014個,實現市、縣、鄉鎮(街道)三級全覆蓋,裁量標準更統一、適用邊界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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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項事項免罰輕罰,較去年增加70項
揚州市司法局局長姚愛國介紹,今年1月份以來,市司法局組織開展了《揚州市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2026年版)》制定工作,對2025年公布實施的免罰、輕罰、減罰“三張清單”進行了修訂完善。
“涉企免罰、輕罰、減罰清單是近年來行政執法領域的創新舉措,契合包容審慎監管、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的現實需求。”姚愛國表示,自2021年以來,我市已連續6年制定出臺涉企免罰、輕罰、減罰清單,形成了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制度化體系,較好地推動了行政執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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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翻閱2026年版“三張清單”發現,其中包含《揚州市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揚州市涉企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行政處罰清單》和《揚州市涉企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清單》,覆蓋市、縣、鄉鎮(街道)三級執法事項,涉及教育、科技、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市場、稅收征管、消防救援等32個執法監管領域,共1014個行政處罰事項。其中,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430個,涉企一般違法行為從輕行政處罰事項433個,涉企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事項151個。
和往年相比,2026年版“三張清單”的內容進一步更新,事項進一步拓展,適用條件進一步完善。市各有關執法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變化情況,結合執法實際,對2025年發布實施的部分清單事項的違法行為、適用條件、自由裁量處罰幅度、法律依據、執法主體等內容進行了迭代升級,共修改124個行政處罰事項,進一步更新了清單內容。
“三張清單”精準發力,為企業輕裝上陣保駕護航
據悉,新版清單聚焦規范行政裁量、彰顯法治溫度、優化營商環境三大目標,有效破解基層“不敢用、不會用”難題,推動執法從“重處罰”向“重規范”轉變,給予企業更多容錯糾錯空間。
發布會上,交通運輸、消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分別回應社會關切。揚州市交通運輸局推出47項免罰、122項從輕、13項減輕事項,以場景化、精細化標準提升可操作性;消防救援部門建立集中法制審核機制,已退辦案件79起,免罰輕罰減罰金額約426萬元;市場監管部門明確“免罰不等于松監管”,通過閉環管理、合規指導守住安全底線;生態環境局實施分級分類與非現場監管,2025年免罰金額超1308萬元,2026年將進一步深化邀約式、預警式執法。
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絕非監管的放松,而是監管的精準化升級,是揚州建設“企業友好型城市”、護航“萬億之城”的務實舉措。具體來說,清單的制定嚴格遵循《行政處罰法》及相關法規,每一項免罰、從輕、減輕的情形,都對應著明確的法律依據和嚴格的適用條件,并非隨意從輕或免予處罰。它的核心目的是防止“小錯”釀成“大患”,避免企業因一次無心之失就背上沉重的包袱。在堅守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安全底線的前提下,讓監管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讓企業輕裝前行。
揚州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2026年,揚州市生態環境局將切實通過分類施策,對信用良好的標桿企業持續落實“無事不擾”,對正面清單內信任企業全面擴大非現場監管覆蓋面,對輕微失信且完成整改的企業適當降低檢查頻次,對高風險企業保持嚴查嚴管,實現監管資源精準配置,最大程度減少對合法合規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顧瀟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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