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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監管機構最近給特斯拉的「robotaxi」業務蓋了個戳——不是認證章,是降級章。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CPUC)消費者政策、交通與執法副主任 Pat Tsen 在播客 Driverless Digest 里直接攤牌:特斯拉在加州運營的根本不是自動駕駛服務,而是和 limo 公司同級的「包車承運人」業務。這個分類意味著特斯拉的 Bay Area 打車服務完全繞過了加州對真正自動駕駛運營商的安全報告和數據透明要求。
「Tesla is not operating an autonomous vehicle service.」
Tsen 的原話很干脆。加州對自動駕駛車輛的定義是 SAE 三級(車輛能在特定設計運行域內自主導航),而特斯拉的 FSD 系統被認定為二級——駕駛員必須全程監控。Tsen 補充說,據她了解特斯拉在加州車管局(DMV)也沒有自動駕駛測試或部署許可。
特斯拉手里那張 TCP(charter party carrier)牌照, limo 公司申請一張同樣的就能開張。Tsen 打了個比方:這就像是「有人在 Uber 平臺上用 FSD Supervised 接單」,司機位上坐的是司機,不是安全員。
數據黑洞:真正的 AV 運營商交什么,特斯拉免什么
加州對 Waymo、Zoox 這些真·自動駕駛運營商有一套強制數據披露機制。每趟行程的位置信息、乘客數據、行駛里程、怠速時間、以及「停滯事件」(車輛卡住超過兩分鐘或需要遠程接管的情況)都要按季度公開。
Tsen 確認:這些要求特斯拉一條都不適用。
結果是,特斯拉在 Bay Area 以「robotaxi」品牌收著車費,運營數據卻對公眾完全封閉。用戶不知道車輛實際接管頻率,不知道系統在哪類場景下會卡死,更不知道遠程干預的觸發條件。這種信息不對稱在真正的 AV 運營商那里是被監管明文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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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與現實的 2 級鴻溝
特斯拉對外傳播中「robotaxi」的標簽用得毫不猶豫。但監管層面的定義切割得很清楚:二級系統 + 人類駕駛員監控 = 高級輔助駕駛商業化,不是自動駕駛服務。
這個區分不只是語義游戲。加州的 AV 監管框架建立在「系統對安全負全責」的前提上,所以要求披露失敗模式、要求公開接管數據、要求證明系統在無人類干預時的可靠性。二級系統把責任錨定在人類駕駛員身上,監管邏輯完全不同。
Tsen 的表態相當于把特斯拉的商業模式從「自動駕駛技術驗證」重新歸類為「輔助駕駛人力服務」。后者是成熟市場,前者是監管沙盒——特斯拉目前在加州只進了前者。
馬斯克的時間表 vs. 監管的現實
特斯拉 2019 年就開始放風「百萬輛 robotaxi」,2024 年 10 月的 WeRobot 發布會更是把無方向盤的 Cybercab 推到臺前。但加州這塊關鍵市場的監管狀態,和這些敘事之間存在明顯斷層。
一個細節:特斯拉今年 6 月才開始在 Bay Area 向部分用戶開放付費打車服務,而 Waymo 在舊金山已經運營了兩年多,Zoox 的無人車也在今年獲批上路。Tesla 的「先落地再合規」策略,在加州遇到了一個它繞不過去的門檻——三級認證。
沒有三級,就沒有 AV 牌照;沒有 AV 牌照,就沒有數據披露義務;沒有數據披露,公眾就無法獨立驗證「比人類安全 10 倍」這類說法。
CPUC 的這番定性,會把壓力傳導到特斯拉的下一步動作上——是繼續在二級框架里做品牌包裝,還是真正去啃三級的技術認證和監管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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