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3月26日,北京石景山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近三年來,求職服務領域詐騙案數量增長,占詐騙罪案10.4%,被害人數1585人,占詐騙犯罪被害人總數的79.9%,詐騙金額3831萬余元,占總詐騙金額的27%。此類案件中被害人人數多,涉詐騙金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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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院公布的一起坑騙上百名求職者的案件中,被告人潘某某以他人名義成立兩家公司,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經營人,然后招聘21名員工,任命李某、楊某某等3人為小組長,分別管理其余員工為公司開發業績。潘某某多次從他人手里購買公民個人信息。21名員工按照其發放的這些信息,使用統一話術,通過打電話、加微信等方式,以“全托管、免試、包過”為誘餌,謊稱公司有內部渠道能夠“免學包過、考試包過、免考取證”,承諾只要繳納學費,無需上課,不用考試,就能輕松獲取國家承認的正規學歷及各種資格類證件,騙取了100余名被害人錢款共計290余萬元。
法院認定這22名被告人構成詐騙罪,判決主犯潘某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11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某等21名從犯分別獲刑2年6個月至9個月并處罰金。法官提示,國家對執業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的核發有嚴格標準,不存在“花錢買證”“不考包過”的捷徑。每個人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要遵循合理、合法的途徑,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編織的詐騙陷阱。
石景山法院副院長詹文杰介紹,該院審理的求職服務領域詐騙案件詐騙手段多樣,包括虛構學歷提升、資格證代辦,制造就職落戶陷阱等。不法分子利用求職者考取資格證、提升學歷的需求,以“保過拿證”“快速提升學歷”為噱頭,向被害人收取高額費用。有的虛構有“內部指標”“關系戶名額”可內推國企工作、落戶安置等,以托情打招呼、繳納落戶服務費、檔案掛靠費等名義詐騙被害人財物。
這類犯罪形態向集團化犯罪轉變,呈現出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特點。被告人借助互聯網平臺投放廣告,利用平臺的算法技術分析手段對用戶進行個性化推薦,將虛假宣傳視頻定向推給有學歷提升和就業需求的目標人群。
此外,該類案件追贓挽損難度大。部分詐騙犯罪團伙以正規中介公司等為外殼,將詐騙金額混入“培訓費”“服務費”“中介費”“押金”等流水中;團伙注冊空殼公司作為資金中轉主體,一旦案發立即注銷或跑路。同時,因“花錢買崗、偽造資質、走關系、走后門”違背公序良俗,部分被害人不愿報案;犯罪分子“不過包退”“重新安排工作”的承諾也使一些被害人未及時固定證據并報案。
詹文杰建議求職者要注意防范,學會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商務部官方網站、招聘單位門戶網站等官方渠道,仔細核查招聘企業的注冊資金、經營狀況、有無行政處罰記錄等信息。獲取國家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必須通過政府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或官方認定,不存在“入職時直接辦理”的捷徑。遇“黑中介”、違規收費、虛假招聘或辦證等情況,應及時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舉報;遭遇詐騙且金額較大,務必第一時間保留好所有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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