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一年,塞北青城。夜。
在夜幕籠罩的青城街衢上,出現了幾個行動詭秘、幽靈似的身影。夜幕蒙面,看不清他們的臉。他們是人是鬼?是鬼,卻在說人話,雖然,在他們的出言吐語中常出現正常人根本聽不懂的黑話詞匯。你聽,他們都壓低著嗓子在說——
“青頭,去搬家(開門撬鎖),還是去搬柜子(偷保險柜)?”
“當然去搬柜子,白邊兒(十元幣)多!”
“七成哥們兒,你說呢?”
“要我說,不如找個好的‘盤子’、‘條子’的婆子(女的)去趴窩。”
“嘻嘻……”
“噓!”
要說他們是人,他們都不辦人事。月黑風高,他們如魚得水,在街巷間穿行,一忽兒,又不見了。當他們再度出現,也許已腳蹬兩輪(自行車)飛轉,也許已坐上四輪(吉普車)馳行……他們就是這樣在夜色如磐的黑天里獨往獨來,仿佛黑夜是他們得天獨厚的王國,他們是這王國里驕縱的新貴!
太陽初升,天光大亮,不幸的消息接二連三地傳來了——
某宿舍三輛嶄新的自行車被盜……
某局212型吉普車丟失……
某工程處財會室被撬開,保險柜不翼而飛,柜內有四千六百元人民幣……
夜班女工謝某,被幾名歹徒輪奸……
剛新婚的周某某,半夜在家中被幾人入室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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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憤怒起來了!我廣大公安干警攥緊了拳頭!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五日晨,呼和浩特鐵路局通訊信號廠姜廠長像往常一樣,提前十五分鐘走進白己工廠的大門。當他走到廠黨支部的門前,發現木門的門鎖被人撬開了,他心頭一緊,馬上進行查看,接著他發現,電器車間制板室和武保股的門鎖也同樣被撬開!
姜廠長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就不顧一切地奔向武保股。
他心里清楚,武保股的武器庫里有槍支子彈和劇毒藥品氰化鈉。當他奔到武保股的門前,他傻眼了。一個殘酷的現實明擺在他的眼前:武器庫堅固的雙鎖被擰開,槍支、毒藥被盜了!
幾乎是與此同時,呼和浩特鐵路局、鐵路公安處和內蒙古公安廳值班室的電話急劇地響起來,緊接著,幾輛載著偵查人員和有關領導的小車從不同方向風馳電掣般馳向出事地點。
我公安人員很快進入失盜現場,縝密細致地開始了現場勘查工作。
被盜現場早已被破壞,僅遺有兩把改錐、一根彎頭鐵棍和幾種不同的模糊不清的腳痕。僅通過這些,他們分析判斷:作案者是很有經驗的三至四人以上的團伙,他們年齡大約在十八至二十八歲之間……
經檢查核實,犯罪分子此次作案,盜走六三式全自動步槍四支,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支,五O式沖鋒槍一支,子彈五百五十八發,彈夾二十四個,舊勞保皮襖二件,最嚴重的是;盜走了劇毒藥品氰化鈉五百克。
這是一起罕見的駭人聽聞的特大槍支、毒藥盜竊案。此案被我公安機關命名為“10·15”案件。
根據現場分析,首先把破案重點放在鐵路系統。他們列出八種嫌疑對象,展開調查工作。網就這樣撒下去了,可是,結果都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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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隆冬季節。夜很深了,呼和浩特市數十萬居民早巳酣然入夢,而此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大樓的許多窗戶還亮著燈光。煤火在爐中燃燒,心火在胸中燃燒。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隊長張榮同志坐在自已的辦公室里,眼睛望著燒紅的鐵爐,煙一支接一支地吸。
“一O·一五”案件已經發生兩個月了,呼市地區的偵破工作仍毫無頭緒,豈止如此,在這兩個月里,呼市地區的盜竊搶劫案接二連三地發生。做為刑警大隊的負責人和“一O·一五”案件在呼市地區的具體破案人。他搞了三十年偵破工作,還是頭一次遇上這窩囊的營生!
“不!不能這樣搞下去!”他焦躁地甩掉手中的大半截香煙,猛地拉開房門,讓冷風吹進來。好一會兒,他冷靜下來了。他立新坐在沙發上,又燃著一支煙,掛在腦際上的銀幕開始演起電影來……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五日,在“一O·一五”案件發生的同一天早晨,發現內蒙古郵電管理局二樓辦公室被撬,辦公室遺下一根彎頭鐵棍……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一日晚,內蒙古團委辦公室被撬,失盜人民幣三百九十元,糧票一百二十斤,現場遺下一把嶄新的刺刀座……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七日晚,內蒙古供銷社辦公室財會室被撬,兩個保險柜被撬開,失盜人民幣一千一百四十九元三角,全國糧票二百余斤……
這十幾起被盜案的撬門手法幾乎都是一樣的,尤其重要的是,內蒙古郵電管理局被盜現場所遺彎頭鐵棍與“一O·一五”案現場所遺鐵棍相同……
“一O·一五”作案分子會不會就是這些盜竊案的作案分子?
研究決定,既打“總體戰”,又打“掛聯戰”,把偵破“一O·一五”盜槍案和偵破其它重大偷盜案聯系起來搞,在挖各種團伙的同時,要查清是否與“一O·一五”案件團伙有關。同時,他們還鑒于前一時期工作中的不足和教訓,決定充分發揮內線偵察的作用。
棋高一步,全盤主動。自從執行新的作戰方案以來,呼市公安局不斷獲得新的情報、發現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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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說,一九八一年以來,呼市地區有一伙以干部子弟為骨干的團伙,為首的是敖志勤、劉慶國、賈大成和金雅林。這伙人行蹤詭秘,生活反常,他們經常領女人,花錢如流水。自從“一O·一五”案發,這伙人更是有如驚弓之鳥,行動聚散突發性很大,有時剛辦好一桌酒席,稍有風吹草動,就一口不吃,一聲口哨之后,離席奔散……
內蒙古團委失盜前,敖志勤一伙經常在那一帶出沒鬼混……
敖志勤一伙在毛紡廠一帶械斗前,他帶過槍支……
敖、金等人雖有工作,卻經常不上班,也經常不回家。
在“一O·一五”案發后,他們就更少回家了……
在獲得大量的情報之后,我呼市公安人員認定,以敖、劉、賈、金為首的團伙是一些重大的盜竊案的最可疑分子,他們很可能與“一O·一五”盜槍案有關。
這個團伙被我公安人員盯住了。一九八二年三月一日夜,內蒙古計量局和同樓的計量研究所被撬,失盜人民幣九百二十八元九角,國庫券一萬元……而在這天晚上九時許,金雅林曾在這一帶活動過……
事不宜遲,條件已經成熟。我公安機關決定架網捉“鳥”。
一九八二年三月六日,特勤報告:敖志勤金雅林、賈大成等人進青山飯店,已經擺下一桌子酒菜。
當我公安人員聞訊趕到,他們酒菜沒動,已經逃之天夭了。
三月七日,這個團伙在我方的監視網內消失。
三月八日上午,這個團伙重新出現,活動在內蒙古農牧場管理局附近,馬上又被我特勤人員盯住了。
他們在農牧場管理局電影院售票口買了票,談笑風生地走進影院。我特勤人員立即抽身打電話,接到報告,我公安人員片刻趕到,堵住影院出口,單等散場之時,好在甕口捉鱉。然而場散人光,他們又不翼而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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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以后兩天多,敖、金、賈等人又在我方的監視網里消失。
然而,孫猴子畢竟跳不出如來佛的手心。三月九日,多次出擊而撲空的張榮同志經過深思熟慮,在請示李剛同志之后,重新定出新的緝拿方案,決心布下天羅地網,盡快地把罪犯逮捕歸案。
三月十一日中午,敖志勤、賈大成、金雅林和李秉輝一伙罪犯,突然出現在郊區什拉門更村的“遠香園”飯館的酒宴上,又立即被我特勤發現盯住。
下午三鐘多鐘,特勤報告:敖、賈、金、李約定下午五時半在原處請客……
終于,我公安人員又一次向罪犯撒下大網。
下午四時半,四輛小車載著化了裝的公安人員神鬼未知地開進什拉門更地區。小車迅速隱蔽,人員各就各位。
以張榮同志為指揮組長的現場指揮坐鎮在什拉門更大隊的大隊部,總指揮李剛坐鎮局里,調動指揮全局。
當我公安人員全部進入各個戰斗崗位時,兩個化了裝的我方偵查員和特勤,大大咧咧地走進了“遠香園”。一個小時過去了,到了預定的時候,還沒有見到罪犯的影子!
天漸漸黑下來。當手表的時針、分針和秒針疊成一條豎線——正好六點鐘的時候,暮靄昏黑之中,幾個騎自行車的人由東而西飛也似地馳來。車子停下了,打在“遠香園”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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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全神貫注、睜大眼睛盯著,哦,是他們!為首的細高條兒正是金雅林,他大步流星地走進“遠香園”,跟著他的是公子哥兒似的李秉輝,他的身旁,是兩個嬌聲嗲氣的女人。還有——一個同志幾乎驚叫起來,怎么?內蒙公安廳某處處長的兒子文力也在其中!
此時,走進“遠香園”的金雅林等人在靠近柜臺的一個位置上坐下來,他們先要了幾個小菜和幾升啤酒,慢慢地品呷起來。顯然,金雅林等人在等敖志勤和賈大成他們。
不久,賈大成來了。可他沒有走近“遠香園”,而是躲在老遠的地方窺探。他是奉敖志勤之命來探聽虛實的。
就在此時,意外的情況發生了。兩個不明情況、不知哪個單位而又身穿警服的同志走進“遠香園”,他們并沒有吃飯,問了一下菜的價格就又走出來。金雅林對此并沒介意,而外面的賈大成卻看在眼里,悸動內心。此時天已大黑,他貓在包圍圈外的土墻后,心懷鬼胎地用賊眼掃描,猛地他發現有幾個人影晃動,他頓生疑心,馬上收買了幾個農家的半大小伙子,讓他們去給金雅林報信。
呼拉一下,金雅林、李秉輝等人驚起,奪門飛車而逃。
得到罪犯意外逃走消息的張榮,當機立斷,命令追捕組四下阻截。很快,文力被我公安人員抓獲,他很快供出,金雅林叫他想法通知敖志勤、賈大成二人:一會兒去鋼聯門口聚齊。
張榮同志又立即帶人奔向鋼聯,可是,撲空了。(事后才知道,金、李二人去過鋼聯,但又瞬即離去。)
根據一般團伙的常規判定,他們很可能都“貓”在附近,以便能盡快地匯聚一處……于是,張榮同志決定我公安人員擺出撤離的架勢,而在神不知鬼不覺中留下“眼線”,繼續盯住什拉門更一帶。
果然,就在夜里九后許,特報傳來:金雅林正在返回什拉門更,去尋敖志勤和賈大成二人。
機不可失,時不來。張榮同志決定先擒拿金雅林一人,以便牽住敖、賈二人的后腿。于是張榮同志立即帶人乘車前去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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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喧鬧了一天的什拉門更的街道業已萬籟俱寂。猛然,借著車燈的光亮,張榮同志發現前方道邊上有個影子在蠕動,此人正是金雅林。小車風也似地沖了上去,霎時擋在金雅林的面前,張榮同志第一個執槍跳下小車,他大吼一聲:“金雅林,不許動!”
金雅林見勢不妙,騎車拐進菜地小道,發瘋地蹬車急跑。年已五十的張榮同志快步如飛,奮力追趕。
十米……五米……終于,他抓住了罪犯的后車架。頑固的罪犯棄車逃跑,張榮跟著窮追不放。這豈只是一位年逾半百的“二老漢”與精力正旺的小伙子的較力賽跑,這是正義與邪惡的生死搏斗!
好!追上了!張榮同志抓住了罪犯的一只胳膊,可精瘦靈巧的金雅林扭過身來,兇相畢露,同張榮同志搏斗開來。張榮同志畢竟是上了年歲的頭,又在疾跑中耗費了許多力氣,搏斗中,被土埂絆倒,罪犯轉身又繼續奔跑。
“站住!開槍了!”張榮同志起身鳴槍警告;罪犯根本不聽。
十米……二十米……眼見罪犯要跳過土墻,張榮同志舉起手槍,對準罪犯,勾動扳機——這一槍打得準!彈從右臂肘擊入,穿過上臂,直鉆鎖骨!
罪犯一個翅趄,很快又使全身平衡,還是朝前跑。但速度畢竟慢了下來。這時,偵查員譚明和趕到了,一把揪住了金雅林的上衣領。金雅林向前一用力,使了個金蟬脫殼,譚明和同志儀掀下了他的一件上衣,他,又踉跟蹌蹌地朝前奔逃。
罪犯憑借夜幕的掩護,七拐八彎地又跑出近百米。這時,小車司機靈機一動,把車猛地開進菜地,向罪犯逃奔的方向大開車燈。這一招真靈,罪犯金雅林一下子被暴露在強烈的燈光之下,我追捕人員從四面八方包抄了上來。
圖窮而匕首見。此時金雅林見末日來臨,就狗急跳墻,兇悍地拔出匕首。偵查人員劉玉群面對兇頑,毫不畏懼,一個猛虎撲食,奪下罪犯手中的兇器。
就這樣,金雅林終于落入的法網。
突審開始了。罪犯金雅林的態度十分惡劣,他口氣強硬,對自己及其同伙罪行只字不談。此時,我公安人員從什拉門更搏斗時揪下的他的上衣里,搜出五張一千元的國庫券。人贓俱在,可以判定,這個團伙就是一九八二年三月一日晚內蒙古計量局、內蒙古計量研究所重大盜竊案的作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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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文力的態度比較老實。他供認,他借給哥嫂看守房屋之便,三月九日、十日兩天曾留宿過敖、賈、金三人,并為他們收藏著兩個提包。我公安人員立即前去起贓,從兩個提包里繳獲罪犯作案工具和兇器六把、空白介紹信九張、糧票七百零五斤以及劇毒藥品氰化鈉一百八十六克。
依此判定,我公安機關原先的判定是正確的,這個團伙確系“一O·一五”特大盜槍案的作案者。
經過反復地分析研究,他們認為:因為金雅林和文力的被捕,敖、賈等人不會在近日逃離呼市,他們可能繼續作案,以便為出逃籌備資金物品;更重要的,他們可能冒險去文力家取回提包,以達轉移和銷贓的目的。
同志們對文力及其家庭也進行了具體分析,認為文力并沒有直接參與過偷盜、搶劫、強奸等犯罪活動,其家庭很可能不知其窩贓的事實。文力之父是個老公安戰士,起碼的覺悟還是有的。于是決定,直接向文父攤牌,希望他能配合緝拿罪犯。
果然不出所料,十二日,敖志勤、賈大成等人打碎了文力哥嫂家的窗戶,跳窗進去取提包,結果撲空了。
十四日,敖志勤、賈大成、李秉輝、唐呼生等人賊心不死,又瘋狂地闖進文力父親的家里,用刀子逼著文父說:“我們的命就在提包內,你必須交出來!”
文父已得到市公安局的通知,事先早有精神準備,他給老伴使了個眼色,老伴借機溜出家門,打電話給市公安局,而文父此時急退幾步,掏出手槍,先鳴一槍警告,然后用槍口逼住罪犯唐呼生。其他三人見勢不妙,扭頭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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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呼生被擒后,在人證物證面前,不得不低頭供認,敖、賈一伙原計劃在十五日晚先盜竊市五金公司和房產局的保險柜,然后合伙出逃;又供出近日來敖、賈團伙的兩個窩藏地點,即東門外統建樓杜躍新家和三里營市百貨公司宿舍樓王建中家。
于是,我公安機關“一O·一五”專案人員全副武裝,兵分兩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向兩個黑窩搗去。
去東門外統建樓的一隊人馬撲了空。
去三里營市百家屬樓的一隊人馬一到目的地,就直奔王建中的家門。喊門不應,我圍捕人員一腳把門踹開,猛地沖了進去。此時,龜縮在屋內的敖志勤、賈大成、李秉輝、王建中四犯亂成一團,未及反抗,便束手就擒。
此后不久,敖志勤等二十八人犯罪團伙中,除主犯之一的劉慶國外逃在緝拿中外(一年后落網),其余二十七人全部逮捕歸案。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至此,“一O·一五”案件才被偵破,所盜槍支、子彈和劇毒藥品氰化鈉都如數繳獲。
敖志勤、劉慶國、金雅林、賈大成是“一O·一五”特大盜槍案的直接作案分子。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四日晚七點多鐘,敖、劉、金、賈四犯在烏蘭恰特影劇院門前聚齊,敖志勤對劉、金、賈三人說:“沒錢了,得搬個柜子,弄點白邊花。”
劉、金、賈三犯也已把偷竊來的錢財揮霍殆盡,手頭已感拮據,馬上應合同意。
這年敖志勤才十八歲,是這個團伙年齡最小的一個。但因他為人詭靈透頂,打架兇猛過人,偷盜招數高人一籌,所以,同伙比他大幾歲的也甘愿唯他命是從。他自然毫不客氣,更愿以首領獨尊。
四犯商議之后,按常規先來到新華市場“都一處”大吃大喝了一頓,然后,蹓跶到市委宿舍樓中,順手牽羊地偷了三輛自行車。四人騎三輛自行車又來到新華廣場東側的建筑工地,撿了兩根彎頭鐵棍,便竄到附近的內蒙古郵電管理局二樓作案。當他們剛撬開兩個辦公室的門,就被下夜的人員發覺,于是便丟下彎頭鐵棍,慌忙攀腳手架下樓逃竄。他們先沿新華大街向東,再沿通道街往北轉西,來到了呼鐵局信號廠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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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已近午夜。眼前,是信號廠的一片平房,圍墻不高——這是易于作案的好去處。四人目光相碰,心機不謀而合。他們扔下自行車一躍翻過矮墻,很快撬開電器車間制板室和廠黨支部的辦公室。他們在這里并沒有撈到什么油水,僅從工具箱里找出兩副帆布手套,加上原來的兩副,四人各戴一副,又去前排撬武保股,門開之后,馬上打開武器庫,他們的眼睛亮了:呈現在他們眼前的,是嶄新的槍支、彈藥和畫著人頭骨棒的毒藥筒!
四名罪犯喜不勝收,急忙竊取了六支槍、五百多發子彈(壓在二十四個彈夾里)和一筒氰化鈉,又用墻上掛著的兩件勞保皮襖包裹好,逃出廠房。
他們繞過賽馬場,卸下一把刺刀準備掘土埋槍,因工具不利,未成。最后,他們來到工學院門前,把槍支彈藥藏匿在一個電纜井內。
事后,偵緝“一O·一五”案件風聲日緊,四犯始感到事態嚴重,便在三天后的黑夜,把槍支彈藥取回,將四支槍沉于滿都海公園湖中(已如數撈出),留下兩支鋸掉把兒,將其和全部子彈藏在賈大成家,后又由劉慶國轉移到自己家中。
之后不久,四犯又將六個壓滿子彈的彈夾、其余子彈藏在內蒙古供銷社后院一間房子的頂棚上,把十八個空彈夾扔在人民公園湖里。
敖、劉、金、賈四犯盜槍以后,他們曾多次訂立攻守同盟。他們把毒藥分為四包,每人分得一包,議定:誰要泄露此案,就滅他的九族;他們甚至策劃搞更大的罪惡活動……而一旦事敗,就服毒自殺!
自從敖、劉、金、賈擁有槍支、毒藥之后,該團伙作案更是肆無忌憚,有恃無恐。他們在呼市地區公開搶劫傷人,盜竊國家財產,強奸、輪奸婦女。為了逃避我公安人員的緝拿,他們還四次逃竄到河北、山東、山西、甘肅、青海、陜西等九省市十六個城市作案。罪犯劉慶國就是在八二年一月第一次出外作案時被群眾沖散走失的。
僅一九八一年十月到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三日,該團伙在區內外共作案一百零六起,除盜槍案外,所犯盜竊案六十七起,偷保險柜十二個,現金一萬零六十元,糧票三千三百斤,外匯券一百六十五元,小汽車兩輛,自行車十三輛,錄音機三臺,電子計算機七臺,照像機一架,以及四塊手表、跑表和大量衣物、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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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犯強奸罪五十五起之多,已查到的受害婦女三十五名,其中未婚者二十三名。他們常以尖刀相逼,挾持上夜班的女工和進城辦事的農家少女。
一次,敖、劉、金、賈等八人竟將一青年女工輪番強奸兩次,致使該女工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更為惡劣的是,他們在強奸之后,又常以尖刀相逼,令受害者接受他們的金錢,借以堵嘴,手段之卑鄙無恥,令人發指!
此外,他們還犯有多起搶劫、搶奪、傷害罪。
這是一個作惡多端、罪大惡極的青年犯罪團伙。
一九八二年七月,敖志勤、賈大成等二十七罪犯分別有十一人被判處死刑;三人無期徒刑;其余均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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