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杜卓濱
3月26日,四川樂山發布消息,2025—2026學年度樂山中小學春假為4月1日至3日,與清明假期連休共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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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樂山推出七條措施鼓勵職工在中小學春秋假期帶薪休假。資料圖 圖據樂山市委宣傳部
隨后,記者從樂山市總工會獲悉,總工會已正式印發《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2026年度中小學春秋假期間帶薪錯峰休假七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幫助解決有低齡學生職工家庭假期“看護難”與“陪伴缺”的現實問題,不斷提升職工的休假獲得感、 幸福感。
據該《措施》,用人單位應落實 “帶薪休假” 制度, 鼓勵采取彈性休假、錯峰休假等人性化舉措, 將職工帶薪休假安排與該市中小學春秋假安排相銜接。 在春秋假期間, 優先滿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休年假、調休和補休。
對因工作等原因無法休假的職工,鼓勵各級工會充分利用職工家庭家風陣地、 女職工閱讀點、 工人文化宮、 職工之家等職工服務陣地, 就近就便為職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務, 開展親子互動交流、心理健康輔導等關心關愛活動。
針對職工療休養,《措施》鼓勵各單位將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療休養與中小學春秋假結合開展,明確職工療休養活動每批次不超過5天(含往返時間),每人每天不超過800元(含往返交通費)。經職工所在單位同意,職工可攜帶家屬、子女隨同參加療休養活動,家屬、子女參加療休養活動費用自理。
《措施》還鼓勵基層工會按照春秋游活動每年不超過4次、 單次往返時間不超過2天1晚的規定, 在春秋假期間積極組織開展職工春秋游活動。春秋游活動可開支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講解費、活動用品費,其中伙食費、住宿費執行該市差旅費標準。
在文旅消費方面,《措施》鼓勵基層工會利用川渝兩地文旅資源平臺,按照每人每年不超過200元的標準, 為職工購買川渝兩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內旅游景區、研學旅游基地、博物館、賽演活動等門票,促進職工攜帶家屬、子女在春秋假期間游覽游學、觀演觀賽。
同時,該《措施》還鼓勵基層工會在法定節假日慰問限額之外, 每年在春假前為職工會員發放年度工會消費券,每人每年不超過 1000 元,用于購買日用消費品和文化旅游產品等。
針對商家,該《措施》也提及:鼓勵各職工療休養承接機構、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結合春秋假, 通過川工之家APP發放住宿、 門票、 餐飲等文旅消費優惠券,定制設計包含旅游景區、紅色教育、農家采摘、研學基地等內容的職工療休養、 職工春秋游優惠線路,著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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