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旅游住酒店,房間里的付費計生用品本是應急之選,可誰能想到,花了錢買到的竟是過期產品。
湖南一對情侶就遭遇了這樣的糟心事,15元的避孕套過期兩個月,維權時卻被酒店反咬“訛人”,引發網友熱議。
小陳和女友相識于去年年初,順利確定戀愛關系后,熱戀中的兩人決定開啟去湖南游玩之旅。
白天他們盡興游玩,晚上入住酒店后,小陳卻發現隨身帶的避孕套不翼而飛。情急之下,他看到房間內擺放的付費避孕套,立即掃碼支付15元應急使用。
然而事后細心的女友無意間撿起避孕套外包裝,赫然發現產品已生產5年,剛剛過期2個月。
這一發現讓兩人瞬間慌了神,過期避孕套不僅可能失去避孕效果,還存在材質老化、衛生不達標等安全隱患。
小陳立刻拿著包裝往前臺討說法,要求酒店賠償1000元。可酒店方態度強硬,前臺堅稱用品定期清點更換,絕無過期可能,經理更是直接質疑,稱避孕套是小陳從外面帶入的,是要故意訛詐酒店。
面對對方的無端指責,小陳沒有妥協,當場出示手機付款記錄,證明產品是從房間內掃碼購買。
女友在一旁建議小陳直接撥打市監電話舉報,隨后小陳撥通投訴電話,市場監管工作人員迅速到場處置。
但是,工作人員抽查酒店其他房間的計生用品,均未發現過期情況。酒店經理見狀,再次指責小陳是惡意訛人。
委屈又憤怒的小陳,將事情經過發布到網上,瞬間網友們的關注,網友紛紛力挺小陳,質疑酒店在監管介入前偷偷更換了問題用品,要求酒店總部徹查,還小陳清白,并依法賠償。
在輿論壓力與法律依據的雙重加持下,酒店方最終主動私下向小陳道歉,并支付1000元賠償款。
小陳也不愿因此事再過多糾纏,此事最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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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來看,酒店售賣過期避孕套,已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屬于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欺詐行為。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并主張三倍賠償,若賠償金額不足500元,按500元賠付。
而小陳索賠1000元,既是對自身權益的維護,也是對酒店失職行為的警示。
酒店作為服務行業,客房用品的質量與安全是自身必須履行的監管底線,計生用品更是關系到消費者的健康與隱私,容不得半點馬虎。
在此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入住酒店使用付費用品時,務必要查看生產日期與保質期,遇到侵權行為時,更要懂得拿起用法律武器守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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