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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閔行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了一起因醉酒駕駛引發的重大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肇事駕駛員王某(化名)在醉酒狀態下駕車,與騎電動車的盧某某(化名)發生碰撞,導致盧某某身受重傷。由于是醉酒駕駛,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一些賠償費用均由王某自行承擔。做客本期《我來幫你忙》節目的嘉賓——全國調解能手、上海市首席人民調解員、閔行區十佳調解員、閔行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王瑩為大家講述了調解過程,并在節目中再次提醒駕駛員朋友們:酒后駕車,害人害己,保險不賠,代價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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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 王瑩
(點擊收聽完整音頻)
2025年9月底的一個深夜,駕駛員王某醉酒駕駛小客車行駛至閔行區七寶地區時,與騎電動車下班的盧某某發生猛烈碰撞。盧某某當場倒地,傷勢嚴重,被120緊急送醫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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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交警部門現場勘查、調取視頻資料及檢驗鑒定,認定王某醉酒駕駛且超速行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而盧某某因在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的情況下,借用機動車道行駛時停留于車道內未迅速駛離,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事故導致盧某某遭受重創,入院診斷為創傷性硬膜下出血、腦挫傷、顱骨骨折及肺挫傷,一度處于昏迷狀態。經過兩次開顱手術和20多天的住院治療后,盧某某雖轉危為安,但神志淡漠、反應遲鈍,后轉入康復醫院繼續治療。作為家中頂梁柱的盧某某倒下,其家庭經濟狀況瞬間陷入困境。
事發兩個月后,雙方當事人相約至閔行區交通事故調委會進行調解。盧某某女兒代表父親提出了100萬元的賠償訴求。而肇事者王某則辯稱,自己已墊付20萬元醫藥費,且因醉酒駕駛,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所有賠償均需自掏腰包,表示除已墊付費用外,最多只能再賠償20萬元。雙方訴求差距高達80萬元,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針對雙方的訴求,考慮到傷者康復期未滿,尚不具備進行司法鑒定的條件,根據盧某某的傷情、恢復情況以及上海市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標準,進行了精準的分析和預估:根據目前恢復情況,傷情大概率評定為九級傷殘,相關賠償總額40余萬元;若恢復不佳達到八級傷殘,賠償總額約50萬元。
調解員客觀、專業的分析,讓雙方對賠償金額的心理預期回歸理性。王某對自己醉駕行為造成的嚴重后果表示深深歉意,并愿意按照最高賠償標準進行賠付,同時放棄要求盧某某女兒按責返還已墊付的醫藥費。盧某某女兒也接受了調解員提出的方案。
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王某一次性賠償盧某某各項損失共計50萬元(不包括前期墊付的20萬元醫藥費)并當場完成銀行轉賬,這起因醉酒駕駛引發的重大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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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瑩在節目中表示:酒后駕駛是極其危險且違法的行為,不僅嚴重威脅駕駛員自身安全,更可能對他人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本案中,王某因醉駕不僅面臨巨大的經濟賠償壓力,保險公司也依法拒賠,所有損失均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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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宇博
編輯:方佳璐
審核:王婷婷 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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